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形象:文艺之为文艺的第一生命

作 者:
嵇山 

作者简介:
嵇山(原名张履岳1937—),男,浙江绍兴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上海 200233

原文出处: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艺术形象是艺术之为艺术的独有标志,一个根源于社会母系统的“自己运动”着的系统化有机实体;是辩证地包含着主体的客体、包含着理性的感性、包含着本质的具象、包含着历史的个体、包含着真与善的美的创造,“美的规律”在文艺中实际实现的主要形态:正是这样,才有文艺的全部魅力与效应;也只有这样,才是文艺的魅力与效应。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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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法:I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332(1999 )-02-0028-07

      文艺决不是天上流云,独来独往的自在之物。比如,它实际也是社会文明的走向、水准的风信旗与度量仪。宗教势力控制了欧洲中世纪的精神生活时,文艺就沦为教会的卑顺如婢,成了演绎宗教理念与故事的“教会文艺”;在“启蒙主义”文艺汹涌兴起时,又如后来所证明的,那不过是资本主义制度到来的前奏曲:如此等等,都是说明。但文艺之为文艺,却同时有它自身的规定性,这主要就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而不在别的。因此,面对一段时期来,时时出现在评论、广告、宣传、著述中的忽视、淡化、否定形象创造的观点、口号、理论、“话语”,以致作为褒贬的准绳、招徕的幌子、前进的路标,我们却要说:

      文艺,请复归于你自身、精心创造形象吧,

      那正是你的奥秘之所在、路经之所向、生命之所繁;或者,竟是你之成为你的第一生命!

      何以如此?

      一

      艺术形象从来是高高飘扬在艺术殿堂上的鲜明标帜。没有艺术形象的文艺,如同没有美酒的酒家、没有鲜花的花园、没有男性特征的男人,徒以文艺之名自欺或欺人。一切文艺作品所以留存于世,就因为它有自己的艺术形象,并且因其高下而决定其存留时的久暂、面的广狭。《大唐西域记》、《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等等,早已湮没无闻,吴承恩的《西游记》却至今家喻户晓、孺幼皆知,且“走向世界”;一个流传民间的中世纪流血复仇故事,如今几已鲜为人知,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却经久不衰,成为世界性“经典”。这原因,离了孙悟空、哈姆雷特等艺术形象的出色创造,还能有怎样的解释呢?如果说,物质生产主要是按生产规律进行劳动,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求,科学研究主要根据对象固有的关系进行分析综合、揭示与运用客观规律。推动实践的发展,则文艺主要就是以艺术形象的创造满足人的审美需求,并由此产生它应有、可有的各种效应,在与其它社会实践相互联系中,促进社会的进步。艺术形象是文艺最独特的生命表现!

      艺术形象也从来是艺术三维世界中栋梁般的主体性构成。标帜不仅是插在门前的幌子,更是整个艺术作品构成的内核、中心,是其辐射源与聚焦点。一部优秀作品,通常都是在作为艺术形象雏型的由作家从生活实践里摄得的某一深刻难忘审美印象,或者说,由作为某一艺术形象独特质的规定的起点合逻辑展开中完成,如同某一生物体终于在它的细胞的不断增殖、繁衍中成形。于连、高老头、安娜·卡列尼娜、朱老忠形象的塑造与《红与黑》、《高老头》、《安娜·卡列尼娜》、《红旗谱》等等的创作,都是这样的例证。艺术形象的创造,是生成与构成艺术世界的最具活力的“细胞”单位。正是有了艺术形象的创造,才同时有画面与场景的展现,有矛盾与冲突,情节与故事的产生,有意蕴与倾向、主题与思想的自然流露。诚然,作品所描绘的艺术世界的一切存在物,不等于艺术形象本身,两者是互有区别又上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但艺术形象毕竟是其中的灵魂,处处流淌着它的气血。因此,失去了艺术形象的主体性地位,所谓艺术世界充其量如断线珍珠,决不再是剔透玲珑、光华四射的珍珠宝塔。创作中的牵人就事(如人为设计的曲折离奇的情节冲突、着意渲染的奇风异俗与“文化”背景)或牵人就理(如某种事先设定的理念)等等,所以被诟病,即由于倒置了上述这种关系。而正由于艺术形象、继而艺术世界皆为作家在生活中获得的最初的审美印象的合逻辑展开,因而,无论何种艺术形象与艺术世界无不是源于生活又异于、高于生活,似真而幻(假),似幻(假)而真,成为由人所创造的“第二自然”,即自成系统、缩万里于咫尺的人生天地。没有艺术形象的创造,决无上至天堂、下及地狱、千姿百态,绚烂多彩的艺术世界的出现,所谓引人入胜、流连忘返,更何从谈起!

      但,形象创造又是全部文艺审美活动中最艰难,同时也最有生命力的事业。多少作家为之而殚精竭虑、废寝忘餐,耗尽了毕生的精力?多少作家因未曾写出让人留下难忘印象的艺术形象而徒有作家之名,纵然春风得意、炫耀一时腰缠万贯?多少年来又有几多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巍然屹立于文艺史上,而无数的所谓创造却似乱云过隙、了无踪迹?何以如此?原因即在:一个艺术形象的诞生,几乎就是一个神奇生命的创造工程,甚至“克隆”与之相比,亦不免相形见绌。因为它不是一种自然生命的创造,不是单纯单调、千人一面的生命复制,而是一种社会生命的创造,创造的是一种气韵生动、摇曳多姿、可亲可近、乃至烛照人生的生命存在。而且,作品所描述故事情节,场景、细节和用以描述的技巧、手法可以被淡忘,惟有那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却始终活跃在人们的脑海里。说别的,仅是婴婴《(《聊斋志异》)、晴雯(《红楼梦》)、阿Q(《阿Q正传》)、朱老忠(《红旗谱》)、或者堂·吉诃德(《堂·吉诃德传》、苔丝苔梦娜(《奥赛罗》)、娜塔莎(《战争与和平》、普罗米修斯(古希腊神论)等等,不就是这样么?而且,有性或无性繁殖的生命机体必然要消亡,艺术所创造的生命与机体,却天长地久,永留人间。人类在历史长河中消失的,已达数十亿计,纵能下姓名业绩的,又有谁能见到其音容笑貌、性格气质?或者,纵然“见”到,但那还不是这样那样地靠了文艺的方式或手段?然而,也正由于艺术形象是一种社会生命的独特创造,因而格外复杂、艰难。世界文艺史表明,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生活大地、不畏跋涉困苦、具备各种必须条件、最后在实践中把握了创造这种生命的规律的人们,才能完成这一生命创造,才能以自己熠熠生辉、光彩照人的艺术形象,在世人的心田,在世界艺术画廊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历久不衰,代代相传!

      也是这样,艺术形象的创造又是作家、艺术家进入艺术圣殿的唯一通行证。如同科学家只能以自己的发现、发明被载入史册,作家、艺术家也只能以自己的形象创造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与才能。这里没有特权,没有“后门”,没有俯仰即就的终南捷径;哄抬吹捧、封堵围截皆无能为力,金钱的魔棍也将在这里失去它的踪影;抄袭、剽窃、炒作、“包装”、奖与不奖同样无济无事;或者,虽有效却有限,且势必为世人、后人所鄙弃与不齿,甚至仅在耻辱柱上才可能录着他的尊姓大名。同样,以“口口”或仅靠技巧、技术的光怪陆离的花样翻新、亦难擅其胜,并已为历史所证明。所有这一切,都不为别的,只是由于以下一点:独特不类的艺术形象的创造,是艺术之为艺术的本性所在,因而也是作家、艺术家之为作家、艺术家的唯一表征;而艺术形象的创造,只有遵循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才能取得成功,任何外在规律的东西均不能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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