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中一个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起着明显的统领作用,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选择,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国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上既有共通之处,又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发达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概述 美国立国以后,随着工业发展、领土扩张、移民涌入,需要塑造自己的价值观。从美国建国以来,公民教育等同于道德价值教育,其主题是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要求儿童具备自我控制、仁慈、独立、真实、合作、义务感等方面的品质,培养所谓“美国公民”、“好公民”、“合格公民”、“民主公民”。尽管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上表述各异,但实质却是一样的,都是强调学生必须具有美国的“国民精神”。一方面赋予年轻人以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参与社会、改善民主所需的知识、价值和技能;使学生成为具备美国式的民主理念和民主行为的道德成熟的公民。这成为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 日本的明治维新打开了日本现代化的大门,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又几乎改变了整个日本的基本国貌。昭和前期,日本的思想政治教育乃至整个教育,都把培养忠臣良民作为自己的目标,使日本各级各类教育彻底陷入“战时总动员”的漩涡之中。二战以后,在美国的影响下,日本在政治经济改革的基础上推行了民主教育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为清除战前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侵蚀,美国占领下的日本想要熔铸的完美人格,特地以民主和平的国家理念作为核心素质,要求培养批判性、理性等合乎民主的品质。小原国芳在谈到修身教学时说到,“在修身教学上希望务必做的事情是知识的陶冶,批判力的养成,伦理上的知识观念的掌握,理性的开发等等”[1],把日本人培养成既有感情,又有头脑和理性的国民。 十月革命之后,苏维埃政府组织建立了一整套苏联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它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道德基础上,运用权威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组织和个人,以组织、领导权威为主导,进行动员和灌输,最终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共产主义新人。培养共产主义者是苏联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目标。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培养具有民主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公民;另一方面培育具有爱国主义、民族和宗教宽容精神和高尚道德品质的公民。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设定上体现出以下特征和趋势:一是强调培养个性和谐发展的公民,造就独立的、自由的、有文化的、有道德的人;二是强调要确保为个人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实现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实现其自由选择信仰和观点的权利;三是突出人文科学在道德中的分量,以培养精神充实、道德纯正、对家庭、社会和国家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合格公民;四是确立人道的民主的师生关系,建立一个有利的人际关系环境。其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从原苏联的以培养社会主义的“政治人”向培养自由社会的“合格公民”转变。 英国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政府将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交给各个学校决定,因此各地各校各行其是。学校仍然主要坚持宗教目的,深受18世纪教育注重德育、德行第一传统的影响,处处把培养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格雷厄姆·海顿将英国公民教育的目标界定为社会和道德责任、社区参与、政治素质、国家认同和社会包容五个方面[2]。 法国自大革命以后就形成了共和主义传统,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强化公民的美德和责任,对国家的认同以及具备公民知识与能力。法国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在于使学生成为具有责任感和义务感的“自律性的公民”,或具备“公民资格”[3]。 二战后,德国被分为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西德恢复了教育分权制,由各州管理,但仍坚持以宗教为核心的学校道德教育,并开设了公民道德课。1946年,美国赴德教育代表团的报告指出:德国的教育政策的目标是“使德国人民不受限制地追求真理,使它们获得个人尊严、个人间的相互尊重、对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敬爱以及履行公民职责”[4]。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是功利型的,信奉的是竞争、利益、尊严、责任、效率、自由等,经过冲突与磨合,德国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日益强调要培养人的尊严、克己、乐于助人、理解他人,强调对公民进行诸如诚实、坦率、互助、给予、仁爱、不自私、责任感、相互谅解协调等健全人格的素质教育,将现代社会所需的完善人格教育与其传统文化特质有机结合起来了。 新加坡是一个具有多民族背景的移民社会。这决定了其居民有移民的心态,常表现为居住上的流动性和心理上的不稳定性,导致与本土没有浓厚的情感,对居住国难有强烈的认同感。由于没有独立生活的经历,致使新加坡人对原移出国保持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新加坡力求在全社会培养出人民的国家意识,塑造拥有“敬业乐群、勤劳进取、廉洁奉公、讲求实效”的新加坡精神的“新加坡人”。2007年新加坡颁行新的《公民与道德教育》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六大核心价值,即尊重、责任感、正直、关怀、应变能力与和谐,公民与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品德的人,有爱心并对自己、家庭、学校、社区、国家和世界负责的人[5]。 韩国自1945年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后,把民主引入人民生活,韩国教育由此开始了一个以民主生活为基础的新起点。韩国国民伦理教育沿着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路线,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国家认同,并将这种认同内化。韩国的教育部长Rhee Kyu-ho在1981年解释韩国的精神教育就是一般所称的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其精神教育的核心在于让民族自豪感和对祖国的爱深入人心[6]。韩国的“国民教育宪章”阐述了韩国道德教育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即对青少年及全体国民进行“国民精神教育”,振兴民族精神,提高竞争意识和民族生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