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校与考试关系的历史考察

——兼议“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新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系讲师 广州 510631 李 罡: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博士生 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社会需要各种人才,学校的基本职能则是培养人才,选拔性考试起着联结社会与学校之间选拔人才的桥梁作用。我国的正规学校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选拔人才手段的考试几乎也与学校形影相随一并发展起来。当前,我国把“素质教育”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提出,正是要解决作为育才场所的学校与选才方式的选拔性考试之间的恶性循环问题。考察学校与考试关系演变的历史状况,总结学校考试关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目前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和意义。

      一、历史考察:学校与考试关系的基本历史形态

      考察我国历史上学校与考试之间的关系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1.学校与考试浑然一体

      这一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原始社会中,社会即是学校,生存斗争就是考场,“学校”和“考试”是融于生存斗争之中的。到了奴隶制社会,学校开始出现,不过不存在选拔和淘汰的问题,因为,学校教育的对象局限奴隶主贵族子弟之中,而将来他们是肯定要被培养成为统治人才的。但是,这时学校中却出现了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为目的形成考试的萌芽,只是学校与考试没有严格分化开来,学校主要是军事训练的场所,“考试”则是一种训练或比赛性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天子失官,学在四野”,官学体系土崩瓦解,地方私学兴盛,担负起培养人才的任务。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养士制度”。从人才选拔的角度看,私学的人才多以荐举的方式被任用,养士制度则是“养用合一”。这一时期,并不存在正规的选拔人才的专门考试制度,无论是“私教”还是“公养”,都用一种自己淘汰的方式教育英才、培养士人。到了秦代,“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学校教育大受摧残,考试选拔人才更是无从谈起。

      2.考试从属于学校教育

      西汉武帝时期创立中央太学,标志着中国古代学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为促进太学生的学习,太学在平时教学时就比较重视考试;另一方面,太学生的考试与其出路有着密切关系;西汉时期,每年考课一次,并根据考试通经的多少及优势,分别授以不同级别的官职,如能通一艺者,即可授以文学掌故职;成绩较好名列前茅者,可授郎中官;特别优秀者,将其姓名报请另行任官。考试结果很差者,取消学籍。东汉改为两年一考,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已授文学掌故者,通三经者擢升高第为太子舍人;通四经者擢升高第为郎中,通五经者擢升高第为补吏,随才录用。一次落第,待后皆许补考,通过者同样授官。魏晋时期,由于战乱频仍、学校教育衰落以及士族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不得不施行“九品中正制”来选拔人才。这种制度最重家世门第,实际上是向着世袭制度的反动。九品中正制一方面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局面,另一方面也使所选之人没有真才实学,不敷日用。因此,九品中正制一开始实行,就在不断地增进考试的因素。到了南北朝后期,选拔人才对门第的要求日益宽松,但考试的因素却日益重要起来。

      由上不难发现:在汉代太学中,选拔性考试已经出现。不过,由于当时大量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是由非正规的私学和“察举征辟”制度来完成的,因此,汉代太学只承担了极少一部分的育才和选才职能,此时学校中的考试,只是学校全部工作的一个较小组成部分。而察举征辟主要是重德行,后来发现弊端太多,就逐渐加入一些文化考试的因素,但并不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纵观这一时期学校与考试的关系,学校占据着主导地位,独立于学校以外的人才选拔制度没有确立起来;但在学校之中,选拔性考试开始萌芽,形成性考试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学校之外的人才选拔中,考试的因素逐渐加强,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前奏。

      3.学校从属于考试制度

      隋代重建中央官学并草创科举制度,但因国祚短暂,不及完备。唐在隋的基础上,把学校教育和取士制度都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确立了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学校与考试关系的基本形式。

      唐代中央官学为国子监、四门学和太学,主要学习内容为儒家经典,基本上服务于科举考试。平时教学中注重形成性考试,建立了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在平时考试中成绩优异者,可应科举“省试”或补入太学、国子学。不过,唐代太学生应科举考试者所中极少,因此,唐时学校教育地位不高。明清两朝,封建王朝从体制上把学校教育完全纳入到科举制度之中,科举的初试就是州县学的入学考试,国子监学生的来源,主要是会试下第的举人,知识分子非学校出身者不能应科举考试。如在明代,一方面,国子监严格教学管理制度,为了督促生员学习,开始实行“六堂”诸生的考试升级积分方法;另一方面,又颁布《学官考课法》,专以学生科考成绩作为考察地方学官的重要标准,这就使地方学校也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关了。总之,唐代以后,官学系统基本上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所学所习都是科举考试必需的“八股制艺”之文,封建的正规学校教育最终基本上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力。

      由此可见,隋唐以降,专司人才选拔的科举考试制度正式创立,成为一种独立于正规学校之外的重要力量,日益发挥着对学校教育的巨大影响。学校之内的考试,形成性功能日益削弱;学校之外的科举考试,日益成为学校教育的唯一指针。学校教育的衰落与科举考试的强化,使学校终于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这一时期,统治阶级需要的主要是政治人才,与此相应,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以此为标准,学校教育也只能培养此类政治人才。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与科举考试的选拔目的相一致,口径仅限于政治之一途,相当狭窄。学校所育之才,完全为了适应科举考试的要求,其它的人才养育,越来越多地由社会上的其它机构如私学、书院等担负起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