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主体教育》(载本刊第10期)一文中,我曾就主体、主体教育的内涵与特点作了探讨。意犹未尽。现拟对主体教育的提出、目标与实施等一些问题谈几点想法。 一、主体教育的提出 主体教育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可以说是经历了古代、近代与现代。但它步上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却是在八十年代以后。这是同这么几方面的条件分不开的:(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自觉地将其作为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2)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我国形成了一种解放思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局面。(3)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传入并吸收了国外的一些重要教育改革派别的思想与理论。这一时期我国主体教育思想的发展过程,有学者曾将它具体化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关于教育过程(或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讨论。在八十年代前期的这一讨论中,出现了教学三体论、主导主体论、双主体论、复合主体论等多种观点,但“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已得到多数人的认可与赞同。(2)第二阶段,关于“教育与人”的关系的讨论。这一讨论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教育的出发点问题,学生的主体性问题。经过讨论的共识是:弘扬学生的主体性,是当代教育的主题,是正确作出价值取向、科学解决教育问题的出发点,以及提高教育质量与人的素质的关键。而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就必须真正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3)第三阶段,主体教育思想和教育主体性的明确提出。这主要反映在90年8月召开的“教育·社会·人”学术讨论会与1996年12月举行的“全国主体教育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之中。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1)明确提出了“主体教育”、“主体性教育”及“教育主体性”等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热切关注,并得到较广泛的认可与使用;(2)有关主体性教育理论的认识和研究,已上升到初步的理论性概括水平;(3)理论研究与实验研究密切配合、相互补充;(4)主体教育思想一经提出,便与素质教育思想在相辅相成中同步发展。 二、主体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在上篇文章中说过,主体教育的目的是发展学生的主体性;而众所周知,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素质。很明显,两种教育在目的上是一致的。即一方面,主体性是具有一定素质水平的主体性;另一方面,素质是具有主体性的素质。就是说,没有无素质的主体,也没有无主体的素质,二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这也就表明,主体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是至为密切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二者的密切关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提升人的地位,发现人的价值,发掘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发挥人的力量;这五个方面既是素质的表现,也是主体性的反映。兹依次分析如次: (一)提升人的地位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的“人贵”论,即确定了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人人都是自然的主人,也是万物的主宰;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天赋人权”说,又明确了在社会上人人是平等的、自由的,人人都是社会的主人,不应当有奴隶主与奴隶的等级之分。人在自然界和社会上的这种主体地位是确定无疑的,并须受到应有的保护与尊重。但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的主体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未能被自身所认识或承认。比如,中外历史上的统治者就不承认被统治者的主体地位,可以恣意地对他们生杀予夺;而不少被统治者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反而认为自己命里注定就是奴隶。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关的有效措施,不断地提升人的主体地位。 提升人的主体地位的要求,反映到学校中,就是要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主体乃客观存在,其主体地位应得到承认和保护。但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表明,并非如此。比如,在学生客体论占统治地位的古代,一般地说,学生是无主体地位可言的;学生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论即双主体论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是要大打其折扣的。学生的主体地位的肯定与张扬,只有在肯定学生是教育活动的唯一主体即学生主体论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也就是说,主体教育只有唯一的学生主体性,不应当再讲什么教育活动的主体性、教育系统的主体性。在我们看来,多主体性不是主体教育,主体教育必须承认学生的主体性是唯一的。在学校中,应当不断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成为学校的主人、班级的主人、课堂的主人、教育过程的主人、一切活动的主人,才能有真正的主体教育与素质教育。 (二)发现人的价值 人是有价值的,不仅人类群体有价值,同时个体也有价值。我国古代“人贵”论的“贵”,据著名的中国哲学史史学家张岱年的论断,就是“价值”的意思,“人贵”论就是人有价值论。所谓人的价值,即人应有的作用与尊严。归纳而言,它主要反映在这么几个方面:首先,人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机器,人就是人。因此,每一个人就不只是要肯定自己是人,更要把别人当人看。其次,人能主动地适应自然、积极地推进社会。最后,每个人都有其应有的尊严,必须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但所有这些并未成为人们的共识,特别是历代统治者只承认自己高贵,把广大被统治者视为卑贱者。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教育等手段,引导人们不断发现自己的价值,亦即不断深化对人的价值的认识。 发现人的价值的要求,反映在学校中,就是要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自己有价值,别人也有价值;优秀生有价值,所谓差生也有价值。只有当学生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他们才会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他们才会有自尊心与自信心,从而不仅要求别人尊重、信任自己,同时也要求自己尊重、信任他人。可以说,学生的个人价值得到彻底发现之日,也就是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提升之时;果如此,主体教育也就得到了真正的实施与推进。从而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