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罗尔斯新著《重申作为公平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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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理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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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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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尔斯的《正义论》在1971年出版后,引起很大的轰动,被翻译成20种文字,1999年又再版发行。英文版的总印数达到了225000册。尽管这本书体系庞大而且复杂难懂,但受到了各层次读者的关注。在罗尔斯看来,与其他只被哲学家理解的道德哲学相比,自己的思想简单明了,能够被公众接受。而且他也希望公众对自己观点的辩论可以影响政治讨论。

      罗尔斯在《正义论》出版后,相继出版了《政治自由主义》(1993年),《万民法》(1999年),《关于道德哲学史的演讲》(2000年)。这些著作的大部分篇幅是用来回应其他学者对《正义论》的评论和对自己的正义理论进行修正和丰富。2001年出版的《重申作为公平的正义》一书是艾林·凯利根据罗尔斯的讲稿整理而成的。虽然这本书的目的依然是因应批评和修正观点,但在罗尔斯看来,它概括了自己1971年以来的思想体系的核心。下面介绍的是霍普金斯大学的斯尼温德为该书写的评论(发表在2001年6月24日的《纽约时报》)。

      罗尔斯认为,因为现代民主社会的政府是代表其公民的,所以公民们对于政治制度的原则必须有某种共同理解。公民们至少要有共同的正义原则,这样才能使对主要社会问题的不同意见表达出来。但是没有一种宗教或哲学观可以成为全体公民都认可的。而且如果不使用政治权力来强迫达成共识(而这是不可接受的),公民们就无法形成一个共同的“全面性观点”(comprehensive view)——用罗尔斯的话说就是一种“无所不包的世界观”。

      理性的人在宗教和道德上有不同的观点。但现代西方民主社会中的“合理的多元主义”(reasonable pluralism)使得形成一种共同的正义观非常困难。罗尔斯认为,在保持不同的世界观的同时,只有全体公民都愿意采取合作来维持民主社会,才能产生这种正义观。

      而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一个基本问题:平衡自由和平等权利。作为公民,我们不能接受奴隶制或强加的宗教信仰,因为我们认为自己有选择生活方式和宗教的自由。而且,在政治上,我们不再认为有人天然地高于其他人。没有了天命的王也没有了继承的贵族。我们是平等的公民。尽管我们认为自己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但必须对自由施加某些限制。没有这些限制,我们的行为就会干涉到其他公民的生活。那么什么是合理的限制呢?

      在这方面,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就是一个影响广泛的理论。它认为政府和个人的目的应该是实现最大可能的幸福或者实现欲望的最大满足。其他所有道德原则和目的要服从这个原则,而且如果它们破坏了该原则的底线,必须被推翻。在罗尔斯看来,功利主义把我们的基本权利置于危险境地,并且为财产和权力的不平等开辟了道路。

      罗尔斯在设计自己的理论时试图避免这些危险。他认为,在我们的时代,只有每个人都可以公开申明的原则才能实现公正地分配物品和权利的目的。为了使我们更生动地理解这些原则,罗尔斯让我们想像这样一个会议。我们作为自己家庭各代人员的代表提出自己的原则。这些原则会塑造包括政府、经济体制以及家庭在内的社会基本制度。每一个人必须认为结果是公正的。我们为了找到能实现自己的目的的原则而进行讨价还价。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在财富、体力以及教育程度上存在着差别。但我们都认为这些差别不能介入公正的讨价还价过程中。

      那么什么样的环境能保证对每个人都公正的讨价还价符合正义原则呢?罗尔斯认为,当我们在讨价还价的时候,我们面前存在着一个“无知之幕”。我们对自己的性别、种族、宗教、财富、智力或者其他才能毫无所知。所有带来不公正的优势被排除在讨价还价过程之外。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随时按照这种思路来推理。因此,尽管我们仅仅想像着幕布后面的讨价还价,但自己的价值观使我们遵守这样产生的结果。

      罗尔斯认为,讨价还价中的各方代表会一致同意两个原则:(1)每一个人都有享有所有基本自由的绝对权利;(2)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社会经济不平等是通过公正竞争与社会地位结合在一起的。而且这些不平等必须有利于社会中最不利的成员。第一个原则保证了我们思考和表达意见,选择自己的职业和生活方式,并且保持不同政治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些自由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不能让它们处于危险之中,即使为了提高整体幸福。

      第二个原则之所以可以接受是因为,我们在幕布之后不知道自己的经济地位。我们知道某些不平等改善了社会状况。但是我们必须保证自己以及家庭获得一份收益。因此要坚持那种有利于地位最差者的不平等。对于那些在如何生活问题上有根本分歧的人来说,出于政治目的作为公正的正义是可以接受的。当这些人接受了罗尔斯的原则时,他们也就在这些原则上达成了罗尔斯所说的“重叠共识”。这是现代民主社会最需要的原则。

      当然,罗尔斯的两原则并不是毫无战斗性的。作为公正的正义反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资本主义以及国家社会主义。它提倡一种拥有财产的民主制,或者说一种公司和工人共享经济权利的自由社会主义。税收被用来调节贫富差距,以保护基本自由的基本价值。它支持妇女和同性恋者的权利。而且它公开呼吁要对美国社会结构进行重大的变革。

      但是,如果在现实中人们没有对罗尔斯的两原则达成重叠共识,那么能够发展出一种共识吗?罗尔斯认为,宗教宽容史表明,作为公正的正义可能是被逐渐接受的。对欧洲来说,宽容是宗教战争的破坏带来的。现在它已经成为我们保护个人自由的理念的一部分。同样,合理的多元主义可以使我们为了政治目的接受一种与现有任何观点不同的正义观。毫无疑问,罗尔斯凭借自己的博大理论赢得了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的赞誉。但是该理论能否更出色地为自由民主社会的所有公民构建出一种根本的政治信念呢?只有公共讨论能够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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