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中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对立与历史统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扈中平(1954— ),男,重庆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划分只是从一个侧面对教育目的理论的一种抽象概括,其实两种“本位论”各自内部还存在着诸多重要差异,并不像现有教育理论所认为的那么简单。此外,两种“本位论”的划分也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在历史上,纯粹和绝对的个人本位论者和社会本位论者几乎是不存在的。在教育目的中,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只可能是历史的、具体的统一,而不是超历史的、抽象的统一。因此,从理论上讲,两种教育价值并没有一个孰重孰轻、孰对孰错的问题,二者具有同等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实际中孰更合理,必须将二者放在特定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 (2000)02-0087-08

      近些年来,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论争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普遍关注,研究成果不断增多,其中不乏真知卓见。但我们感到,对教育理论中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探讨还有必要深入下去。

      一、两种“本位论”的对立及各自内部的差异

      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个人价值为中心,应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性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教育活动。它否定社会制度的权威,反对社会对个人的束缚,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至高无上,将人视为万物的尺度,主张教育的首要目的不在于谋求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而在于发展人的理性和个性,使人真正成其为人。在这种理论看来,教育目的应该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天然需要来制定,从而使人的本性得到完善和最理想的发展,因为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教育的首要必须反对和拒斥现实社会对人的发展的干扰,因为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教育就一定有利于社会发展,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教育却不一定有利于个人发展;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能,儿童是独立自主的个体,是真善美的原型,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这种本能不受现实社会影响地得到自然的发展。

      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社会价值为中心,应主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教育活动。它主张,个人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受制于社会,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靠社会提供营养,人的一切都从社会得来;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只因他生活于人群中并参与社会生活;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不具有任何决定教育目的的价值;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使个体社会化,使个人适应社会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公民;教育过程就是把社会的价值观念或集体意识强加于个人,把不具有任何社会特征的人改造成为社会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目的中的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划分,主要是对不同学者在教育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的价值选择和思想倾向所作的抽象概括,而在实际中,就一个个学者来说,纯粹和绝对的个人本位论者或社会本位论者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而这一点在我们过去的研究中被极大简单化了,历史上的一些教育思想家以及他们丰富而复杂的教育思想往往被简单而绝对地、非此即彼地划分到某一个理论派别,在理论界和实践界产生了很大的误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个人本位论者一般是针对社会现实损害了个人发展而强调人自身发展需要的;社会本位论者一般是针对个人发展脱离或背离了社会规范而强调社会发展需要的。许多所谓个人本位论者或社会本位论者的教育目的理论并不像一些人在作理论派别的划分和归类时所抽象得那样单纯、绝对,那样非此即彼。其实,历史上更多的学者在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价值取向上不过是厚此薄彼或厚彼薄此,绝对或无条件地反对社会或反对个人的教育思想家可以说是不存在的。

      为了便于更深入细致地把握两种教育目的理论,下面再将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各自内部的差异作些进一步的阐述,这一点是我们以往研究几乎完全忽视了的。

      卢梭(J.Rousseau)是个人本位论者中最为激进的一个。他在其《民约论》中设想,个人的天赋是绝对自由的,政府的组织是独立的个人的自由联合;政权的基础在于个人的自愿放弃。卢梭认为,人生来具有良心、理性、自由,具有善良的天性。他激烈抨击当时社会对儿童的戕害,指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手里,就会变坏了。”(注:卢梭:《爱弥尔》,人民教育出版社1965年版,第1页。)卢梭主张教育要尊重儿童的本性,顺乎儿童的自然天性, 把儿童培养成“自然人”,而不是培养成社会的“公民”。他说:“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注:卢梭:《爱弥尔》,人民教育出版社1965年版,第5页。 参见阿德勒:《怎样读一本书》,西蒙—舒斯特出版社1940年版,第7—8页。)瑞典教育家爱伦·凯(E.Key)倡导的个人本位论认为,儿童是独立自主的个体、 真善美的原型,因而不能对儿童的个性进行压制和机械训练,教育过程应是使儿童自由发展的过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有新人文主义性质的个体本位论者则开始部分接纳教育目的的社会价值和外在价值,但仍坚定地将促使个人获得美好生活视为教育的首要目的,宣称教育目的主要在于人的自我实现。鲁迪格尔(Rudyger)认为, 教育就是要使人成其为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个人而不在于社会。他坚决反对将教育的社会目的作为教育目的的主要部分,而只是将其视为教育目的中的一个次要部分。在他看来,广泛的人类生活并不都与社会有关,人类生活在很多方面只是为了个人自己的满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沉湎于音乐、艺术……甚至自然科学之中,往往是为了直接的享受,而根本不会考虑到什么社会利益。阿德勒(M.Adler)认为,成为自我实现的人, 像人似地生活或有理性地生活的优越性是无需辩护的,而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反对理性生活的人就是否定他本身是一个人,他只是像动物似地生活着,像植物似地生长着(注:参见阿德勒:《怎样读一本书》,西蒙—舒斯特出版社1940年版,第7—8页。)。

      由上可见,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至少又有三种类型,它们之间是有一定差异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