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批判新自由主义而闻名的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思潮,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教学过程中,有学生认为,既然社群主义以批判新自由主义的面目出现,而新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个人主义,因此,社群主义与集体主义在基本立场上是一致的;也有人说,社群主义未来将会取代或补充集体主义。不可否认,社群主义与集体主义在理论规范、价值取向和主要方法上确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社群主义可以归结为集体主义。在社群和集体概念、个人美德的形成以及公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集体主义与社群主义有本质区别。对社群主义及相关概念进行批判性考察和澄清,辨析集体概念的种种类型,对解决人们思想中的混乱,坚持以科学态度对待社群主义,从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社群和集体概念 社群是社群主义思潮的核心概念,考察社群主义的历史沿革和理论规范,进而与集体主义作比较,必须从社群概念的分析入手。“社群”(Community)通常译为社区或共同体,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概念。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合群是人的自然本性。在人类结成的所有社群中,以政治社群为最高社群,因为它本质上追求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希腊城邦就是这种为实现某种善业而结成的政治社群,城邦公民的公共利益由此而得以显现。19世纪末,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Toennis)在《社群与社会》一书中,首次对社群与社会作了严格区分,强调社群是建立在自然情感基础上的有机体,社会是人们基于共同利益和理性选择的结果,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自然生成与后天选择。腾尼斯显然将社群排除在社会之外,认为它与人们追求公共利益的自觉活动无关。与此相反,英国社会学家麦基弗强调公共利益对社群形成的作用,他认为社群应该是人们有意识创造活动的结果,以追求公共利益(公共善)为目的。这种阐释以其凸现社群的主体意义而超越了腾尼斯。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社群主义思潮,基于对当代资本主义危机的深入分析,在论战的特定语境下对社群概念予以新的阐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规范、价值取向和基本方法。这股思潮以麦金太尔(Alasdair Maclntgre)、泰勒(Charles Taylor)和桑德尔(Michael Sandel)为主要代表。桑德尔认为,自由主义以自我为出发点,过度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从而导致自我追求中的偏狭性。要克服这一缺点,必须把个人置于社群之中,从社群所处的特定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来解读自我和自由,因为社群对其参与者的构成具有决定性意义。无论是社群成员的理想追求,还是其基本权利和自由选择,都只有在与其他成员追求共同理想的活动中才能实现。社群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构成其成员的社会认同,这种社会认同界定了成员的基本归属,同时给他们提供基本的思维、行为和判断的生活背景[1](P58)。这就是桑德尔所谓的构成性社群概念。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将社群划分为地域性、记忆性和心理性三种类型,强调唯有地域性社群即社区,对个人认同才能产生最深刻的影响,因为它与人生具有最基本的关联性。在历史和生活中形成的记忆性社群承载着人们共同的道德传统。心理性社群描述人们共同的心理体验,乃是形成归属感和共同善的根本原因。虽然社群主义者的许多观点存在分歧,但在社群的重要性上存在共识。 如此重视社群之目的,首先是为批判自由主义寻求一个支点。从传统到现代的各种自由主义始终把个人权利置于优先地位,重视个体自主和自由重于重视社群。这些以假设为前提的个人权利遭到社群主义的强烈批判。后者认为,社群是个人存在、权利和利益的出发点,个人的自由权利及利益均源于社群。脱离社群的个体只能是抽象的存在。对社群主义而言,社群是个人思维和行动的社会文化背景,一种历史传统。承认个人无法脱离社会文化环境,当然也就离不开社群。作为理解个人与他人关系的纽带,社群自然承担着更多的使命,所以必须重视社群的价值,赋予社群以更多意义。二者争论的焦点不是要不要社群,而是个人与社群何者为本源的问题。社群主义将社群置于首位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一味强调社群的价值而对社群本身缺乏反思,看不到社群结构在性质和作用上的局限,必然导致社群至上主义。也因此而招致自由主义的批评,德沃金(Dworkin)就曾指责社群主义, 认为它不适当地将个人与政治社群的依存关系扩大到生活的每一个面向[2](P229)。因为并非所有政治社群均有益于个人,都能成为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源泉。在这里,社群主义犯了以理想(社群)代替现实的错误。其次是利用社群培养“集体意识”。由于自由主义脱离现实条件,孤立地强调原子式个人主义,忽略人类生活中的共享价值,在经验层面上导致公民热衷于自己的事情,对他人和国家采取冷漠态度,最终造成公共责任意识丧失的结局。社群主义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正本清源,从理论上消除自由主义的危害,以社群为中介培养公民的公共意识和集体观念,使他们勇于担负起对家庭、社区乃至国家的责任。若作为一种现实问题的应对之策,社群主义无疑有一定道理,然而社群并非我们生存的唯一因素,单纯依靠社群无法解决个性化发展中的难题。既然公民没有离群索居,依然生活在社群之中,那么“集体意识”的衰落就不再是社群本身的问题,而应当从制度结构的缺陷中寻找原因。 从上述对社群的理解中,似乎应当把集体看作社群的抽象物,或社群是集体的具体实现形式。历史上有过多种集体主义思想,如原始集体主义、整体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与此相关有多种集体概念,对集体的规定各不相同。其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产物,经社会主义实践检验而成为唯一严密科学的理论体系。因此,本文主要研究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看来,集体是集体主义原则的核心范畴,在范围和类型上都有严格的限定。从范围看,它反对把集体理解为某种任意的小团体,在哲学层面上与社会整体有相同的包容性。从类型看,集体可区分为虚幻的集体、现实的集体和真实的集体三种类型[3](P142~143)。集体概念作为历史范畴,反映着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共同体,由于革命需要而形成利益、理想和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无产阶级革命集体转化为社会主义建设集体,即广大劳动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真实集体。它同私有制社会的各种虚假集体有本质区别。私有制社会的集体之所以是“虚假的集体”,就因为这些集体名义上是一切社会利益的代表,实际上只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集团。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随着人民群众集体利益实现条件的逐渐成熟,全社会形成了平等互助、团结友爱、共同前进的和谐人际关系,“人民”这个集体经历了由现实集体向真实集体的过渡,集体概念由此获得了科学规定。所以,作为集体主义核心范畴的集体,不等于社群的抽象物。集体与社群无论形成、类型还是作用都有本质区别,不能在同一种意义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