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海报道 当代西方学者中大概没有谁像塞缪尔·亨廷顿那样短短几年内在中国先后引起两次截然相反的轰动。他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连续受到两轮热捧,“新权威主义”和“新保守主义”都奉他为教主。90年代中期,他的《文明的冲突》又受到广泛的抨击,当年许多以他为教主的人如今又打出了讨伐他的圣战之旗。卞悟先生在《开放时代》1998年第5 期针对中国的“亨廷顿现象”发表了《真假亨廷顿与东西亨廷顿》一文,指出西方的亨廷顿与当年中国亨廷顿的崇拜者形同实异,南辕北辙;而后来他的许多讨伐者实际上却又与他形异实同,彼呼此应。 卞悟先生说,90年代初的“新保守主义”言必称亨廷顿,但那却是个假亨廷顿。卞悟先生认为,东西亨廷顿至少有如下的区别: 1.亨廷顿主张的在现代化过程中强化权威的必要性主要是针对分散型的(例如领主林立的)传统社会,然而像中国这样的传统集权的国家应该如何?亨廷顿未作系统论述,但他的意思还是很明白的:这种集权对现代化的危害比“传统的分散系统”还大!“真亨廷顿”认为只有把这“整个体系推翻”,“新权威”的资源才有发展的机会,而“新保守主义”却正是要用这个“体系”来“威慑”与“禁忌”那些“资源”! 2.亨廷顿针对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无序危险而强调权威与秩序,但他绝不认为无限制的专制是可取的。换句话说,他主张开明的亦即温和的专制是可取的。然而“假亨廷顿”显然没有这种“中庸”态度,他们只为“传统”的“镇制力量”叫好,而对那些竟敢谈论“‘专制主义’的‘罪孽’”的人冷潮热讽。 3.亨廷顿反对浪漫主义的民主观,认为在某些场合民主不如“新权威”。但人们往往忽视了他对这些场合所作的规定——他所反对的只是“反动的”民主,亦即保守传统的群众反对追求现代化与改革的开明专制者的那种“民主”,落后的大众反对先进的精英的那种“民主”,反“西化”的原教旨主义的“民主”等。 4.亨廷顿虽标榜行为主义,突出工具理性,实际上是有其价值判断的,这就是否定“传统”而肯定“现代化”。如果说亨廷顿鼓吹新权威是想用“现代化的专制主义”去克服“传统的多元主义”的话,那末“假亨廷顿”便是用“传统作为一种镇制力量”来抵御现代化的“欧风美雨”。 5.亨廷顿在改良与革命之间偏爱前者,但他认为两者只是变革的幅度与速度不同,而此处的“新保守主义”者也主张改良,但他们向往的改良却正是与革命方向相反的:不是指向广大的社会政治参与,而是要“抑制过量(?)政治参与”;不是抑制特权者的权势,而是要人民克制,多为特权者着想!这与其说是改良主义不如说是“巩固”主义——无怪乎他们对像戊戌维新那样的历史上的改良运动颇有非议了。 6.正是因为亨廷顿认为改良与革命方向相同而只有缓急快慢之差,所以他虽偏爱改良,却并未否定革命,他认为在某几种情况下,革命是必不可少的,他还看到改良与革命并不都是互相排斥的,两者有时相间互补,共同构成现代化变革的全过程。 然而今天的“假亨廷顿”却是完全否定革命的,他们已经把反对“革命崇拜”的合理命题推向了革命有罪、革命恐怖的荒谬的极端,甚至发展为“革命过敏”症:把某些改良也当作革命或准革命来反对——从“孙中山不如袁世凯”走到了“光绪帝不如西太后”! 然而这种“革命有罪”论又似乎不够彻底——他们极力拥护的“镇制力量”与“禁忌体系”本身不都是一场激进革命的成果吗? 7.亨廷顿偏爱和平改革而不主张暴力,但并不绝对排斥以暴力求改革。而我们的“假亨廷顿”连和平的“政治浪漫”都不允许,更不用说以暴力求改革了。 8.在政治制度化(秩序化)与扩大政治参与(民主化)方面,亨廷顿显然主张前者先行,但他同样没有把这一原则绝对化。然而,我们的“新保守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又采取了异常绝对的态度;只讲强化秩序,绝对否定扩大政治参与。他们左一个“政治参与爆炸”,右一个“过量政治参与”,仿佛从来不存在专制权威爆炸、政治参与不足的问题似的!他们对那种万马齐喑的政治冷漠大为高兴,认为这就是进入了一个健康的“第二思潮时代”。 9.最后,亨廷顿理论着眼于社会现代化中的政治问题,并不是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立论的,因此他把政党制度视为现代化之核心,而不顾那种认为政党纷争影响行政管理效率的官僚立场。 10.亨廷顿“秩序”理论还有一个明显特征:重制度、轻文化。 卞悟先生认为昔日“真假亨廷顿”的“伪唱和”与今日“东西亨廷顿”之“伪争论”,可以作为转型期的文化现象本身而加以研究。 卞先生说,不是说中国与外部世界之间没有“国家利益”的冲突,但国家利益乃国民利益即每个公民之利益的整合,脱离公民利益与公民权利来谈论“国家利益”是没有意义的,而以捍卫“东方文化”为借口,在公民权利领域树起“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禁牌,就更是蔑视公民尊严和国家尊严的恶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