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初叶,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将西方审美文化教育引进中华古国,从此美育就成了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它闪烁着中西文化碰撞的火花。本文拟对20世纪的美育学科作一概述,对审美教育作一相应的当代解读,并展望21世纪审美教育如何发挥其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核子功能。悖谬之处,在所难免,祈求大家不吝斧正。 一 进入20世纪初叶,中国——东方雄狮猛醒过来,将视角从宗法农耕文化意识和宗教迷信观念转向现代社会的科学民主观念。在现代教育史上,推行审美教育,提倡“以美育代宗教”者当首推蔡元培。诚然,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的宗教,其生存发展自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与相应的人文环境,不是其他社会学科所能轻易取代的。但是,蔡氏的这一理念作为“五四”运动激进民主主义大潮的一朵浪花,却是呼唤“民主”、“科学”的一声嘹亮的呐喊,让国人惊醒。正如他所指出的,“无论何种宗教,皆以神道为唯一之理由”来麻木人的良知。为此,若要“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之以纯粹之美育。”(注:《蔡元培选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4~56页。)历史车轮虽然驶过了一个世纪,但是蔡元培的美育观仍闪熠着理性的光芒。蔡元培的美育观具有全方位的大视野。他认为人的生存价值除了物质建设以外,还要有精神享受与审美陶冶。只有将这两个维度互补共识,“才认识了人生的价值了。”(注:《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21 页。)现代社会是科学社会,“五四”运动追求的目标就是民主科学。蔡元培认为将科学与美育分离开来,就“难免有萧索无聊的状态。”美育一旦摆脱科学,就要陷入歧途,就会进行负面分化:或者是低级娱乐或者是厌世孤僻。为了防止这种流弊,就要求“治科学以外,兼治美术”(蔡元培那时是将“美术”、“美学”与“美育”三个概念相混用)。科学观与美育观的互补,就可强化其社会效益:在美育上就“觉得人很有意义,很有价值”;在科学上“也一定添了勇敢活泼的精神。”(注:《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7页。 )蔡元培还把美育上升到培育国民素质的高度来谈。美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国民素质是高尚抑是平庸。蔡元培留学德、法两国,对两国的美育与国民素质进行了全方位考察,认为德国人的审美观偏向崇高,国民性则侧重雄强,而法国人的审美观崇尚优美,国民性则偏于浪漫。这在德法战争中也有相应表现。因此,他认为,“战争持久之能力,源于美术之作用者,亦非必鲜矣。”(注:《蔡元培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4页。 )他把这一美育观移位到抗战时代对国人的鼓动性效应上来,指出:“全民抗战期间,有些人以为无赏鉴美术之余地,而鄙人则以为美术乃抗战时期必需品。”他认为抗战要养成一种宁静而强毅的意志,固然有其他特殊机制,但是,“推广美育也是养成这种精神之一法”。(注:《蔡元培论科学与技术》,河北科技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美育有如此巨大的社会效应,是不是蔡元培主体意识强调的结果呢!当然不是,事实上,它是美育本体所营造的。 我认为美育之所以能营造巨大的社会效应,至少可以从美育范畴、美育层面和美育功能三个维度略作解读。 首先,就美育的范畴而言,如果将美育置于教育的总体系中,决不是单纯的学科分类,而是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等自成分支系列而又构成总的体系。德、智、体三个分支系列是可以相对独立而自成体系的,而美育这一分支系列不仅与之有相对并列关系,而且还具有较大的融汇性,能够包容其他三育的内容。德育的主导是人格的善美,智育的主导是科技的完美,体育的主导是体魄的健美。而美育则弥漫于德智体三育中,其他任何一育都不可能取代美育的功能。美育可以陶冶情感、发展个性、健全心理、激活想像、追求审美的自由境界与完美精神,而完美的精神生活,能够更好地使人们从事各种物质、精神产品的审美创造。 其次,就美育的层面而言,它渗透到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生历程中,一个人,从胎儿的“胎教”开始,直到老死作结,都一直处于美育的熏陶之中,不论何时何地从事何种学习或工作,如果没有美育的素养,那么审美趣味、审美修养和审美能力就必然处于低层次水平,就无法协调生活的节奏,感觉不到人生的乐趣。所以,美育不仅是单纯的学校教育,而且涵盖普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节律。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是超越机械生产的电子工艺性生产,力求美观,而现代人生活节律则讲究服饰美、饮食美、居住美与车辆美等,两者建构为一种社会性的审美大文化。审美文化是文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它把艺术的审美原理渗透到社会群体之中,将人生基本的物质化生存升格为艺术化生存。当然,从文化学视角观照,文化本身也具有功利性与审美性的二重性。远古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们偏重于食裹腹、衣求暖的功利性效应,劳动者终日忙于满足生存欲望的实践功利活动,只有贵族才能有高雅的艺术审美活动,彼时的审美文化是一种畸型的社会产物。现代社会的文化由于科技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娱乐活动日趋丰富,因而才有可能将文化作为“审美游戏”。“审美游戏”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判断力批判》和美学家席勒在《美育书简》中普遍采用的概念。审美游戏的内涵并非儿童的电子游戏或其他娱乐性游戏,而是一种与“自由活动”同义语、“强制劳动”反义语的哲学术语。席勒说得很清楚:游戏活动是要消除一切强迫,使人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都恢复自由。所以,游戏冲动的对象就是美,而美就是活的形象。(注:席勒:《审美教育书简》,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99~100页。)但是, 他没有区分审美游戏有正负、高低之别。我们所说的审美游戏是正面的,高档的。当然,审美文化的提高,在于审美教育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