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过程中的“难度教育”价值及其设计思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柳海民 东北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课程·教材·教法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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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难度,即困难的程度、幅度或限度。“度”作为哲学概念是指事物质与量之间的临界点。不论是作为类本质的人,还是作为现实生活中个体的人,他们一来到社会中便开始了克服困难及与困难作斗争的历程。人类在克服困难的斗争中寻求生存,发展生产,满足物质的需要;同时,亦在与困难的博斗中实现自我价值,证实自已的智慧和力量,最终带来成功的欢乐,满足精神上的享受。

      同人类的生产、生存、交往等活动一样,在经由教育而获得知识的活动中也充满了困难,需要时时攀登难度的阶梯。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以其著名的“诘问法”来设置难度。他认为,要让学生得到一个正确的主张和结论,用诘问的方式来推论最为合适,这样一问一答,必能得到最后的真理。柏拉图把这种利用诘问的方式来推求真理的方法叫辩证法。问是个难度,回答所问又是一难度。柏拉图是用这种步步充满难度的办法来培养他的学生的。

      法国教育家卢梭则认为,教育儿童产生良好行为,认识其不良行为的错误所在,最好的办法是采用“自然后果法”。在他看来,任何形式的批评和说教不如让儿童“自食其果”印象深刻。让儿童亲自体验自己的不良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困难,亲自去承受和感知这一困难,其教育效果最为有效。卢梭是用“自然后果”的难度来教育与形成儿童良好品格的。

      而科尔伯格的“道德两难论”则是通过让儿童对道德两难问题做出判断的办法去提高儿童的道德认识和思想品德水平。道德两难论法的核心策略是使儿童在若干层次的道德两难问题判断中,通过两难问题的辨析而明辩是非。学校教育要想提高儿童的道德分辨能力,要促进儿童思想品德的发展,就要创设使儿童不断与道德环境相互交往的情境,接触社会和学校集体中出的各种道德两难问题,才能使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不断发展与完善。

      美国布鲁纳的“发现法”其实也是一种难度教学法。让学生自己去获得、发现问题的结论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克服未知、走向已知的过程。因为既是“发现”就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曲折便必然面临困难。困难的解决就是发现,就是成功。所谓成功等于九十九分汗水加一分灵感,正说明成功之路并非处处充满快乐,相反必须时时付之以辛勤,处处会遇到困难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书山有路勤作径,学海无涯苦坐舟”等箴言也都说明了求学之途始终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历程,充满了坎坷与艰难。只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才能勇敢地面对困难,苦中求乐。

      历史说明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教育过程从来就是一个充满难度的过程。人从无知到有知的历史就是不断超越难度、超越愚蠢而走向文明、走向聪明的历史。有无知之难便有学之必要,“书到用时方恨少”。教育作为一个帮助人们由无知到走向已知的特殊过程,它不可能完全允许人们天真幼稚地时刻以“快乐”的形式去战胜无知和愚昧而走向已知的境界。这是因为人类任何一点认识的获得都是一个必须首先面临未知,然后借助已知去超越未知的过程。未知就是困难,解决未知就是突破未知的困难障碍。因此,在人类认识的获得过程里时时都交织着面临未知难度和战胜未知欢乐的双重成分。

      对学校教育过程来说,难度教育的价值集中体现在:

      第一,难度可以保证教育过程的效率。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前进的每一步都含有着未知的成分,而不是原地踏步地反复感知已熟知的内容,这样的教育才能给学生以发展。消除了无意义的重复就提高了教育过程的效率,解决了教育过程的内耗问题。

      第二,难度可以激发学生的智慧潜力,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过程的质量不仅在于是否完成了大纲规定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学生的智慧潜力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激发,身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展。有些教育过程所以不受学生欢迎,其中原因之一是慢节奏、无差度,缺乏难度与深度,不能噢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创造力凝聚在困难问题的解决上。

      第三,难度可以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使他们学会选择。任何难度对学生都是一种障碍,一种挑战,一种危机,迫使学生作出理性选择,迎接困难挑战。当学生面临困难时便处于精神压力之中,这也就同时促使他们开动智慧、调动思维、激发创造力,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冲破难度的困扰。难度的超越过程既是痛苦的过程,也是欢乐的过程。因为每一次困难的解决都可使他们自己看到智慧的力量,体验到成功的愉快。所以,难度对学生来说是一种人生磨砺,它既是教育目的,又是教育手段。

      二

      难度教育的价值勿庸置疑。但现实的问题是:目前我国中小学生教育实践中的难度分布与指向是一种偏离全面发展目标、由“片面追求升学率”思想起潜在作用的失衡状态:教师提供给学生的难度在范围上是片面单一的难度;在程度上很多是偏离适度中线的过度或缺乏难度、没有难度;或质上的过度与量上的乏度。

      所谓过度,即教育活动给定的困难超过了一定年龄阶段学生生理发育水平所能承受和心理发展程度所能进行的限度,使学生超阶段、超负荷运载。过度的具体表现是:就世界大多数国家同龄儿童所接受的教育看,我国中小学的教育内容过深过难,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作业量过大过重,每天用于作业的时间过长过久,学校开展的课外活动名目过多过杂,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和期望过高过大。“过难”就不是一般的难或比较难,而是与学生的成长不相称。以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为例,每天要背着一个约三到四斤的大书包,回到家通常要做一、二个小时的作业,这哪是一个九岁孩子所能承受的负荷,恐怕许多家长上班下班所承受的身心压力都远不及孩子大。近年来兴起的“愉快教育”、“快乐教育”等其实质都是作为“过度”教育的相克形式而产生的,这些教育形式诞生的本身即说明了“过度”教育的普遍性及其渴望治理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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