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0)03-0099-05 一、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由来已久 1.分裂主义的本质是破坏国家统一 新疆民族分裂活动可上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先后传入我国新疆,一小撮分裂分子编造出了所谓“东突”理论,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国家。“东突”理论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叫嚣要反对突厥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他们开始把舆论宣传变为实际行动,先后在喀什和伊宁建立过分裂政权,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对,分裂政权很快垮台。时至今日,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从没有停止过。[1] 20世纪末国际局势发生重大变化,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和遏制战略,他们把新疆作为主攻目标,公开支持和操纵针对新疆的分裂破坏活动。同时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活动猖獗,特别是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十分活跃,对我构成直接威胁。同时国内改革开放也进入关键时期,地区差距增大,收入悬殊、社会矛盾凸现,民族分裂分子打着维护本民族利益的幌子,挑拨民族关系,借机制造事端,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稳定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1996年中央7号文件明确提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科学论断,对维护新疆稳定作出重要部署。1997年3月中央决定在新疆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斗争,要求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中央一系列重大部署成为新疆反分裂维护稳定工作的强大武器。1996年中央下发7号文件后,自治区党委针对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提出“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方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取得了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胜利。[2] 进入新世纪,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呈现出逐步升级的态势。以“东突”恐怖组织为首的“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日益猖獗,有组织的暴力恐怖活动接连发生,暴力倾向和武装对抗趋势明显,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进入了一个尖锐、激烈和复杂的时期。2008年奥运会开幕前后的“8·4”、“8·10”、“8·12”案件再一次暴露了分裂势力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形象、分裂国家的政治意图,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正是新疆分裂势力进行恐怖暴力活动的新罪证。 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各族群众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必须把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放在历史发展和国际大背景中思考。这是一场反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斗争,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分裂中国的图谋进行斗争的继续。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不是针对哪个民族,也不是针对哪一种宗教,而是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根本利益。不管分裂势力怎样粉饰自己,其目的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分裂国家,目标直指国家政权。因而我们反复强调,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是围绕着国家政权和主权展开的政治斗争,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2] 2.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长期以来,新疆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分裂国家的罪恶目的,形成了一个文煽武斗、文武兼施两条线作战的基本策略。一方面与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勾连捆绑在一起,实施“打砸抢”、爆炸暗杀等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另一方面,在思想领域这一看不见的战线,对我进行“文攻”、“文煽”,炮制民族分裂的所谓思想体系,攻击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向教育、历史文化、影视、出版、网络、宣传等领域全面渗透,无孔不入,对我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有代表性的事件,如20世纪40年代初老牌分裂主义分子穆罕默德·伊敏在境外出版了《东突厥斯坦历史》一书。这是一部在新疆鼓吹和移植“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的代表作,汇集了历史上分裂主义的政治观、民族观、宗教观之大成,并将其条理化、理论化和系统化。由此形成分裂主义的思想体系,成为分裂势力的“思想和精神支柱”。1986年至1989年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干部吐尔贡·阿勒玛斯公开出版了《维吾尔人》、《匈奴简史》、《维吾尔古代文学史》三本书。“三本书”站在“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立场上,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以歪曲、杜撰和篡改历史的手法,散布了诸多破坏祖国统一、损害民族团结的错误观点,搞乱了一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尤其使一些对历史情况知之甚少、涉世不深的青年人深受其害。“三本书”的公开出版和发行,突出地反映了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3](P307-313) 进入90年代以来,新疆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呈现出升级的态势,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分裂舆论宣传甚嚣尘上,持续升温,久禁不止。手段渠道也是多样化:一是利用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发动舆论宣传、传播分裂思想。二是利用期刊、文学作品和文艺演出借题讽喻发挥,宣泄不满情绪,传播分裂思想。三是非法印刷出版反动书刊、投寄张贴反动传单、标语,制造分裂舆论,利用录像带、光盘等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四是以民间文化活动为媒体,引诱部分群众接受反动宣传,与我争夺基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