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公民道德建设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积累了新的经验。认真研究和总结这些新鲜经验,对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基本经验是从历史和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所以本文还包括对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进程的梳理分析,对其成绩的归纳总结等方面。 一 关于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期,学术界很少有文章论及。我认为,就这一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文献和发展轨迹来看,以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为界,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前,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献中,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并未提出(大概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术界有些文章开始论及公民道德建设的问题),但公民道德建设的进程是客观存在的,它主要是涵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中来进行的。这样说的依据,主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涵盖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比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就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这里,“四有”显然也是公民教育要达到的目标。又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论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明确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确立为国家倡导的“公德”。 从实践进程看,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过去一个时期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失误,强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尤其强调在学校教育中,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强调德育为首。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加强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心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澄清思想混乱,解决人民群众思想的深层次问题,引导他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出现了新的转机。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公民道德的重要性更加彰显出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任务也就更加明确地摆在了全党全社会的面前。1994年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并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指导下,大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取得了重大成果。十四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并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贯彻这一决议精神,各地各部门创造了一些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的成功经验,涌现出了一些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进入新世纪之初,江泽民同志在深入思考我国改革和发展中一系列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治国方略,深刻揭示了道德建设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至此,我们党对道德重要性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德治国”战略的实施,对当代中国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从而使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道德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至今,是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阶段。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战略思想,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公民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上深刻地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措施,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提升为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指导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公民道德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后,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各行各业的行为规范,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的公民道德建设。按照公民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播影视总局等6个部委决定,从2002年2月共同在全国儿童中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在3至18岁儿童中,长期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以“五小”行动为抓手,由儿童自主自觉地参与道德实践。通过参加这一活动,使儿童们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并与成人的道德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在儿童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我国儿童健康成长的人生奠基工程。“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儿童们积极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活动,充分展示了新世纪我国亿万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200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江泽民同志欣然为小公民道德建设题词:“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国儿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也为儿童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六大对新世纪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公民道德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根据十六大的部署,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就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十六大召开后不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从“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完善各行各业的职业行为准则,使道德建设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建立和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等六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做出了部署。并决定将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这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有助于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在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3周年和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 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了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论坛围绕“公民道德与全面小康”,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发表了《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宣言》。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道德规范,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