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与素质教育的发展趋势

作 者:
陈哲 

作者简介:
陈哲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武汉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素质教育概念已经日渐明朗,然而素质教育的下一步的走向却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终身教育一经提出,素质教育的发展趋势仿佛初见端倪,如何准确的把握素质教育的发展走向呢?文章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为素质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从内容上向多维发展,从广度上向全民教育发展,从深度上向终身教育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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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52(2001)02-0095-03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是其人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即从传统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根据,现在它又成为我们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明确其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其主要的思想内核体现在“全面”两个字上,而这里的全面是有丰富的思想内涵的,即包括了内容上的全面性,还包括了对象上的全面性,已经时间跨度上的全面性,本文将其归纳为内容上向多维的方向发展,广度上向全民教育的方向发展,深度上向终身教育的方向发展。

      一

      在应试教育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一维的,主要是以智育为重要的维度,而其他的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忽视,而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出台,素质教育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教育的内容也呈现一种多维性。《决定》中提出的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是“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这里着重强调了受教育者或者社会个体必须在教育过程中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全面而健康的发展。这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马克思在谈到个体能力的发展的时候通常是从智力和体力两个方面来论述的,他在《资本论》中明确的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者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2]。在这里必须认识到由于马克思受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现时代做出十分准确的预测,他所提出的个体的全面发展是针对当时由于旧式的分工造成的人的片面发展而言的,那么实现劳动者和正在成长起来的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至少应该包括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针对我们当前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所存在的滞后性,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现状。素质教育的内涵应该是涉及到个体素质发展的诸多方面的。此外马克思对人的能力的划分主要分为自然力和社会力,人的自然力是人的自然机体中“作为天资存在的那种能力”[3],而人的社会能力则是人在历史社会实践中通过锻炼、培养和学习而形成的能力。根据他的这种分类标准,素质教育的内容也可以做相应的划分,比如我们当前所提出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不仅有自然力的范畴,也有社会力的范畴。德、智、体、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应该属于自然力发展的范畴,而劳动技术与社会实践能力和思想品德修养的发展则应看作是社会力发展的范畴。从这个角度讲,马克思所倡导的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向多维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的指出德、智、体、美以及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诸方面教育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从他的论著中可以看到他常用的一些表述事实上是体现了这一点的,比如“全面的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等等。马克思强调人的全面发展除了注重对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以外,还很注重其他方面的发展,比如他非常重视劳动在改造人中的作用,因此很重视实践活动的作用。他指出正是人的劳动实践使“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4]。因而就要求我们把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应该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加以重视,更要把它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与条件加以重视。

      马克思基于对旧式分工所造成的人的片面的畸形的发展的憎恶,因此非常强调人的发展的均衡性与协调性,而在我们当前所处的胜利阶段上,随着旧式分工的逐渐消灭,为人的全面而均衡的发展创造了物质上的准备。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受传统的教育体制的束缚,加之我国的旧式分工的没有完全消除,比如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的存在,使得我们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对个体素质的全面发展除了应该发展现实的已经显示出的个体的身心素质的发展以外,还必须重视对潜力的开发,只有现实的能力与潜在的能力都能达到全面综合的发展,才能最终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也曾经指出人通过劳动改变自身以外的自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5]。而在对潜力的发掘问题上恰恰是素质教育还未意识到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素质教育的发展除了以往提出的德、智、体、美以及后来提出的职业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更应该注重潜力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予以重视。

      二

      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强调全体国民素质的整体的提高,显而易见,素质教育的发展将沿着全民教育的方向前进,随着素质教育的广度的拓宽,其教育对象应当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全体国民,这是远远大于我们现在所提的素质教育的对象的范围的。根据素质教育的宗旨,笔者认为倾向于素质教育的对象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或者说全体国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向注重个体与集体的关系问题,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上也是不例外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集体的发展首先应取决于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发展程度,没有个体能力的提高,集体的发展是很难以想象的,然而集体的发展又为个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实施素质教育的宗旨是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素质教育不是精英式教育,它的最终目标是使组成社会的每一个国民的素质尽可能得到提高,从而推动全体国民素质的提高。在这一点上,素质教育的前提是受教育者的广泛性,它不是针对某一个个体而言的,也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而言的。马克思在阐述其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的时候,既指人作为个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把人作为一个类概念,强调发展的全体性,强调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人的发展,必然是全社会的每一个人的发展,而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发展而影响到其他人的自由发展的权利,在提到这一点的时候马克思明确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6]。素质教育旨在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体社会劳动者的素质,提高人才的质量与数量,这一切都要求素质教育的对象必须是广泛的,必须是面向全社会的,在青少年教育中必须是面向全体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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