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7326(1999)10—0092—07 由于种种原因, 笔者最近才拜读杨春时、 宋剑华两位同志的《论20世纪中国文学的近代性》(以下简称《论》(注:《学术月刊》1996年第12期。)一文,该文的核心思想是,否定了由于学术界“机械地套用西方文学史的分期于中国文学”而认为“20世纪的中国文学,特别是‘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是“中国现代文学”、“‘五四’新文学运动也被视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的思想,指出“20世纪中国文学的本质特征,是完成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过渡、转型,它属于世界近代文学的范围,而不属于世界现代文学的范围;所以,它只具有近代性,而不具备现代性”,并以确立古代文学(“尊崇集体理性,严守形式规范的创作原则,体现了个性未获发展时代的审美理想”)、现代文学(“关注个体精神世界,突破理性与规范,带有鲜明的非理性倾向”,“体现了个性解放的现代人的审美理想”)、近代文学(“以肯定人的价值、关注人在社会现实中的生存状况为已任,积极参与变革时代的社会实践,带有明显的实用功利主义性质”)三个概念为逻辑起点,进而从中国文学特别是五四以来中国文学的“实际”出发来论证这一问题的。因而看起来好似逻辑严密、鞭辟入里。实事求是地讲,《论》文推翻了文学界传统的文学分期论,对于科学地反思和确立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和位置,以利于中国文学今后遵循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建设意义。这不但不是新潮式的哗众取宠,而且体现了大胆的学术建构精神。但是,笔者认为:从现代性到近代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是打破“以西方文学史的分期于西方文学”的结果,而主要还有以西方文艺中的科学、民主精神张扬于我国和以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为指导的苏联社会主义文学中国化、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的逐步胜利的原因。因为,西方“对于现代派文学形成的比较确定的时间界限,一般仍以象征主义出现于文坛的时间,即1870年为上限”,(注:张秉真、章安祺、杨慧林著:《西方文艺理论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504页。 )早“五四文学”运动差不多半个世纪。从“现代性”到“近代性”,体现了冷战结束前后,知识分子对文学关注焦点的普遍变化。 确立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意义深远。正基于此,笔者才不避冒昧,首先把向《论》文发出诘难(对事不对人)作为抛砖引玉的方式,不但希望学术界更加重视这一问题,把论争引向深入;而且更重要的是使文论家们能科学地把握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为此,笔者建议:思想解放步伐不可超过限度,确立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为近代性或前现代性(注:《文艺理论研究》1998年第6期,第79页, 杨春时:《前现代性的“中国现代文学”》。)为时尚早,不可草率。 《论》文以欧美文学为论述的核心准则,歪曲了文学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的特殊形态,忽视了中国文学的特殊性质,不能用普遍联系、全面发展、辩证的眼光看待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从而使《论》文逻辑起点和论证处于不成熟的状态,还不能全面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其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表现之一。《论》文从“欧洲的近代文学而不是传统的古典文学成为了中国文学近代化的内在动力的思想资源”出发,认为20世纪中国文学性质的确立必须“以世界文学史为参照系,采用世界文学的统一标准,而不能把自己孤立于世界文学的系统之外,自行确立一套标准”,把整个20世纪中国文学定性为“近代文学”,实质上却以欧美古代、近代、现代文学三个概念为标准,忽视了中国文学的特殊形态和性质。首先,到底是传统的古典文学还是欧洲的近代文学是中国文学内在动力的思想资源?这个问题早已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今天不可能(恐怕以后也不可能)终极解决这个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下的一元论问题。但可以达成共识的是:二者都是催生中国文学的力量(当然还有社会主义文学),都可能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阶段性地或综合性地彼消此长地成为中国文学的内在动力的思想资源。例如,西方文学的科学和民主两大精神就曾经成就了伟大的五四文学运动,建国以后这两大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学中获得了更高层次的升华;传统古典文学内涵直到近来也仍然是中国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作家二月河帝王序列、金庸的武侠小说便是例证。《论》文把五千余年中华文明孕育的中国古典文学传统,排除在民族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力之外,无论如何都是对文学历史的误读。且不说传统内在精神家园的丧失不可能如爱琴文明一样一蹴而就、无端消失,单从两位作者认为五四新文学排斥欧美的现代主义文学思潮这一点来看,中国古典文化精神还是内在于中国人的实践生活中的。而作者所举的“提倡现实主义的文学研究会”以及“五四新文学运动只是在后期才出现了像李金发、洪森等极少数带有现代主义倾向的作家,主流仍是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的例子,也就成了这一情况的极好说明。不过,这是古典文化精神多元转换后的呈现而已。这个多元,当然不仅包括欧美的近代文学,还包括欧洲现代文学,更不可忽视当时崛起于世界文学之林的苏联社会主义文学的影响。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第二个问题:在进入到世界文学范围的20世纪中国文学,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传入中国后,逐步创建的中国社会主义文学到底要不要以前苏联文学为参照系?正视这个问题,对于正视苏联解体后社会主义文学由于遇到暂时的挫折无法给理论作一实践性的证明而遇到的窘境,有极大的理论意义;这个问题的背后,是我们是否还继续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问题,它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文学的前途和命运;这个问题的结合点是20世纪中国文学的特殊性。我们处于世界文学统一体中,在认识自己文学的性质时,有必要借鉴世界文学。但绝不能专注于世界文学的一种,以之为圭臬,而对于别的优秀文学采取排斥的态度。《论》文在逻辑起点上,把古代、近代、现代文学概念定位在欧洲文学理论的前提上,作出苏联文学是欧洲文学意义上的“近代性质”和20世纪中国文学近代性的结论,取消了社会主义文学的先进性甚至合法性,不时流露出一种当前文学界不少人具有的后殖民主义自卑情结。而作者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定位从近代性到前现代性的彷徨徘徊,从侧面印证了“20世纪中国文学近代性”结论尚未达到科学的程度。从前苏联和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看,社会主义文学应为一种全新的文学:它不再是19世纪30年代西方的批判现实主义,而是在文学内容和形式上对它的更高扬弃。它的创新还在于,文学艺术是为人民大众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它批判地继承了人类一切优秀的文学遗产等等,比欧美近代文学更具有历史的进步性。我们不能因为苏联解体了,就潜在地否定了社会主义文学的优秀成果,就从根本上背离了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道路。我们不能把“20世纪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看作中国文学的落后性,这就引申出第三个问题:作者在世界文学特别是欧洲文学框架体系内,是否忽视了中国文学的特殊实际,而强把20世纪中国文学框定于欧洲文学的理论准则之中?笔者认为,要科学地总结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就要注意20世纪中国文学的全部实际,而不应在总结前就把20世纪中国文学先验地打上欧洲文学的色彩。《论》文作者认为,五四时代的“西化”演变成为“苏化”,苏联的文学思想和文学思潮取代西方的文学思想和思潮而被人们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中国文学主流。既然《论》文在前文中曾以欧洲的近代文学作为中国近代性内在动力的思想资源,“苏化”的社会主义文学如何在吸纳和抗拒欧洲文学基础上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既然“西化”的中国文学并没有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那么若以欧洲文学来作为评判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唯一标准,主要理论缺陷是什么?前面的问题既说明了作者在论证中的矛盾、疏离和脱节:主流和内在动力如何处理?又说明了20世纪中国文学在批判地借鉴世界文学的优秀成果时必然显现出自己的中国特色:它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规范、独立的价值追求和富于民族特色的时代意识。也正是由于中国国情和文学自身的特殊性,才使得20世纪中国文学既不同于欧洲文学,又异于前苏联文学。而中国的国情和文学实际又恰恰与以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学有很多共同点。例如:前者主张文以载道,后者强调文学要为人民服务等,加上中国对社会主义文学在理论和现实中的迫切需求就为其在中国的传播、植根、生长、成熟提供了坚实的土壤。因此,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它忽视了20世纪中国文学的特殊性。20世纪中国文学的特殊性质是我们民族文学能在世界文学之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它便于我们今后在吸收借鉴外国文学先进资源、排斥腐朽因素的同时,补充并中和外国文学,而不是仅作欧美文学的应声虫。在有中国特色的20世纪文学面前,我们不能不考虑有中国特色的那部分而一味作后殖民主义的认同。正如孙绍振先生所言“他们往往不是去寻找西方理论同中国经典文本的矛盾,而是满足于西方理论跟中国经典文本的一致”。(注:《文艺理论研究》1997年第6期,第13页,孙绍振、 夏中义:《从工具论到目的论》。)我们固然要像鲁迅先生那样反对“古已有之”的变态自尊,但又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民族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