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评价活动,都表现为人们对价值客体的态度。人是文化的产物,客体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主体能否意识到客体的某种价值属性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性。作为文化存在的教学评价亦必然要受到一定文化价值观的导向与制约。随着21世纪的来临,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新的文化价值观的核心理念是什么?它对教学评价提出了哪些挑战?如何适应它?这一系列问题使探讨新文化价值观下的教学评价成为教学论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一、三次转折:文化价值观的历史演进 如果单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线索,人类社会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农耕社会、工业时代及如今已初显端倪的“后工业时代”。对此,有许多学者在其著述中有所论及。 (注:阿尔温·托夫勒( Alvin Tofler):《未来的教育》。 见华东师范大学教科院编:《新技术革命与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57、30页。[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7页。)在这些论述中,丹尼尔·贝尔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反响最大。他从纯生产的角度把社会历史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及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这种划分虽然有超阶级的痕迹,未能充分揭示除生产力之外的其它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但由于其与人类社会历史,特别是与生产力发展过程的大体情形相近,因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在前工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关注的重点是如何认识和改造自然,并从中索取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已有的知识经验成为要达到这一目的的必要条件。笃信“智慧来源于过去”(注:阿尔温·托夫勒(Alvin Tofler):《未来的教育》。见华东师范大学教科院编:《新技术革命与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57、30页。[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7页。),知识量的多寡与个体可能获得的社会认同成正比例关系。因此,知识本位是此期居于核心地位的文化价值观。 工业时代是以生产方式的五光十色为特征的,它使单纯以知识拥有量来决定个人的生存及发展态势的现象逐渐失去了其历史基础,需要比知识更具有适应性、更能对付“人造自然”和展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社会策略,以使人能够更好地驾驭客观世界,于是,能力本位观作为此期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观逐渐确立起来。 后工业时代是建立在工业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的时代,对其有多种称谓,如“资讯社会”、“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等。此期,主导的经济活动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取而代之的是信息的制造、获取、转化和传递等活动。于是,能够通过高科技手段获取信息,并能对其进行创造性地整理、加工成为人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为此,它对主体的全部心智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体性有了进一步展现的机会和可能,以人格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逐步确立了起来。 文化价值观所发生的历史转向与人的进步发展的历史进程是一致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和社会的昌明,以知识本位和能力本位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下的教学评价渐渐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随着以人格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的确立,教学的主流精神已从单纯地关注知识、能力等问题转向对个性发展、个性教育的关注,(注:参见吴立岗主编:《教学的原理、 模式和活动》, 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8~49页。)时代需要与以人格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相一致的、反映时代精神的教学评价。 二、绝对的尺度:传统教学评价回眸 站在新的文化价值观的立场上,生长和发展于以知识本位和能力本位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背景下的教学评价,都属于传统的教学评价。对其分别予以剖析,与我们构建与时代精神相一致的教学评价是十分有益的。 (一)以知识本位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下的教学评价 此期,出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推崇,教学是围绕着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展开的,因此,教学评价的着眼点亦主要在此。 首先,教学评价的目标是完全依据社会的目标和尺度确立的,社会本位的色彩严重。由于目的与手段的背离,使教学主体在教学评价中毫无主体性可言。由于对传统知识的推崇,知识在教学评价中具有重要的标准作用。 其次,教学评价以主观经验为基础。由于技术手段的落后性和伦理生活的重要性,教学主体(指教师)成为社会正统文化的化身。教学主体被神圣化,“师道尊严”是教学伦理观的核心范畴,且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是定性评价。 在以知识本位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下生成的教学评价,与这个时期的历史特征是一致的。公正地说,此期的教学评价有其合理的一面,尤其是在有效地促进对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上,它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以今天的目光来看,它存在着如下不足。 1.教学评价关注的是作为客体的知识而不是教学主体本身,知识成为衡量教学的主要尺度。尽管此期有某些在今天看来仍有价值的思想,但它的第一着眼点是知识的传承,对教学主体的关注是有条件的,当与知识的传承(如知识的价值、传承的方式等)矛盾时,教学评价就会成为一种制裁、惩戒的手段,忽视了教学主体在其中的主导地位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