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0)03-0112-06 伫立在世纪之门,回眸百年中国的文学研究,令人既兴奋又不安。自20世纪初西学东渐,百年中西方文化撞击融会使文学研究发生了震撼人心的革命,传统与前卫并存,保守与先锋齐驱。几乎所有的本土理念和外来学说都在文学研究领域从事着各自的实验,累累硕果成为21世纪文学研究的巨大财富和宝贵遗产。然而,20世纪中国的文学研究同样也留下了许多伤痕与遗憾,无论传统的文学理念还是西方现代研究方法,都有各执一端、独断偏狭的症状。这种症状是21世纪文学研究的千年虫,必须立即给予疗治,直至彻底灭杀。 当我们为20世纪中国的文学研究进行诊断时发现,每一种研究理念和分析方法都自成体系。无论是考据学派还是精神分析方法,无论是社会学研究还是审美判断……,逻辑严密,经验自洽,几近难以从其内部发现、消除其病灶。可是当超越每一种具体理论、方法而走向文学研究的元层面时,便窥见百年来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层出不穷的各种理念、方法都属于20世纪中国三种不同的文学研究基本范式:自在范式、他在范式、实在范式。对这三种不同范式的描述与批判,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新思路,使各种已产生硕果的文学研究理念、方法在新的千年中扬弃所短,融合所长,焕发新的生命力,使21世纪的文学研究更合理、更富建设性。 一、文学研究自在范式的描述与批判 自在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指自身所属的客观性质与属性决定着自身存在。其存在与他之外的存在不具有因果关系,自身以外的其他存在对其存在不起决定性作用。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可被描述为对文学的这样一种元预定:文学存在由其自身的历史原因与语言机制所构成,与文学产生的社会文化力量和研究主体无直接的关联,更不能受研究者主体的左右。文学在本体论层面上以事实的方式存在着。文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找回文学事实、描述文学事实。在中国的百年文学研究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本土传统考据研究和从西方引进并产生深远影响的实证主义、语言分析、新批评派、结构主义等都属于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 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在20世纪这样一个倡导主体、崇尚价值的百年中尚能独树一帜,特别在古典文学研究和当代作品剖析方面成果卓著,受世人尊重,根本原因在于这种研究范式执着地追求研究的客观性,并企望通过这一客观性建立关于文学的科学知识体系。领悟到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考据学派、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学派、新批评派、结构主义等为什么从各自的理念方法出发,反复强调文学事实构成了文学研究的内容。文学是无限众多的文学事实在时间中的不断连缀。要解开文学之谜,必须面对曾经出现的一切现实的文学事实。因此,文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寻、确定文学事实。文学事实丰满了,文学研究才科学、有效,也才能实现研究的宗旨。事实须由感官知觉直接确认,并通过知性的过滤建构为知识。这样,不仅文学事实可以通过单独的认识行为被确认为文学知识,文学可知领域也无限扩大,成为无数可被分解的文学事实的知识群。可见,把文学研究理解为辨认事实的认识活动,这是自在范式的理论基点。从此出发,自在范式相信:每件文学事实都独立于研究主体之外。主体在把握文学事实时,应保持这些事实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独立性。应在研究过程中,排除一切主观因素,避免对文学事实做动机、心态、价值的探讨。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对文学事实尽量做客观的零度描述,最大限度地避免任何主观色彩的渗透。就像丹纳所说的:“我唯一的责任是罗列事实,说明这些事实如何产生。……不过是把人类的事业,特别是艺术品,看作事实和产品,指出它们的特征,探求它们的原因。”(注:丹纳.艺术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1.) 追求客观性、知识性是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最吸引人、最富有成就的地方,但同时也是它产生独断偏狭症状的病灶所在。当自在范式将文学视为客观存在时,文学便在历史中具有了时间不可逆性。从而无法达到系统的原真状态。这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文学真实的自在范式研究,根本不可能是曾有的文学现象的全部状态,而只具有纯粹的统计学真实。实际上,具有所谓零度性质的考据学、训诂学方法本身也拥有当下主体性。因此,在文学研究中,自在范式每一次单纯为事实而确定事实的努力,只不过为研究主体提供了一种简单的认知对象,使研究主体与文学事实客体之间具有了构成主客体建构关系的可能性,尚未使文学事实摆脱自在性,真正融于当下文化语境之中,成为此在文化主体的文学经验和文化意识。 将文学研究视为对文学事实的描述导致文学研究的自然科学性质。李凯尔特在《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曾指出,人文活动与科学活动是人类两种最基本却又性质不同的精神活动。如果混淆两者的区别,必定会使二者因丧失独特性而失去真理价值。文学研究属于人文活动,文学研究所面对的不是远离人的生存、受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统摄的自然现象,而是文学现象。与没有主体性质渗透或决定的自然现象不同,文学现象完全是属人的存在,背后具有主体的一切属性,从头到尾、彻里彻外都饱含着复杂多样,有时还是模糊、偶然的主体目的、动机、感情、思绪。可以说,文学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曾经生存在社会中的生命个体全部人生内涵的物态化、符号化。不懂得这一点,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和有效地把握文学。就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的关系而言,在自然现象面前,科学家是独立的。研究对象与研究主体只在思维上保持某种同一性,以便使研究主体通过这种单向度的同一性认识自然现象。文学的研究主体则无法与文学现象相分离。文学研究对象必须经过研究主体的认识、体悟、领会、理解,成为研究主体的当下经验时,才可能真正成为此在的文学现象。也可以把这种主客体状态理解为研究主体是文学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自然科学活动而言,这种主客体可逆关系是绝对不可想象的。在研究方法上,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一样要基于事实。但与自然科学借助观察、实验、计算来把握事实不同,文学研究是在体悟、直觉、反思中完成对与创作主体和研究主体相关联的文学事实的认识的。文学研究者必须有本领透入研究对象之中而非从外部考察对象。因而,自在范式在文学研究中所希望使用的不在场零度描述只是幻想,文学研究主体对创作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文学现象的任何描述都不能不具有表意功能。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使人们对它们的成果期待也有所不同。一个人由于某种原因自杀而死,医生根据外部的症状判断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即可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海明威之死,人们就不能满足文学研究者止于断言海明威死于自杀,而要求文学研究者追究海明威自杀背后的各种必然、偶然背景和一系列动机。由此看来,文学研究要向人们昭明文学事实何以发生、一个文学事件为什么和怎样引发了另一个文学事件以及在这些“何以”、“为什么”、“怎样”的背后所蕴涵的社会、文化的全部意义,而这一切仅有文学事实描述显然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