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0)04-098-08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以后,中华民国政府决定采取以“持久消耗战略”为中心内容的抗日军事战略。在西北和西南等后方建立基地,构成这个抗日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沿江等地的工矿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文化团体,为了支援抗战,保存中国的近代工业和高等教育及科研的精华,冒着日军的炮火,冲破日军的封锁,以巨大的人力物力价价,组织了一场规模浩大的经济文化内迁运动。中国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和湖南、湖北的西部及四川、陕西的一些地区,战时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方面受到了积极有益的影响。本文主要从经济方面进行论述。 一 抗日战争爆发以前,中国的近代工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和长江流域各省,广大的内陆地区工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1937年,中华民国政府经济部登记注册的3935家工厂(不包括矿场,但包括公用事业和兵工厂)中,有1235家(占30%)设在上海,2063家(占52%)设在沿海各省,637家(占17%)设在内地(注:参见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92页,三联书店,1961年;《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第5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七七”事变以后,尤其是“八一三”后,东南沿江、沿海一带迅速陷落,全国工业基地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和破坏。据统计,纺织业损失70%,面粉业损失60%,机器造纸业损失84%,国防制碱业损失82%,火柴业损失53%,盐酸制造业损失80%;全国6344家工厂,损失60%(注:参见忻平:《1937:深重的灾难与历史的转折》,第5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看到内地工业落后,社会生产力较低,而军需民用方面的需求却大幅度上升,中华民国政府和广大爱国工商人士及民族资本家,乃共同发起组织了国营与民族工业大迁徙。 工业迁徙的目的地最初定在武汉。早在1936年,隶属于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的资源委员会即拟定了工业化的五年计划,把两湖和江西作为工业建设的重心,并开始设厂,生产钢铁、重型机器及无线电和电气设备。内迁开始以后,共有数百家民族工业冒着日军的炮火,从上海等地迁往武汉。仅在上海一地,即有150家工厂、1.38万余吨设备、2300多名工人(注:孙果达:《民族工业大迁徙——抗日战争时期民营工厂的内迁》,第51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关于从上海迁出的民营工厂、工人和设备的统计,还有其他几种略有差异的说法。如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认为迁出146家,占上海原有工厂10%;运出机件14600多吨;迁走技术工人2500余名(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381页)。)在日军的枪林弹雨之下冒险迁出。然而随着战火的不断扩大和日军的步步内侵,资源委员会不得已改变计划,将其工业建设重心由两湖和江西逐步转移扩张到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河南、陕西、安徽和西康等省,中华民国政府亦计划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陕西、西藏和西康等内陆省份建造后方根据地,并于1938年初提出《非常时期经济方案》,决定将西南和西北作为后方建设重点。其中工业建设的重点后来明确放在西南,“其地域以四川、云南、贵阳、湘西为主”(注:《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林建曾《国民政府西南大后方基地战略思想的产生及结果》,载《贵州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并指令以四川、贵州、广西及湘西为内迁厂矿的主要地区。 中华民国政府选中西部地区作为后方建设基地,除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以外,亦因这些地方工业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而在大后方的开发和建设的战略布局上,之所以采取以西南为中心,先西南后西北的顺序,是因为西南有着相对发达的农业和战时交通线及较好的人文文化背景。同时,以四川为首的西南各省对沿海沿江经济重心的迁移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热烈的欢迎。四川、云南等省多次派代表到上海、汉口等地做劝说工作,并在工厂选址、税捐、运输等方面予以方便和优惠。 在各方面的配合下,一场规模空前的产业、人才、资金、市场的由东向西的再次转移发生了。从1938年7月开始到1940年左右,以一些关键性的工业企业和军事工业为主体,各业工厂大致分成三路,分别迁到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广西和湘西等地。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国营工业企业以外,共有623家私营工厂搬到后方,并有3/4最终复工(注: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认为从上海、武汉迁出的工厂为452家,迁移物资达9万多吨。)。四川省迁入的工厂数最多,达254家。湖南次之,经政府工矿调整处协助内迁的即有121家(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湘西),占该处协助迁工厂数的27%。陕西和广西迁入的工厂亦不在不少数,经工矿调整处协助内迁往两省的,即分别达27家和23家(注:此处依据孙果达《民族工业大迁徙——抗日战争时期民营工厂的内迁》一书的统计。另据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的统计,从上海、武汉迁出的工厂中,有250家迁到四川,有121家迁到湖南,有25家迁到广西,有42家迁到陕西。)。云南和贵州迁入的厂矿企业共23家。此外还有少量企业迁到了鄂西和西康。四川省不仅迁入的工厂数最多,迁入的机器设备也比较先进。云南和贵州两省迁入的多是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其技术和设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迁往陕西的工厂以纱厂和面粉厂居多。迁往湘西和广西的工厂企业包括机器、五金、化工、电器、纺织、印刷、面粉等众多门类,资本规模大小不一。 在沿海沿江经济重心向西部地区迁移的过程中,以资源委员会为首的中华民国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在大后方举办新的工矿企业,以适应战争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之下,不独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陕西等省建立了一批新的企业,较为偏僻的甘肃、青海和西康也创办了一些厂矿企业。据统计,战时政府军政部等七部门在广西独营的企业即有16家,与桂省合营的企业有5家;在贵州,仅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直接投资的企业,1943年即达25家(注:周春元等主编:《贵州近代史》第316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