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0)02-0124-05 辅导员队伍是我国高校中承担特殊使命的教师队伍,他们对保证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在探索中发展,积累了一些有价值的经验,但是也还存在值得重视的问题。国内许多学者对辅导员的选拔标准,如何进行培养进而实现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等问题进行过许多的探讨,往往就事论事,都没有从如何建立一套科学、成熟、稳定的辅导员选拔培养机制进行思考。我们认为,构建“3+2+2选拔培养模式”,才是实现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的重要保障。 一、改革开放以来高校辅导员选拔培养的基本模式 (一)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和在工作中(学历和非学历)培养的模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掀开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新的一页。我国的高校辅导员制度经过“文革”十年的中断后得以恢复。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并出台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一、二年级设立政治辅导员,由此恢复了高校辅导员制度。1980年4月,教育部和团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一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文件要求“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或班主任制度。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从政治、业务都好的毕业生中选留或从教师中选任。他们既要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的还要担负一部分教学任务。”1981年7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指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需要一支又红又专、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队伍。要选拔政治觉悟高、作风好,具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政治工作能力的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干部、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二)从优秀的大一学生中选拔,然后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政工)专业学历培养,再在工作中进行培养的模式 1983年教育部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肯定工作成果的同时,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数量不足、思想不稳、后继乏人,思想和业务水平也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加强队伍建设。因此,1984年4月,教育部决定在部分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采用正规化的方法培养各种规格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人才。1984年,在南开大学等12所院校中开始招收本科生。因此,1984年和1985年连续两届从各高等学校选拔优秀的大一学生到教育部规定的12个高等学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后原则上回到各选送学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使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多了一种模式。为提高在职辅导员的业务素质,从1985年开始,在清华大学等7所院校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对在职辅导员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经过两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后,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然后回到各选送学校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享受与研究生毕业同等的待遇,使辅导员的培养提高有了新的途径。与此同时,在清华大学等4所高校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进一步为辅导员的培养提高创造了条件。 (三)从思想政治教育(政工)专业本科学生中选拔和在工作中进行培养的模式 从1986年开始,思想政治教育(政工)专业本科学生改从高考学生中直接招生,经过4年的专业学习和实践活动,毕业生90%以上被各高等学校选拔为专职辅导员,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对第一种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四)从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和在工作中进行培养的模式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队伍学历层次的要求越来越高。进入21世纪以后,各普通高等学校开始从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辅导员,2005年以后,硕士研究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使得各高等学校招录辅导员的报考人数剧增,从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辅导员成为普通高等学校的最主要的模式。 二、改革开放以来高校辅导员选拔培养机制中的基本经验 从高校辅导员制度最早在上世纪50年代出现,到改革开放恢复和发展,一直到新世纪新阶段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我国高校辅导员在选拔与培养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并将之系统化、理论化,对推进高校辅导员制度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一)注重辅导员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德才兼备,德育为先”,是我们评价人才的双维度指标,也是多年来我们选拔辅导员的基本经验之一。辅导员是高校教师中承担特殊使命的特殊队伍,其特殊性首先体现在他们是大学生政治方向的引领者、大学生政治品德的塑造者。因此,在选拔过程中高度重视辅导员的政治素质是辅导员有能力承担历史重任的前提。从1978年出台的文革结束后的首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到1981年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到1986年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再到1987年的《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一直到2005年1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都明确地将政治品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作为选拔高校辅导员的首要条件。一直到2004年10月,中央16号文件明确将“政治辅导员”称谓改为“辅导员”,去掉辅导员前面的“政治”一词,并不意味着不要求政治素质,而是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本身必须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各高等学校也将之作为选拔辅导员的首要条件,已经成为了我国高校辅导员选拔过程中的鲜明特点,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选拔和培养实践中积累的基本经验。 不仅是政治素质高,注重综合能力考察也是以来高等学校对辅导员选拔的基本经验。高校辅导员是一支特殊的教师队伍,各高等学校在选拔时不仅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也非常重视业务素质、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身心素质、文体才能等综合能力的考察和培养[1]。正因为如此,辅导员队伍往往成为各高等学校党政机关和地方机关门管理干部人才的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