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723(2018)03-0090-07 1998年发布的《科瑞克报告》(Crick Reports)①开启了英国公民教育由地方分权管理向中央政府集中指导,由学科渗透向专门教学,由注重内在品德和政治常识学习向倡导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发展政治理解和政治判断的关键转折。进入21世纪以来,英国政府以国家名义推行《公民教育计划》(2000)、将公民教育作为初中阶段(7-11年级)国家法定课程基础科目(2002)、颁布公民教育白皮书——《课程检视:多样性与公民权利与义务》(2007)、提出“不列颠基本价值观(British Values)”(2014)等一系列举措,使得原本因功利主义、自由主义思想传统,以及“君主立宪”、多元文化等历史和现实原因“先天不足”的英国公民教育,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建树都相当可观。20年后的今天,重新回看当年的《科瑞克报告》,其中对促成英国公民教育国家行动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些重要因素,至今仍然具有借鉴与启示意义。 传统的英国教育一直采取的是地方政府分权管理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中央政府开始陆续加强对教育的统一管理,公民教育也在20世纪的最后十年里确立了自己在英国学校教育中的法定地位。1997年11月,英国政府成立以伯纳德·科瑞克教授为首的公民教育与学校民主教育顾问团,专责为国家公民教育提供咨政建议。1998年9月,《科瑞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台,《报告》就公民教育的必要性、目的、内容、方法、不同学段的教育重点和分级评价标准等都做了详细阐述,开启了英国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重要转折。《科瑞克报告》对于推动英国公民教育国家计划的关键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报告》开篇通过对现实问题的准确把脉、历史传统的梳理分析以及相关理论资源的挖掘,集中阐明了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必要性和总体目标,方向明确,理据充分,令人信服。《科瑞克报告》全篇包括前言、三个主体单元及四个附录,《报告》第一单元用三个章节的篇幅分别描述分析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英国社会日益严重的民众政治理解力与参与水平下降,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普遍存在的犬儒主义、政治冷漠,以及反社会行为等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先声,《报告》明确的问题意识充分体现了研究者对“时代问题”的密切关注和深入把握。同时,《报告》对于现实问题的分析,以及开展公民教育国家统一行动迫切性的论证,紧密结合本土思想家马歇尔、吉登斯等针对“后工业化时代”的消极公民、“福利依赖”、社会排斥等社会现象所倡导的“积极公民”、“第三条道路”等理论主张,通过对本国公民教育历史传统的精要梳理总结,系统论证了公民教育国家统一行动的迫切性,明确了面向21世纪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总体目标和价值定位。《报告》特别强调,当前中央政府积极推动的公民教育,其主旨目的不同于传统公民教育偏重内在品德的培养,而是要着重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认同(政治认同),即,重点培养青少年一代对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发展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报告》主体第二、三单元,围绕“积极公民养成计划”,全方位构建起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框架。《科瑞克报告》聚焦“培育积极公民”这一核心任务,依托“公民意识”培育的关键要素划分,以“内涵要求”为经,“能力要求”为纬,系统建构了一个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框架。在内涵层面,倡导“社会与道德责任”是基础,“参与社区活动”是中介,“发展政治理解和判断”是目标。在能力层面,将“调查与批判性思维”、“讨论与辩论”、“商谈与调解”、“积极主动参与”等规定为公民素养的关键要素。压缩凝练、响亮有力的“主旨口号”,是国家层面鼓舞宣传动员的必要标识;学理层面的透彻阐释,既有利于公民教育国家行动在思想、观念层面的普及、理解和接受,也是保证实践层面有效贯彻推行的前提准备;而“在追求和探索行为传统中寻求暗示”,这一带有“保守主义”基调的英国特色的政治思维,是涵贯当代英国公民教育国家行动的一根价值神经。这一整体性、多层级的目标和内容架构,赋予《报告》重要的教育和学习功能,是《报告》能够面向不同群体、产生广泛影响的重要保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将传统资源“化约”为政治意识形态,成为当代英国公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 第三,《报告》文本内容的呈现,体现了政治性与专业性、研究性与指导性、继承性与现实感、规范性与开放性的有机结合。《报告》第二单元第一条明确指出,公民教育是国家法定课程,所有学校都必须遵照国家法定要求专门开设公民教育课程,据此确定了公民教育在英国法定学校课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报告》的研究性和专业性,突出表现为其问题导向、历史传统分梳、理论阐释与创新的结合,按照必修课程数与总课时的合理占比,严格规定公民教育法定课时不得少于必修课程总课时的5%。《报告》充分考虑公民教育方法论层面的指导,提出公民教育需要一系列校内外不同形式的学习,并提供有典型课例示范和适合不同学段的议题类型参照。 《报告》的继承性主要体现在,保留了传统公民教育对内在品德因素的强调,指出要把“社会与道德责任”作为积极公民的前提和基础;其现实感和前瞻性在于,把主动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活动作为实现政治理解、养成政治素养的中介,同时立足全球化时代英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扩展补充尊重多样性、世界主义、环境教育、和平教育等内容。《报告》在理念性倡导和实践指导方面的特色在于,提出了具有原创意义的“积极公民、权责公民,服务学习”等关键概念;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学习结果的等级水平划分,便于开展国家统一标准的监督和考查,鼓励地方政府及各学校在国家标准的统一框架下,自主开发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这一既有明确规范又有开放空间的文本呈现,使得《报告》能够较好地兼具现实和长远,促进多方联合,保证公民教育国家计划的持续有效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