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学界关于普世价值问题的讨论属于对当代西方“普世价值”论的一种理论回应。“普世价值”论作为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一贯论调,为西方对其他社会的文化统治提供了辩护。[1]45在西方的“普世话语”中,经济的繁荣是道德优越的最有力证明。但实质上,西方世界的这种全面优越感在某种程度上只是西方中心主义者们的一厢情愿:“西方人眼中的普世主义,对非西方来说就是帝国主义。”[1]161-162这种“普世价值”理念与口号虽然在表面上代表着人类社会演进的方向而具有诱惑力,但实质上却抹平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多样性与复杂性,带有抽象性与独断性。究其实质,“普世价值”论只是西方世界将其单方面制定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强加给其他文化类型和社会,力图主导和驾驭非西方国家的发展进程的文化殖民,具有巨大的独断性并隐藏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陷阱。 一、“普世价值”论关于价值主体之幻象:超文化的人 “普世价值”论一直以普遍的人性、普遍的人权的存在作为其意识形态宣传的预设前提,在此前提之下,“天赋人权”“自由”“人性”等人道主义的标榜成为“普世价值”论者对攻击目标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攻击的理论武器。“普世价值”论者所宣扬的普遍人性、普遍人权预设了超越具体的文化背景、生活背景的人,也就是预设了抽象的“共同人性”作为人的本质。离开具体的时间去谈论抽象的人性并且将这种超文化的人作为价值主体,是一种带有目的性的理论幻象与理论欺骗。 1.“共同人性”是“普世价值”论者精心营造出来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幻象 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曾有过深刻的论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135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是通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生成的,并不存在一个先天的、不在具体的历史实践活动中的“共同人性”。“普世价值”论立基于“共同人性”而罔顾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塑造人们对于“人的本质”“人性”的理解上的决定性作用,这是一种理论上的贫乏和实践上的软弱。实质上,“普世价值”论的真正理论意图并不在于探讨是不是存在普遍人性、普遍人权,也并不是为了争论“共同人性”的内容是什么,而是非西方国家要不要照搬西方价值观的问题、要不要用西方制定的“人权”标准来衡量非西方国家的发展方向、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普世价值”论者所持的“共同人性”实质上是西方自己制定、自己打造的“单边戒尺”,他们据此去丈量其他文化类型、其他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否合乎西方“规则”。“普世价值”论者所最终要求的并不是实现所有人的“普遍人权”、充分张扬人性,而是要充分张扬西方国家自己的“人性”。 马克思主义并不讳言人性问题,而恰恰把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其理论追求的终极目标。马克思主义与“普世价值”论在人性的实现上的本质不同在于,马克思主义否定抽象的人性,而是认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历史的、具体的人在不断地实现着人性、生成着人性。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不断解决和克服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在对旧世界的不断改造中实现人的本质。据此,“普世价值”论者实质上是把要实现的目标(人性充分实现)作为前提来立论,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因此独断地创造了一个抽象的人,一个超文化的、不存在的人。 2.超文化的价值主体是“普世价值”论者对价值主体的文化差异性、具体历史性的刻意抹平 价值现象是伴随着人类社会而发生和发展的,它是一个具有强烈主体性的概念。价值关系并不是自然而然存在的,而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当中产生和发展的,因此但凡关涉到价值,都蕴含人的维度、主体尺度,也就是说,价值是人的需要、意愿、目的在客体中的对象化,反映的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价值关系当中的主体尺度是一个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范畴。价值客体是否有价值、有何种价值,是随着主体的实践深度、广度而不断变化与推展的,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价值主体的价值判断会呈现出非常大的差异性。举例来说,虽然石油在近代以前已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并未成为人们生活中具有巨大价值的能量来源。 “普世价值”论预设了一个超越文化背景与时代条件的价值主体,这在理论上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应当承认,作为人,总是会具有许多共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这些共同性会塑造人类的一般需要,这种“一般需要”的共同性会产生出人类的“一般价值标准”。但这种“一般价值标准”也是人类共同生活条件下的产物,它同样具有时代性。比如,当今世界,环境污染、生态危机、恐怖活动、核威胁、毒品走私等全球性问题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那么相应的,就形成了一系列对于整个人类社会都具有普遍重要性的价值要求,如保护生态环境、反对恐怖主义、控制核扩散、打击毒品走私犯罪等。但显然,这些对整个人类社会都具有普遍重要性的价值要求的基础并不是什么“共同人性”“超文化的价值主体”,而是当代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类共同的生活条件,是具有时代内容的人类共同的实践需求。 “普世价值”论刻意抹平价值主体的历史性、文化差异性,其目的是通过价值观念的“引诱认同”而达到对西方价值的认同,最终使非西方国家的人们投入其价值体系的怀抱。由此可见,这种“普世价值”论深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输送的意图,它通过对非西方国家输出其价值观念,最终为西方资本和商品的全球自由流动扫清障碍。在此目的之下,西方国家将西方价值观念体系装扮为对全人类有效的“普世价值”,以具有欺骗性的“普世”来促进非西方国家的人们对西方价值观的认同。但是,“西方价值观的对外输出和普遍化扩张一直受到非西方国家人们的反对和抵抗,从而不断引起各种价值观之间、特别是西方价值观与非西方价值观之间的冲突”。[3]冲突起缘于西方国家要将“西方价值观”这种特殊价值体系假扮为适用于任何民族、任何类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普世价值”。这种价值引诱认同,实际上是一种借其在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社会方面的优势而进行的价值观念强制认同,它危及非西方国家、民族生活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使非西方国家的人们在精神世界产生动摇与混乱,甚至引发战争这种外部冲突。当前,西方国家输出的“普世价值”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已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抵抗。举例来说,美国的“9·11”事件实质上就是价值观念激烈冲突的后果,它代表着民族文化价值观对于西方价值逻辑的激烈反抗。这种反抗本身就代表着在特定的文化、宗教、民族背景下的价值主体的价值判断逻辑,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西方“普世价值”的不普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