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素质教育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作 者:
宋蕾 

作者简介:
宋蕾(1975-),女,山西定襄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硕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21世纪国家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就要不遗余力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高国民素质。素质教育必须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本,教导学生如何做人,加强人文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能学有所成;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为基础,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正确处理知识、能力的关系,使正规教育和潜在教育相一致,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的氛围。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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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57(2000)04-0028-05

      第三次全教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我国跨世纪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这次会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赋予素质教育许多新的时代内涵: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就是要以新的素质教育的理念为指导,在工作中切实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为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做人和成材的关系,确立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的教育观

      《决定》明确指出,素质教育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这就从教育内容上规定了素质教育的性质,即要求受教育者的基本素质必须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所以,素质教育不应只是为升学做准备,或为就业做准备,而应是为人生做准备。

      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我们的生活正在经历着一个彻底的和根本的变化,如果我们的教育对于生活必须具有任何意义的话,那么它就必须经历一个相应的变革。”“把单纯积累知识和教育等同起来是荒唐的。”他引用印第安纳葛雷学校的办学宗旨,说明不是要传授各个人具体工作需要的知识,而是要保持和激发少年时期的自然兴趣和热情,使每个学生都能控制自己的身心,并保证他成功地做一个人和一个公民[1]。同样,罗杰斯从人本主义出发,也对传统教学进行了批判:“教学中只有智力而无完整的人,学生的好奇心、兴趣被扼杀了。”这种教学重书本,重学习的知识,但从不考虑学生作为一个人的发展,这样教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小奴隶”、“小容器”,而不是生气勃勃地全面发展的人。他提出,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种人,是经验开放型的,以存在主义方式生活,能够使自己的有机体表现出最恰当和最有效的功能来。”[2]这些认识,对于我们今天提倡素质教育,是有其可借鉴之处的。

      现在,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家长、社会仍然没有给予培养学生做人以足够的重视,在很大的程度上还是将教学过程这一特殊的认知过程,仅视为一个“教书”的过程,忽略了其具有的更重要的“育人”功能。因此,第三次全教会再次强调素质教育不仅仅是要使学生掌握知识,培养能力,获得从事某种具体实践活动所必须的智能条件,更重要的是要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具备做一个合格公民所必须的品德、心理、责任感、精神、观念等,即陶行知所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3]学生只有学会做人,才能努力成材,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提高。无论他在未来成为何种规格的人才,他都知道怎样去做人。因此,素质教育首先就要把学生塑造成一个“人”,然后才有可能全力实现或提高他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潜在素质。若没有成“人”教育,培养的只能是“废才”。学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又具备了做事的本领,才能达到一个人的和谐发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有益的人。个人素质的全面实现或提高,将促进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最终将全面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只有这样,才真正达到了素质教育的目的。

      在以往的教育中,我们过多强调的是重专业,主要教学生做事而不是很好地教学生做人;学生从小就没有受到有意识的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的培养与塑造,进入中等、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又将教育重点放在成材教育上,重分数,轻德育,重智力开发,轻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严重地影响学生各种观念、意志、品质、精神的形成。这种教育,其后果,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学生对社会缺乏责任感,只关心自己本学科内知识的积累,缺乏对祖国和世界历史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习惯用简单的思维方式看待复杂的社会问题,甚至对民族历史产生一种虚无主义,更谈不上爱国主义,对自己的国家、民族及其历史没有深厚感情。二是急功近利的意识较强,对人生理想信念淡化,缺乏对人类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与对真善美的追求,只关注所学知识是否可以带来个人的实惠,而很少思考人生奉献精神及其社会价值等根本问题。三是伦理道德修养差,不懂得“做人”的基本准则,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这些都表明,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素质的培养,必先从教会他们做人开始,这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必须加强人文素质的教育。人文素质教育是以培养人文精神为目标,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播、环境熏陶使其内化为做人的基本品质和基本态度的教育。人文精神是优秀文化孕育而成的内蕴于主体的精神品格,它需要通过对人文知识、人文科学的学习和熏陶后内化而形成。人文科学包含着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也包含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通过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在激烈的竞争中,不仅要有坚实的科学知识和较强的综合创新能力,而且要做道德高尚、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人。

      二、正确处理全体和个体的关系,确立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的观念

      在第三次全教会上,李岚清同志指出:“只有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少数学生,使他们的基本素质都得到普遍的提高,使他们的特长和潜能都得到发展,使他们都能有适合自身的特点的发展方式,才是符合21世纪要求的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教育,才能达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目的。”[4]非常巧的是,美国教育家布卢姆在《教育评价》一书中,也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教育既有挑选功能,又具有发展功能: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特别当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极大增长,教育的功能将主要是发展。”他还认为,只有全体都发展了,方可能挑选出少数高质量的英才,并发挥包括少数在内的整体效应。[5]这一点颇像是针对我国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精英教育”现象而言的。所谓的“精英教育”,是将学校作为社会人才选拔的筛子,一级一级地在教育的各个阶段进行优秀人才的筛选,注重培养少数成绩好的学生,而对升学无望的学生听之任之,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结果重点培养对象并不一定个个成材,即使成材,他们的发展也是片面的。遭遗弃的学生应有的才能未能得到培养,或被压抑,当然更没有机会实现全面发展的愿望了,而步入社会后,也就难以形成适应社会,特别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样的教育只是注重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的功能,而忽略了培养劳动后备军的功能,本身是一种被扭曲了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异化,不利于我国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时代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寻求一种根本的、非歧视性的模式”[6]。而素质教育正是这样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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