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社会学:结合部与生长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平远 南昌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文艺社会学,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现代文论的主流、西方文论的传统与新潮、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主体与精髓,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强烈诉求和具有世界性的文学/文论/文化思潮,应该成为中国古代文论现代化和西方文论、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的结合部,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学术生长点。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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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社会学,有“门外谈文”之险。因为文艺社会学是把文艺当作一种社会现象加以研究,着重探讨的是文艺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与规律,属于“外部规律”。因此,它的学术合法性一度被质疑,甚至遭到了不应有的消解、颠覆。“非文学”、“反美学”、“前现代”是好听的,难听点是“保守”、“僵化”、“庸俗社会学”。

      90年代的冷静反思取代了80年代的浮躁喧嚣。有个说法很形象:当年用系统论来研究文学的一下子“成了英雄”,但现在,“大家会觉得好笑了”(注:孙绍振、夏中义《从工具论到目的论》,《文艺理论研究》1997年第6期。)。正是在这种活跃而审慎的学术氛围中,学术界展开了对百年中国文学/文论的回顾总结,及对21世纪的前瞻思考。尽管研究者的学术视角、学术理念、学术目标不同,但对于20世纪中国文学/文论与中国社会百年沧桑历史变迁紧密关联的高度关注,却是共同的。这种关注,显示出文艺社会学作为一种理论维度、话语体系、研究方法的特殊力量与价值。毕竟,“只要文学保持着与社会的联系——永远会如此——社会批评无论具有特定的理论与否,都将是文艺批评中的一支活跃力量”(注:《外国现代文艺批评方法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第26页。)。

      文艺社会学的核心,是文艺的社会本质和社会价值。而这,恰恰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现代文论的主流、西方文论的传统与新潮、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主体与精髓,同时也是当代中国文艺实践和中国历史运动的强烈诉求,是全球化背景中具有世界性的文学/文论/人文思潮。在走向开放与综合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趋势中,立足于把文艺当作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加以研究的文艺社会学,不但具有学术资源的本土性和学术价值的现实性,而且也具有学术视域的前沿性和世界性。文艺社会学,可以也应该成为中国古代文论现代化(即“现代转化”)和西方文论、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的结合部,成为80年代末以来中国文论界所孜孜以求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或“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的学术生长点。(注:1987年,《文艺理论与批评》推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专栏;1990年,《文艺研究》开展了“推进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建设”研讨;1997年,《文学评论》连续5期推出了“关于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化的讨论”重点栏目。全国众多学术团体和刊物也相继举办了类似的活动或开辟了类似的专栏。)

      一、文艺社会学与古代文论

      关于古代文论与现代文论的关系,学界有“断裂”说、“复辟”说、“再生”说等。“断裂”说认为,五四以来的现代文论割断了与中国古代文论相沟通的血脉,以至于离开了西方文论的那一套话语就陷入了不会说话的“失语症”。“复辟”说则认为,五四以来的文学大众化过程具有“否定五四新文学、排斥西方文化、复归民族传统”的“复辟性质”,因为“向大众认同也就是向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认同”,它使得中国现代文学具有了“悲剧性”(注:张新宇《20世纪中国文学民间化走向的反思》,《文艺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再生”说认为,如果不是简单地从语话形式、体系形态、概念范畴,而是“从精神气质、内在灵魂、审美标准和价值因素上看”,是无法否定中国现代文论与中国古代文论的血缘关系的,古代文论的优秀成分大部分在现代文论系统中得到“再生”(注:董学文《中国现代文学理论进程思考》,《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我赞同“再生”说。中国古代文论的优秀传统,比如“兴观群怨”、“诗教乐教”、“文以明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又如“言志抒情”、“发愤著书”、“不平则鸣”、“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不畏权豪怒,亦任亲朋讥”;再如“知人论世”、“以意逆志”、“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等,无不在现代文论中得到了发扬光大。“失语”说言过其实,“断裂”说难以成立。“复辟”说,则从反面论证了这一点。

      古代文论“现代转化”的一大难点,是“古代文论这棵大树往哪儿栽?”(注:许明先生语,屈雅君《变则通,通则久——“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研讨会综述》,《文学评论》1997年第1期。)对此,张少康先生的“中国古代文论的主要精神和当代价值”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他认为:“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贯穿始终最突出的思想就是:建立在‘仁政’、‘民本’思想上的,追求实现先进社会理想的奋斗精神和受压抑而理想得不到实现时和抗争精神,也就是‘为民请命’、‘怨愤著书’和‘不平则鸣’的精神,它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坚毅不屈、顽强斗争的性格和先进分子的高风亮节、铮铮铁骨。”并从这一角度对“风骨”这一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进行了分析,指出:“刘勰、钟嵘之所以提倡‘风骨’,并以此作为文学创作重要的审美标准,就因为‘风骨’正是这种奋斗精神和抗争精神在文学审美理想上的体现。刘勰所说的‘风清骨峻’不只是一种艺术美,更主要是一种高尚的人格美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它和中国古代文人崇尚的精神情操,刚正不阿的骨气,是分不开的(注:张少康《走历史发展必由之路——论以古代文论为母亲建设当代文艺学》,《文学评论》1997年第2期。)。可以说,古代文论从思想体系到概念范畴所浸润充盈的这种博大深邃的社会胸襟、历史气概和人生信仰,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热切呼唤与期待的。

      对于人类社会的文艺思想,陆贵山先生曾将之概括为为人生而艺术、为社会而艺术、为艺术而艺术三种艺术观,并认为艺术和人同艺术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文艺领域中的母题”(注:陆贵山《邓小平文艺理论的框架体系和艺术价值》,《文艺研究》1998年第1期。)。如果说中国古代文论的“经世致用”、“为时为事”之类突出表现了为社会而艺术,那么“温柔敦厚”、“大道自然”之类,则可偏重于为人生而艺术。有专家指出:“以人为中心是中国古代文论的逻辑起点,而逻辑的展开就是由人的精神决定艺术精神,艺术精神又反过来影响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塑造。”“人学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生命线,当然也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生命线。”(注:栾勋《学人的知识结构与中国文论研究》,《文学评论》1997年第1期。)此言极是。古代文论也就是人论,并且首先是人论。文与人的关系也就是文与气、言与德、末与本的关系。可以说,为人生而艺术和为社会而艺术的文艺观,在中国古代便具体演示为“人论”和“事(世)论”、“做人”和“做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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