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11)07-0062-03 建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首先需要建构一种评价理念。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评价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没有将学生学习效果放到评价体系的核心位置。这种“无核心”或“所有要素的简单累积”的评价理念形成的评价体系,是难以实现评价预期的。本文就在找准评价核心的基础上试图建构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规律的新型评价理念作点探讨。 一、范式转换:“供给者本位”转向“需求者本位” 我国高校扩招后,针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9年到2005年,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视角下的宏观质量观和高教自身发展的中观质量观上;第二阶段是2006年至今,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的势头放缓,转而进入质量提高阶段。[1]学者们将注意力转移到以学生个体为本的具体问题研究上。有研究者提出,“学生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参与了高等教育服务的全过程,是高等教育质量、效率和效果实施的关键。”[2]“教育资源与教育质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比较薄弱,对于高校资源条件的要求还不足以保证其教育质量,而对高等院校的评估应该重视与教育质量有更为直接关系的学生学习效果”。[3]英国学者麦尔肯·弗雷泽(Malcolm Fraze)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首先是指学生发展质量,即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学’的东西,包括所知、所能做的及其态度。”[4](P59)高等教育质量评价重点的转换为其他学科、专业、课程的质量评价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价也应当明确或转换评价重点,即范式转换。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际,建构新型评价理念需要实现由“供给者本位”向“需求者本位”的范式转换,摒弃过去重政府、社会、学校给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资源、条件、师资,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最终受益人——大学生的核心地位,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价重点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移,质量监测基点从关注“教”向关注“学”转移,切入点从资源占有量向资源使用效率和学生学习效果转移。只有以需求者——学生为本建构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才能得到有价值和有意义的结论。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的“需求者本位”至少意蕴着两层含义。(1)明确学生的教育教学主体地位。从哲学的主客观关系分析,教师和学生确实互为主客体,但从教育学领域分析,教师教学质量的好与差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却不能决定学生的学习。不想学不肯学的学生,即便由很优秀的教师教,也未必能学有所成。所以,学生真正能否学到知识取决于学生自身,是真正的主体。“需求者本位”从逻辑上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的“需求”则成为教育教学效果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当前,学生了解各类信息的渠道、途径非常广泛,有的方面甚至超过教师,但对信息的理解与处理能力却远远不及教师。所以,教师要教好学生,让学生学有所得,首先必须弄清楚学生想要解决什么,即学生的需求。(2)明确学生的教育评价主体地位。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中包括诸多影响评价结果的要素,如教育教学目标、教育教学条件、教育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学生态度等,而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价不能局限某一个或某一些要素。细心梳理不难发现,所有这些要素都与学生息息相关。因此,必须以学生为评价主体,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为评价核心,由学习效果切入进行归因分析,才能对教育教学质量得出科学结论。 二、基本要求:“教与学”、“真理与价值”以及“知与行”的统一 一般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发展评价要做到“七个结合”,即思想评价与政治评价相结合、知识评价与价值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现实评价与潜能评价相结合、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显性评价与隐性评价相结合、短期评价与长期评价相结合。此外,以学生学习效果为评价核心建构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理念或体系还要坚持三个维度的基本要求,即以“学”为中心的“教与学”统一、以“真理”为依托的“真理与价值”统一和以“行”为归宿的“知与行”统一。 以“学”为中心“教与学”的统一,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环节即教育教学过程的效果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了解国际国内形势,还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等等。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中,首先教师的“教”非常重要,决定评价体系设计的正确科学与否。其次,在课程内容的教与学环节上要突出学生的“学”,强调以“学”为中心。只有学生主动参与思想交流,自觉而主动地选择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才能真正收到实效。最后,还要实现以“学”为中心“教与学”的统一,教师教好了,学生自觉学了,教育教学效果就有了。学生的学习效果究竟受教育教学各因素影响有多大,只有以“学”为中心和突破口,教学质量监测才能得到可靠结论。 以“真理”为依托“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内容的效果评价。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讲学和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的道德伦理规范、法律知识基础等真理性知识,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最基本的教学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必须紧扣教育教学内容这一指标的客观规定。但是,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内容不是课程评价的终极目标,只是课程评价的一个基础性指标,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作为学生树立科学价值观的依托。学生通过对这些基本内容的学习,要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以学生学习效果为核心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新型教育教学评价,最终就是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即学生通过受到的教育与引导,将课程的科学真理内化为自身的理念、素质与能力,再外化为规范的日常行为。 以“行”为归宿“知与行”的统一,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目标的效果评价。学以致用一直是教学的最终归宿,当前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所有教育很大程度上都存在这么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教师完成施教于人就算完成了教学任务,学生学习主要是为了应付各式各样的考试,却不一定达到了教育教学的最终目标。在这一点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学生没有真正用心学、学后用。这也使得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相应评价体系中,监测系统集中在“教—学”环节的效果监测,忽视了“知—行”环节的效果监测。事实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最终效果不仅评价学生是否真正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是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重要的评价应为学生是否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用科学理论和知识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评价体系要以“知”为基础,以“行”为归宿,实现“知与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