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中的师生关系之我见

——兼与孙喜亭教授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范寅虎(1962- ),男,山西榆次人,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教育学、心理学教师,高级讲师,主要从事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工作和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工作。 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 山西 太谷 邮编 030800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在学校教育中,师生关系并非单一的教与学的关系,它有着复杂的结构,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民主平等是社会主义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爱生”是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应有的基本态度。严师未必出高徒。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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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01)03-0059-03

      师生关系是学校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学校各项教育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因此,学校中的师生关系也就成了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大多数有关师生关系的论述常常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和绝对化,对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师生关系没有多大的指导意义。近读孙喜亭教授《也谈教学中的师生关系》(《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年第10期)一文,深受启发,觉得确实有必要“从科学的意义上”来重新确定师生关系的“规定性”内涵,但文中的许多观点笔者是不能苟同的。笔者作为一名普通教师,也来谈谈自己对师生关系的一些粗浅的认识,以求教于孙喜亭教授及广大的教育理论工作者。

      一、师生关系并非单一的“教”与“学”的关系,它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及复杂的结构,我们应当从教育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等多种角度对师生关系进行研究和探讨。

      师生关系,顾名思义就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它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多重意义上来理解。广义的师生关系是指社会上个体之间的相师相学的关系。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所说的师生关系,即是指广义的师生关系。狭义的师生关系特指只有在学校教育机构中才存在的,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成和表现出来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文所谈的师生关系是就狭义的师生关系而言的。笔者之所以把师生关系限定在学校教育的范围之内,是因为只有在学校教育结构中的师生关系才具有更多的与一般人际关系相区别的“规定性”内涵。

      无庸置疑,师生关系是处在一定的教育结构中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师生关系的确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角色关系。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教师和学生是处在特定的教育结构中的两个不同的主体,教师和学生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教师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学生的任务则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从而促进自身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无疑是一种工作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特定的角色关系。这是师生关系最鲜明的表现形式,也是师生关系与一般的人际关系相区别的特殊性所在。

      在承认师生关系具有特殊性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由于教育的周期较长,客观上使得教师和学生之间有较多交往的机会。如果我们撇开特定的教育结构来看,这种交往是一种正常的“人与人”的交往。在这一交往活动中,师生之间形成了一种自然的人际关系。这种自然的人际关系主要表现为师生之间心理上的亲疏远近关系,带有明显的情感色彩,是教师和学生通过大量的,以教学活动为中心的各种交往活动形成的。要形成良好的自然人际关系,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但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教师的品德修养、知识水平、性格特征和兴趣爱好等个性品质。这种关系一旦形成和定型之后,就会直接影响到教与学的工作关系,使全部的教育活动都感染上这种色彩。许多优秀教师之所以成功,与善于建立和利用这种自然的人际关系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而有些教师的工作之所以失败,也与忽视或滥用这种自然的人际关系不无关系。要把握这种自然的人际关系,需要我们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进行研究。

      从学校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存在的种种冲突来看,是否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固然与师生双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从总体上来说,师生关系的好坏并不全部取决于师生双方的努力。因为在师生工作关系的背后,还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这只手就是学校所在的特定的社会,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的带有根本性质的社会关系。这是隐藏于教与学的工作关系背后的决定师生关系性质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我们知道,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师生关系的性质是不同的。其实,即使在同一社会中,由于某一阶段社会上所普遍流行的教育观念不同,师生关系也具有不同的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不同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在素质教育思想指导下的师生关系,也不同于在应试教育思潮影响下的师生关系。另外,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师生关系也会由于该地区的文化传统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因此,我们在研究师生关系时,还需要从社会的、文化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师生关系的一般特征。

      笔者认为,把师生关系还原为一般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固然无法提示师生关系的特殊性,但否定师生之间一般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也难以揭示师生关系的一般性质,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把握师生关系的规定性含义。离开了特定社会关系和特定文化背景的抽象的师生关系是不存在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定义为:“师生关系是在特定的教育结构中表现出来的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从纵向上来看,师生关系具有三个不同的层次,即特定的工作关系、自然的人际关系和深层的社会关系。这三者交互作用构成了现实的师生关系。

      二、“民主平等”不是西方的师生关系特征,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

      由于师生关系结构的复杂性和影响师生关系形成因素的多样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的师生关系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基本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师生关系与以往社会师生关系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师生之间首先是一种民主平等的人际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公民关系在学校教育中的集中反映。封建制度下的师生关系,一般带有教师独断,学生盲从的特征,它同家长制的家庭内部关系一样,带有半人身依附的性质,师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不平等的。以近代发达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为背景的师生关系,渗透着商品经济的气息,师生关系具有明显的雇佣关系的特征,因而也不可能是真正平等的。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公民关系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表现,具有“民主平等”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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