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与创造力

作 者:

作者简介:
冉祥华 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476000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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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理论界较为重视智育对创造力的促进作用,而美育对创造力的促进作用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事实上,美育在促进个体审美能力发展的同时,也在促进着创造力的发展,而且这种发展还会有助于整个精神创造力的成长。

      一、美育与创造力的发展

      马斯洛认为,创造力可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特殊才能的创造力,如发现与解决新问题的思维能力,发明与制作新事物的实践能力等;另一个层面是自我实现的创造力,即不断实现和更新着的生命活力。后者是创造力最本质的内涵,也是前者的基础和源泉。

      个体创造力发展关键期在童年。儿童时代是生命力勃发的时期,也是创造力发展最自由、最迅速的阶段。哈特劳布说:“任何儿童,不管他的出身和天赋多么不同,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发展创造精神。”(注:哈特劳布:《儿童的创造精神》,布雷斯劳1921年版;)

      对儿童来说,创造是一种自然、自发和充满乐趣的活动。“几乎所有的儿童都能自由地感知,他们没有哪里可能有什么、什么东西应该在哪里、哪里总是什么等等的先验预期。”(注:马斯洛:《自我实现者的创造性》,见《人的潜能和价值》,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 246页;)他们可以把“空”物想象成活的,可以在平淡无奇的地方发现无穷的乐趣,可以在成人看不到因果联系方面,将两种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从他们的惊讶、提问、怀疑、语言、游戏、手工等行为中,完全可以看出:“儿童的认识、思维富有创造性,特别是儿童的特点与艺术思维的要求有不少相呼应的地方。”(注:钱中文:《文艺创造心理学》,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61页;)

      难怪许多艺术家、科学家对童心、对儿童的艺术心灵推崇备至。实际上,具有高创造力的人多少带有一点孩子气。叔本华在《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中几度提到童心,王国维译为“赤子之心”。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艺术家要重视自己的童年印象,这是强烈的、最先触动自己的艺术资料库;二是艺术家在看待生活、感受到生活的美时,常常带有孩子气。马斯洛指出:“自我实现者的创造性在许多方面很像完全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儿童般的创造性。”(注:马斯洛:《自我实现者的创造性》,见《人的潜能和价值》,华夏出版社,1987 年版, 第246页;)

      当然,儿童的创造性与成人的创造性在深度上和广度上都是有差别的,它不仅容易受到压抑,不像成熟的创造力那样稳定,而且它的独创性和自发性常常在 6—7岁之后不能不受教育与环境的影响。 海纳特指出:“创造行为的这个重要发展阶段随着儿童进入学校而告结束。”(注:海纳特:《创造力》,工人出版社,1986年版,第35页;)事实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前青春期和青春期,随着逻辑自我、道德自我、实利自我的迅速发展,个体的创造热情和才能便呈衰退或停滞的趋势。这表明,创造力的培养应重视早期的开发。教育作为影响创造力的主要因素,对儿童具有的那种珍贵的创造的潜力和创造力的萌芽,应当加以保护和培养。虽然在创造潜力与创造力的实现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但是,我们完全“能够通过创造性思维的有意识的教育而予以缩小的。”(注:帕内斯:《教育与创造力》,载《外国教育资料》,1985年第1期,第7页;)

      培养儿童创造力的最佳途径是美育,因为以自由创造为本性的审美活动,可以充分保护儿童的创造性表现。A ·格泽尔在研究“自由发挥创造力”问题时,曾深入观察了儿童日常活动,发现儿童在阅读文学作品,听音乐,用毛笔、彩色铅笔和手指画画,捏泥土,玩弄沙子、石头和水,搭积木等活动中,表现出强烈的创造性。这些创造性表现明显地带有审美或泛审美的性质。它是想象的、造型的、自由表现的、富有情感色彩的、专注和投入的、注重过程的和愉悦的,这些都具有审美的特征。而作为美育过程的儿童艺术活动,又集中体现了创造力的主要特征。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多兰斯曾列举了体现创造力的特殊行为,它们包括“爱好寻根问底,弄清事物的来龙去脉;即使在干扰严重的嘈杂环境里,仍埋头于自己的研究,不太注意时间;常常能从乍看起来互不相干的事物中找出相互间的联系;即使走在街上或回到家里,仍喜欢反复思索课堂上学的东西”等。(注:转引俞啸云:《中学创造性教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95—96页; )上述这些特征都可以在美育过程的儿童绘画、手工、音乐等艺术活动中见出。事实上,从事着绘画或其他艺术活动的儿童都具有自发投入的倾向和进行新尝试的兴趣。他们可以随想象力的自由张开,将两类毫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并用自己独特的构想和方法表达出来。如儿童画太阳的时候,常常画上眼睛、鼻子和嘴;画月亮的时候,常常画成船形,并有小朋友坐在上面。显然,儿童不是从因果联系的角度看待世界上的事物,他更注重自己独立的感受。正如皮亚杰所说:“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必然是任意的组合。”(注:转引雷永生等:《皮亚杰发生认识论述评》,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3页;)

      儿童认识、思维的特点,决定了儿童在活动中富有创造性。显然他们更重过程,即使在美育过程的艺术活动中,反复地描绘同一个事物,唱同一首歌,做同一个手工造形,他们都饶有兴趣,并能赋于其新意和活力。

      由此可见,有创造性的儿童,就是儿童艺术家;作为艺术家的儿童,便是有创造力的儿童。美育在发展儿童艺术心灵的同时,也在发展着他们的创造力。而且,有连贯性的美育可以使个性在成年之后,仍保持着健全活泼的“童心”,使创造力持续发展。

      二、美育发展创造力的功能

      1.保障心灵的自发性

      创造力的发生和发展,不是一个自然、自发的过程,它离不开客观世界,但在主体方面,创造力的源泉和动力却来自于人的深层心理。美国心理学家S·阿瑞提深入研究了创造过程, 认为它是由原发过程和继发过程结合而成的第三过程。在他看来,人的无意识的欲求构成原发过程的主要内容,体现为原初冲动;概念活动构成继发过程的主要内容,体现为有意识的思维;上述两种过程的完美匹配是构成第三级过程的主要内容,体现为审美的升华。而创造力的秘密就在于这两种过程的有机整合。S·阿瑞提指出:“创造的精神并不拒绝这种原始(亦或古老的、陈旧的、脱离实际的)心理活动。而是以一种似乎是‘魔术’般的综合把它与正常的逻辑过程结合在一起,从而展现出新的、预想不到的而又合人心意的情景。”(注:阿瑞提:《创造的秘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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