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997(2019)10-0072-06 专业化是高校辅导员发展的内在规范,是其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人才的过程。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其专业化水平决定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影响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2006年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修订后重新颁布实施,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为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基本标准。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如何评价,是高校乃至社会都十分关注的问题。研究设计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以更好地评价和指导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设计思路 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的设计,必须紧扣《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统筹考虑已有政策对辅导员专业化的规定,将其中的政策要求转化为可操作、易评价的具体指标;不是对《规定》和《标准》的简单分析和解读,而是以此为依据,探讨辅导员专业化评价的政策和实践基础,明确评价内容,将宏观政策要求具体化、将定性标准定量化,形成一套有实效、可操作、能推广的评价指标。 第一,突出政治性。高校辅导员的首要职责就是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担负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任。辅导员自身的思想政治状况对大学生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展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必须重视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检测、衡量与评估。 第二,强调系统性。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虽然是对某一时期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进行评价,但是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其评价指标设计既要注意观测辅导员工作开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专业化特征,也要考虑辅导员工作实际的效果,全面反映辅导员专业水平,对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各指标之间要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能从不同侧面体现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特征和状态,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从各种角度、层次去揭示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规律和特征。 第三,符合科学性。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的设计,应有利于运用科学的方法、翔实的数据、先进的手段来进行评估检测。评价指标的筛选、指标权重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综合运用统计学、运筹学等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评估的科学性。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大学生,其专业化水平的显现度有时不够明显,其专业化发展所表现出来的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指标的选择要充分考虑这一特点,能够收集一定时间内的变化数值。 第四,具备操作性。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应是一个可操作性强的体系,便于理解、容易掌握、方便实施。指标应该尽量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简单明了、便于观察、便于采集、便于计量或描述。要尽量选取典型性的指标,用尽量少的指标来准确反映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为开展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服务的,因此选择指标时要考虑能否进行定量处理,以便于进行计算和分析。 第五,体现普适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辅导员对专业化发展的理解有所不同,工作侧重也有差异,相应的指标选取也应有所区别。但为了体现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之间的可比性,应建立一套能在不同类型高校普遍应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高校的特点,制作统一的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要有通用的名称,计算方法一致,以便能在不同的高校辅导员之间进行比较。同时,也要考虑到指标在价值层面的导向性,辅导员可以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提高自身专业化发展水平。 二、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调查分析 (一)指标体系设计与构成 笔者通过系统梳理近年来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理论文章,结合已经开展的工作实践,首先结合《规定》和《标准》,初步提出了针对辅导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评价指标。在与相关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进行探讨时,专家提出,尽管《规定》和《标准》没有对辅导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态度、职业伦理等做出明确的要求,但是这些是辅导员从事这项职业的基础,对专业化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应该将这些素质纳入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指标之内。根据专家的意见,笔者对指标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相应的内容,进一步征求部分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学工部长、辅导员年度人物代表的意见,最终形成《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84项。如表1所示。 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化结构,逐层递进、由表及里,各个指标之间存在逻辑关系,系统反映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水平。一级指标包括“基本素质”“职业素养”“工作能力”3项。其中,“基本素质”评价是辅导员从业的基本条件;“职业素养”反映辅导员的综合品质;“工作能力”考察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根据一级指标特点和典型性要求,将一级指标展开为15个二级指标。第一,“基本素质”选取“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作为二级指标。高校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水平对大学生有着直接的影响,选取“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基本素质的第一个二级指标,充分体现了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评价中的政治性原则的要求;身心健康是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前提,所以将“身体健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作为基本素质的另外两个指标。第二,职业素养选取了“职业价值观”“职业知识”“职业技能”3个二级指标。其中,辅导员的“职业价值观”是“个体价值观”在其职业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是胜任辅导员职业的重要条件,是从事辅导员职业所需的普适性要求。第三,“工作能力”选取了教育部43号令规定的辅导员的9项工作职责作为二级指标。这9项能力是辅导员工作的必备能力,具体要求《规定》和《标准》中都已做了阐述。根据评价工作可操作和指标可测量的要求,笔者选取了84个指标作为三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