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劳动价值的实现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育云 四川师院教育系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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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再生产包括产品再生产、劳动力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统一不可分的三个方面。教育过程是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过程。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力需要不断地更新、补充,劳动中消耗的体力脑力要不断得到恢复、补偿。尤其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至为重要的内涵扩大再生产,更需要劳动力的素质、质量的不断提高。而这一切都是通过教育过程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来实现的。这种消耗表现为教育费用。如果把教育经费看作消费支出,教育成本不进行回收,教育劳动创造的价值则无法实现。在此观念下不管怎样强调教育的战略地位,教育永远不能走出经费困境,而使战略地位无法落实。由于教育劳动价值无法实现,教育者受教育者工资不能等价获取,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和学生流失的增长将成为常态,因此研究教育价值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教育劳动的价值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得以实现

      任何劳动能够形成价值,从本质上讲不是因为它生产了物品,而是因为它是为交换而产生的,它作为有效用的劳动提供了某种物质或非物质的使用价值,并通过商品交换使之得以实现。任何商品对于它的生产者来说,都是为了取得价值。他与购买者只需要它的使用价值这一矛盾,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得到解决。劳动能力具有商品性,体现在社会个体身上增殖了的劳动能力凝聚了受教育者本人在内的社会劳动消耗,包括了劳动者生存、发展、享用耗费的精神、物质产品的费用。这种消耗需要在交换中得到偿还,而且劳动者作为劳动能力的载体,有权占用和使用自己的劳动能力,有权自我保护,有权享受劳动力使用给自己带来的成果。劳动者的这种支配权就是有权把自己劳动能力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交换。受教育者,从受教育开始,就应用明确意识如何形成价值并为参与社会交换去更好地推销自己。

      在我国,教育部门的劳动一直沿用非商品经营方式,教育劳动产品——增殖了的劳动能力,在“生产”过程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生产”结束不进入市场交换,而且形式上表现为无偿地提供给社会各个部门,而不管它们是否需要,或者需求是否对路。实际上是用一种超市场的不等价交换代替市场的等价交换。其结果必然是:教育劳动在社会劳动中的价格不是按其使用价值的价值来确定,而是以“长官意志”来确定,在分配上表现为“脑体倒挂”、“平均主义”、“大锅饭”;否定教育劳动及劳动产品在商品交换中具有的等价关系,把教育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工资收入看成纯粹是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给国家的财政收入总数中的一个财政开支项目;把教育部门看成是消费部门,不进行教育成本的回收,劳动能力只以无偿形式提供给社会各部门使用。这种产品经济行为割裂教育劳动部门与物质生产部门本来存在的相互等价交换关系。这是一种压制教育劳动部门按社会需要“生产”,从而提高效益的行为,也是制约劳动力能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并导致我国教育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教育与市场经济内在联系中寻求一种新的教育运行机制,可能是摆脱教育困境的出路。

      二、教育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教育价值实现的重要保证

      “市场”作为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手段和机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文明成果,教育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实践活动,必然是不可能排斥市场的。教育市场是教育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所谓教育商品主要包括教育产品(受教育而增加的劳动能力,教育过程中创造的精神和物质产品)、教育劳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工作者的劳动)、教育资源(教育投资、校舍、设备)、教育机会(教育总资源给人们提供的受教育的条件和时机)。所谓建立和完善教育市场,就是要建立教育商品在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作用下与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受教育者进行多元公平交换的关系。教育市场体系从不同角度划分有不同结构。

      1.教育市场的主体结构

      教育市场主体指教育产权的所有者、占有者、经营者、使用者。它们之间多层次的交换关系既是以经济利益为客观基础的权利的反映,也构成了教育市场的主体结构。在产品经济体制下,教育产权为国家垄断,没有教育产权市场存在的可能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离,使有限的教育资源从产权社会化的高层次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发挥更大的效益。这就形成了教育所有权市场、教育占有权市场、教育经营使用权市场。

      2.教育市场的客体结构

      “市场客体”是指市场交换中的媒介物。包括教育对象(学生)、教育产品、教育劳务。建立教育客体市场主要指建立教育生源市场、教育资源市场、教育产品市场、教育劳务市场。

      (1)生源市场。生源市场是由教育机会的质量差异引发的。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必然从其源头(生源)开始进行争夺。即使在严格的“计划招生”、“就近入学”制度下,生源市场也是客观存在的。应当逐步创造和完善必要的条件,建立“选校制度”,从学生入学的“源头”,引导校际间的合理竞争,从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由于事实上不可能消除学校与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异,这种生源市场在义务教育中也不可能不存在。

      (2)教育资源市场。建立教育资源市场,就是要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率和效益,如学校合并形成规模效益;结构调整把部分学校办成职业学校;教师合理布局,以改变发达地区教师超编,落后地区缺编的局面;以及在资源投放上向办学效益好的学校倾斜等。

      (3)教育产品市场。教育产品主要是因受教育而增加的劳动能力。在教育产品的交易中,国家投资生产并购买的部分也应进入市场。在教育产品的交易中,以这种交易方式为主体。学校作为生产劳动能力的卖方应更多进入人才市场、劳动市场、科技市场。由于学校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因此受教育者以货币形式对教育者的劳动支付报酬是应该的,缴学费是合理的。义务教育是有教育产品的,也必然进入教育市场,其主要交换关系是学校与国家间的“非线性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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