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0246(2015)06-0016-07 一、民族品格塑造的两个层面:文化与价值观 民族品格是一个民族在心理状态、性情特征、生活情趣和处世之道等方面所特有的个性,表现着一个民族的共同特征。民族品格的塑造离不开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及对其文化的反思,既表现在其文化的物质形态上,又表现在其文化的精神追求上。 1.“文化”的界说 从词源上看,“文化”泛指人类创造的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一切文明。“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cultra”,指农业耕作、植物的培育,后来演变为英文“culture”,意义也极大丰富,除了具有耕作、培育的原始意思外,还具有“文化、精神文明”和“教养、陶冶”等意思,其意义逐步从人的劳动与劳动对象的关系层次引申到人的思想和精神层面。在中文里,“文化”由“文”和“化”构成,“文”指各色交错的纹理,而“化”则是一种有目的的对象化活动。《易·贲卦·彖传》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因此,从人的活动角度来理解文化,不难发现,“人文”是人通过“耕作、培育”等活动所生成的“纹理”——轨迹、痕迹,它是人类活动的具体成果,表现着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样态。那么“化”就是把这些“成果”转化为“教养、陶冶”“天下”的重要资源。从东西方关于“文化”的词源解说中我们可以得知,文化首先是人类在自己的生产活动中逐步生成的,应该从人与其活动对象的关系中进行理解。其次,文化是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不断生成的一种人化的自然,它构成人的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现实内容”。再次,文化是人通过“对象化”活动所生成的“人”的一种“对象性”存在,它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直观自身”的一面镜子。最后,“文化”从生成到发展既包含人类“耕作”的物质成果,又包含由此“教养、陶冶”的精神成果,它既是一种物质存在,又是一种精神存在。文化的发展过程彰显的是人类追求自由、自觉实践活动的本质以及人类在将自身不断“对象化”过程中自我意识的觉醒。 钱穆先生说:“文明”“文化”皆指人群生活而言,文化必由群体内部精神累积而产生。作为精神存在,文化是人类对自身实践活动的精神反思和价值诉求,这种精神反思和价值诉求形成的思想境界就是价值观。因此,不同的族群在自己的生产实践活动中的价值观代表着这个民族最为先进的文化内涵,它不仅是对自身取得的物质文明成果的反思,更是对由此产生的精神成果的萃取所达到的精神境界。它一方面代表着对过去历史文化的反思,另一方面又代表着对未来的一种价值期待和诉求,它是人们基于对其文化传统的尊重,在实现未来理想社会的道路上所秉持的精神价值表达。从一定意义上说,它作为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一个民族或者整个人类不断取得进步的精神脚手架。 2.中华民族的“根”与“魂”:文化与价值观 如果说一个民族传统文化是这个民族品格养成的根脉,那么作为其文化最高境界和精髓的价值观就是这个民族品格的灵魂。 中华民族品格生成之“根”: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反思中沉淀下来的稳定的精神追求,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习近平指出:“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①一个民族品格的塑造,离不开这个民族历史上创造的丰富的文化。当今,由民族国家为主体构成的世界中,民族品格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有的个性,代表着一个民族作为民族成员个体以及由此构成的国家整体的文明素质或基本素养,它生成于一个民族长期实践、生活的过程中,是一个民族在对其历史创造的自我理解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精神追求和行为范式。 民族品格养成之“魂”:价值观。习近平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②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它在精神层面上是对传统文化价值的萃取获得的更为普遍的稳定价值诉求,这种萃取的结果是不断对传统文化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过程中所获得的“文化根柢”。核心价值观之所以是民族品格养成之“魂”,正在于它可以在实践中为民族品格的养成注入时代精神的精华,引领一个民族走向未来。 《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说明了民族品格生成的“位育”感应,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根植于千年农耕文明的“位育”感应的结果,它是中华民族民族品格生成之“根”,是中华民族精神塑造的“源头”;同时,也要使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③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成为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水”,不断为民族精神注入新的内涵。 二、传统文化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理性 谈到中华传统文化对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价值,“滋养”一词用得很好。滋养肯定了一个前提,即中华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相通性,正因如此,传统文化对核心价值观的滋养作用才具有合理性。 1.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在批判旧的历史观时指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④。马克思认为,在人类的生活中,既存在从过去承继下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又存在着被承继下来的“纠缠着活人的头脑”的精神生活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因此,传统虽是一种历史,但又不是一种停留于某个历史阶段的过去,而是作为一种历史生成的流淌在历史过程中的生活样态,它是“作为代代相传的事物在历史的矫枉过正中萃取出来的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文化力量”。⑤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文化的、思想意识的精华,毫无疑问一方面有赖于物质生活的历史过程,一方面有赖于传统文化在当下纠缠过程中人们对它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