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进程往往会使一些命题的潜在内涵与真义逐渐地显露出来。在20世纪行将终结的年代里,人类的物质功利行为与人类的生存价值意义之间的矛盾已激化到相当的程度;马克思关于“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73页。)的历史预见性的穿透力更令人惊醒。在此历史语境中,我们回首顾望,悟觉18、19世纪先哲们关于人文精神与科技主义对峙的思索与探寻,将释放出新的现实意义。而当我们把这一成为历史形态的浪漫主义思潮所引发的视点,转向中国现代文学中浪漫主义的课题研究时,发现一些长期未解的难题将会澄明、释解,一些新的结论也将浮现、萌生。 一、本质定性的偏离 1926年,梁实秋在《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一文中,以一种略带无奈的笔调写道:“据我自己研究的结果,我觉得浪漫主义的定义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是无益的。”因而,他在文中“不讲中国文学的浪漫主义,因为现在还在酝酿时期,在这运动里面的人自己还在莫名其妙”,他只能讲“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注:梁实秋:《浪漫的与古典的·文学的纪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梁实秋何以如此字斟句酌、谨慎忖量呢?笔者以为,从中透露出20年代中国学人对当时正在兴起的“中国化”的浪漫主义文学审视、判断时的困惑。 从20年代到本世纪末的今天,这种困惑并没有消解。其中,最大的疑案就是: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论定为“以浪漫主义为宗旨”的文学社团——创造社,其主要成员在他们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从未亮出浪漫主义的旗号,反而对浪漫主义颇有微词,甚至批判、否定。例证如下: 1922年,郭沫若在《创造》季刊《编辑余谈》中说:“我们这个小社,并没有固定的组织,我们没有章程,没有机关,也没有划一的主义,我们是由几个朋友随意合拢来的。”(注:郭沫若:《编辑余谈》,载1922年8月25日《创造》季刊,第1卷,第2期。 )这段被视为前期创造社“宣言”的话,明确宣布:该文学群体“没有划一的主义”,显然,浪漫主义并非被规范为其群体的创作宗旨。 1923年,成仿吾在《写实主义与庸俗主义》一文中论析道:“从前的浪漫的Romantic文学”,由于远离生活与经验,利于幻想,故对于表现一种不可捕捉的东西有特别效力,但在今天,“它们是不能使我们兴起热烈的同情来的。而且一失正鹄,现出刀斧之痕,则弄巧反拙,卖力愈多,露丑愈甚”。因而近代以来,“为的反抗这种浪漫的文学”,兴起的是另一种取材于生活,表现作家经验的“写实文学”,它使我们从梦的王国复归到了自己(注:成仿吾:《写实主义与庸俗主义》, 载1923年6月《创造周报》第5号。)。贬的是浪漫主义,褒的是写实主义,对二者的判断取舍,异常分明。 1926年,郭沫若在《革命与文学》一文中揭示:作为第三等级的资产阶级抬头之后,使社会新生出一个被压迫的第四阶级的无产者,“在欧洲的今日已经达到第四阶级与第三阶级的斗争时代了。浪漫主义的文学早已成为反革命的文学”(注:郭沫若:《革命与文学》,载1926年5月16日《创造月刊》第1卷,第3期。)。 他把浪漫主义文学推演为与无产阶级文学对立的、政治上“反动”的文学形态,对其排斥与否定已达到极限。 1927年,郁达夫在《文学概说》中论析道:“物极必反,浪漫主义的发达到了极点,就不免生出流弊来。就是空想太无羁束,热情太是奔放,只知破坏,而不谋建设,结果弄得脚离大地,空幻绝伦。大家对此,总要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空虚,与不能安定的惑乱。尤其有科学精神的近代人,对此要感到一种不安。”(注:郁达夫:《文学概说》,《郁达夫文集》花城出版社1982年版,第5卷,第90页。 )他准确地指出了浪漫主义的弊端。值得注意的是,郁达夫看到了浪漫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对立。 1928年,冯乃超在《冷静的头脑》一文中写道:“采访革命文学的来源,却不惜枉驾叩黄包车夫的破门,这是认错了门牌。同时,只晓得没有了革命的文学,却又回去祭祀浪漫主义的坟墓,这是他去掘自己的坟墓。”(注:冯乃超:《冷静的头脑》,载《创造月刊》1928年8 月10日,第2卷,第1期。)明确否定了浪漫主义作为新兴革命文学源端的可能性,断然割裂了其二者之间应有的、作为文学传统性的联系。 1936年,郭沫若在日本应蒲风答问时又谈到了浪漫主义,不过这时他在其前端加上一个“新”字:“新浪漫主义是现实主义之侧重主观一方面的表现,新写实主义是侧重客观认识一方面的表现。”(注:《郭沫若诗作谈》,蒲风记录整理。1936年8月15日《现世界》创刊号。 )在这里,浪漫主义已失去其自身质的规定性,它仅是隶属于现实主义的一个侧向,与作为一个文学流派独立自存的浪漫主义不属于同一内质的东西了。 从上述的史实流程,只要不固执己见的话,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创造社的主要成员们对浪漫主义这一文学思潮基本上是持批判、否定的态度。 但不知出于何因,国内现代文学研究界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极为稳固的思维定势:写实主义的文学研究会,浪漫主义的创造社,其二者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突出的、两相对峙的文学社团、流派。直至1998年,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在他们所著的、为国内学术界所推崇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中,仍是这样归结:“‘五四’时期以文学研究会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和以创造社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可以说双峰对峙,各有千秋,共同为新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注: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7页。)。因此,对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创造社为个案分析的、关于浪漫主义定性的课题,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与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