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道德修养与教育的思想在现代思想史上遭到非难,其由大致有三:一曰过时,二曰桎梏,三曰腐朽。“过时论”认为孔孟道德思想是奴隶社会的思想意识,其社会基础不存在了,因而其社会意识也就“过时”了;“桎梏论”则说孔孟道德思想及以它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封建社会的强心剂,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文化羁绊;“腐朽论”则将孔孟道德思想与封建礼教画上等号,因而认定它是反动腐朽的。笔者认为这些说法和结论及其背后的批评方法颇值得商榷。 一是不宜简单地根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原理来推理,并得出“孔孟所在的那个时代过去了,因而孔孟之道过时了”的结论。这是用宏大话语的演绎代替具体的历史分析。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就无文化传统可言了,无历史继承可言了。实际上,我们既不能够简单地说凡是历史上的思想文化就过时,也不能简单地说凡是现时代的思想文化就有价值。因为,历史上思想家的思想是可能具有历史超越性的,现时代的思想家的思想也是可能有现实局限性的。 二是不宜混淆孔孟思想与后世儒家诠释性、发展性话语的区别。因为,孔孟后儒家的诠释和发展性话语,有的是得了孔孟之道元典精神的“真意”的诠释,或者说是得了元典精神“真传”的丰富和演绎,但也有的是没有“得意”却“忘形”地误解、曲意,乃至极端化地发展。譬如,关于“情与礼”、“义与利”、“欲与理”的关系,《论语·里仁》中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述而》中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还有“发乎情,止乎礼”的说法,等等。显然,在孔孟这里,情欲人之天性,形色人之大欲,富贵亦为人之所求,都是可以理解,也是可以有限度地存在的;只是对“不道”、“不义”之富之情之欲才不取不求、不枉不纵而已。可是到了宋明理学那里就极端化为“存天理灭人欲”的律条,不给人的天性情欲和私利留任何一点余地。 三是不能将孔孟之道与历代统治者“为我所用”的治世律条混为一谈。统治者对思想家的话语历来是“各取所需”、“活学活用”的,这就不免时常断章取义,曲意而用。以历来被视为儒家思想最集中体现而被反孔派大加挞伐的“三纲”为例,就可见其歪曲之致了。孔孟均有过关于“五伦”的话,关于君臣关系,孔子说“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说“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孔孟认为君臣关系是一种“父慈子孝”的关系,是一种基于“道义”基础上的父子关系,讲的是“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强调的是“君臣、父子”的“中庸”之道。而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则演绎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从而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道德律条。正是这种演绎,孔孟之道就被扣上了“封建礼教的帮凶”的帽子,成了“吃人之道”、“杀人之道”,这真是莫大的冤枉。其实,孔孟及其思想的命运,在封建时代与这“帮凶”的帽子恰恰相反,他们拯救世道人心的主张受到的多是统治者的冷眼与排斥,这说明孔孟之道与统治阶级的思想行为并没有什么天然联系。 可见,如果我们能够坚持科学的历史的态度和方法,就可以潜下心来,钻研元典,体会本意,挖掘和发现孔孟思想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本文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来讨论孔孟道德思想的普适意义和超越精神的。 孔孟道德思想抓住处世根本直抵立身根基紧贴人文实际透现入世情怀具有普适意义 之所以说孔孟道德思想具有普适意义,是因为孔孟道德思想抓住了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提出了为人立身处世处理各种道德关系的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道德的本质以及道德修养与教育的规律。而这些观点即使在现在看来,对于道德修养和教育仍然具有不朽的价值和启示意义。 首先是孔孟道德思想揭示了道德的本质。什么是道德,孔孟说道德就是“得道”。“道”是什么,“得”什么“道”,对于个人道德修养来说,孔孟概括为“仁”和“义”。对于“仁”,孔孟有多种解释,大致可以理解为:富有爱心,博施济众,(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忠实坚定,不务浮夸(刚毅木讷近仁);追求正义,坚持真理(当仁不让于师,杀身成仁);克制私欲,遵循规范(克己复礼为仁);忠诚孝道,友爱守信(孝弟为人之本);推己及人,敬恕辞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公正厚道,爱憎分明(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无私无畏,见义勇为(仁者必有勇)。总之,归结为一句话:“仁者,人也”,“得道”“为仁”,即学会做人的道理,修养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德行。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了“仁、义、礼、智”“四德”,指出人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道德修养不过就是恢复或发展、发扬人的这些本性,用陆九渊的话说就是“发明本心”。现代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人的爱是你道德的核心。”[1](p40)可见,孔子的“仁爱”抓住了道德的核心。费尔巴哈说:“道德不是别的,而是人的真实的完全健康的本性”,苏霍姆林斯基也这样强调:“没有基本的人性,便没有高尚的道德。”[1](p8)可见,孟子“发明本心”、发展天性的观点也是抓住了道德本质的。 其次,孔孟的道德思想揭示了个人道德修养与教育的基本规律。其一,是孔孟提出了个人道德修养与教育应该由知到行,经由情意修炼,达到知行统一的观点。孔子关于“博学笃行”、“文行忠信”、“好学力行”、“讷言敏行”的观点强调的是道德求知与道德践行;孔子关于“兴涛成乐”、“闻诗闻礼”、“关雎之乐”、“诵诗三百”的观点以及亲闻韶乐,删定《诗》《书》的实践,强调的是通过诗乐陶情冶性;孟子关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论述则是关于个人修养须经刻苦意志磨炼的著名语录。衔接孔孟的思孟学派,关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后“修身”的观点,则集中地体现了孔孟之关于道德修养与教育的这一规律。其二,是孔孟提出了克制己欲,由内而外,由近及远的修身规律。孔子关于由“克己复礼”到“四勿”(非礼勿视、听、言、动),孟子关于“养心莫善于寡欲”到“四绝”(勿意勿必勿固勿我),都强调的是个人道德修养首先必须注重内心的“省察”——心理内部矛盾的斗争与转化,然后才可能做到外部行为的“慎独”与“合礼”。孔孟还指出,“内圣”才能“外王”,即只有在个人自善其身的基础上,才能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就是“修己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修好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的精神的自律。”[2](p15)柏拉图说“人只有用理智宰割情欲,才能过一种身心都健康的善(即幸福)的生活。”孔孟这种“处世”必先“为人”,“立身”必须“律己”的观点是符合个人道德修养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