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道德、智慧、能力、意志、心理等丰富内容的人格,作为人类自我认识的理论成果,是特定民族文明的折光反映和思想标记。中西理想人格观念在发轫之初,因其历史背景不相同,其发展遂形成完全不同的风格。鉴于此,本文试图从理想人格的基点、价值取向以及实现理想人格的途径等方面,对中国传统理想人格与西方理想人格的不同进行比较,从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理想人格的塑造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中西理想人格的基点比较分析 西方理想人格的根基是借助于商品的介入而打破群体意识所建立起来的个人主义。西方理想人格突出个人自由和权利,提倡个性解放,宣扬个人独立,推崇个人建树,追求个人享受,完善个人人格,认为人是一种具有内向、内在的生命个体。这种理论决定了自我、自我意识是西方价值观念的轴心,是衡量个体自身人格是否完善、是否理想的有效标尺。古希腊哲学普遍强调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常常把“自己是自由人”当作最大的荣耀。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进一步把人的感官作为判断一切事物的出发点,指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则深入到个体意识的理性和价值内核,向一切人提出了“认识你自己”的哲学命题;文艺复兴运动则强调人对自然万物的优越性和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这些都是西方人重视个体自由与权利的心态反映。此外,尼采的个性解放、萨特的存在主义以及浮士德精神等都是西方理想人格的典型代表。直到今天,西方国家和社会仍然以“自由世界”、“个人自由主义”而标榜。正如美国人罗伯特·贝拉在《心灵的习性》中写到的那样,“美国文化最核心的东西是个人主义……我们相信个人的尊严,乃至个人的神圣。我们为自己而思考,为自己而判断,为自己而做决定,按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而生活,违背这些权利的任何事情都是道德上的错误,都是亵渎神明的。对于我们自己,对于我们关心的一切人,对于我们的社会和整个世界,我们最崇高的愿望都是同个人主义紧密相联的。而我们自己和我们社会的一些最深层的问题,也是同个人主义密切相联的。但我们并不争论的是美国人应该放弃他们的个人主义,因为放弃个人主义就等于是放弃我们最深刻的本质。”[1](P12) 就个人与整体的关系来看,西方理想人格侧重于个体的存在与发展,并力图通过社会实现个人的价值,通过追求社会公正达到主体精神的高扬和对个体独立性的充分肯定,反对为了社会和他人,强加于个人任何命令。在西方,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而社会只不过是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工具与手段而已。今道友信说:“在西方的思考方式中,就现象来说,最确实的东西都不是由社会方面、由他人所赋予的。最为确实之物是为自己的意识所确立的自我意识,而不是自己自身的人格之外的某些东西。”[2](P12) 在西方,不是群体意识而是个体意识得到极高评价。由此可见,西方理想人格是以个体自由、独立为特征的。 如果说,在西方人眼里,价值主体是自我,那么,在中国人眼里,自我是没有资格做价值主体的。因为在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基点是整体主义。传统理想人格强调整体本位,认为整体是始点,整体的利益不仅高于一切,而且就是一切。中国人的这种依附于自然经济而形成的整体意识就决定了社会价值是其价值观念的核心,是衡量个人生活是否完美的重要标准,由此,社会价值成为人生的终极价值。 就整体和个体的关系来看,个人没有个性、独立人格,个性只能融化到社会角色之中,是一种有待于被整体所融化的异己力量。这从我们传统的文化观念中,就可一目了然。“我们”(即整体主义)被赋予了高度评价,是积极的概念,而“我”(即个人主义)则具有极大的消极性。由此“‘我’在大人面前变成了‘小人’,在主子面前成了‘奴才’,在师长面前成了‘不才’,在父母面前成了‘不孝’,在兄长面前成了‘愚弟’……。”[3](P45—46)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为我”就意味着自私自利,甚至到了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也很难理解西方的个人主义,一提到个人主义就自然地联想到自私自利,惟利是图。而在西方人眼中,“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自由、人格独立与平等。对此,梁漱溟指出:“在中国没有个人观念,一个中国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然在西洋,则正好相反……。在中国几乎看不见有自己,在西洋恰是自己本位,或自我中心。”[4](P90—91) 总之,西方价值观念从个人主义出发,主张人是独立的个体,享有独立的权利,真正的、高尚的理想人格首先是对自己负责。而中国传统理想人格则不主张个人价值超越于群体价值之上,也不以为人生境界的极致是圆满地实现个体价值,而是把个体价值融入社会价值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价值。 二、中西理想人格的价值取向比较分析 从人格价值取向看,西方是以重利轻义为主的。尽管西方社会价值观多种多样,但其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一直主宰着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认为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爱本能就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并把之看成是推动人活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培根指出:自爱是第一位的,利他是第二位的,社会公益只是一种抽象利益,个人的特殊利益才是具体的、根本的。霍布斯则把人生比作是一场追逐私利的赛跑,人生的目标就是在这一跑场上不断地使个人的欲望得到满足。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进一步指出:“利己是人的本性,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利己的支配,并且每个人追求的个人利益会给社会带来共同利益。”在18世纪的西方,个人利益被看成是生活的准则,人们只是关注与己有关的事情,而不关心与己无关的事,完全沉迷于对满足自己需要和利益的追求之中,而不太重视人际情感。其实就是现代西方,个体能否赚大钱、谋大利也仍然是衡量其人生价值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