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正以迅猛的速度向纵深发展,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影响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人们生活发生巨大的变化。调查表明,约有84%的大学生都在上网。网络这把双刃剑,当它给学生带来巨大便利和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它也给许多学生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大学生的网络人格作为现实人格的表现,一方面受网络优越性的影响而得到淋漓尽致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隐蔽性和随意性等特点,它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许多不利的影响。 一、网络对健全大学生人格的促进作用 所谓人格,一般指个人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总和。它是个人在一定的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家庭、学校教育和社会、自然环境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做人的资格和为人的品格,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尊严和作用的统一体。人格是个人气质、能力、兴趣和性格等心理特征的稳定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具有健全的人格,才能适应社会,正常交往。网络人格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网络交往的增加而逐渐形成的,它是指人们在网络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比较重要的和相当持久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是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做人的资格和为人的品格。网络人格是现实人格的反映,又丰富和发展了个人的现实人格。在信息化社会中,网络人格和现实人格的统一更能折射出完整的个人形象,反映出人的个性特征。 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交往面不宽,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没有最终定型,因此其人格也表现出一定的依赖性、随意性、模仿性和偏移性的特点。网络的飞速发展及其所具有的开放性、自由性、隐蔽性等特征,必将对上网大学生人格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网络极大地推动了人格的独立性、平等性、个性化和开放性的发展。 1.促进大学生人格独立性的发展 网络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网络交往比较随意,进退比较自由,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在这种人机对话的网络交往中,人是主动者,具有独立自主意识。所有这些为上网者人格独立性的发展创造了契机:独立地选择,大学生上什么样的网站、获取什么样的网络信息,同什么样的网友交往,如何确定谈论的内容等都需要自己独立进行;自觉地判断,对于纷繁的网上信息,大学生需要自觉地判断它们的价值倾向和文化倾向;自觉地抵制,对于网上许多不健康的色情、迷信内容、反动信息,要求他们能够自觉地予以阻止和抵制;自觉地评价和思考,对网上热点问题,重要信息、现实中的某些重大事件,自觉地进行讨论、评价和思考。这些网络活动,为形成了大学生独立性人格提供了机会。 2.促进大学生人格平等性发展 网络具有平等性特点,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网络技术设计上的平等,更主要的表现在网络内容和上网者地位上的平等。在网络世界中,不管上网者在现实社会中地位如何,财富多少,尊严多高,他们都是平等的一员,没有等级贵贱之分,没有权威和中心地位之别,网络交流都是在被对方视为平等一员的情况下进行的。在这种平等的交往中,人格也得到平等性的张扬。 3.促进人格个性化发展 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在网络中发表言论和抒发情感更无障碍,现实中的一切矛盾和内心深处的一切思想,都可以在网络中无所顾忌的表达。网络为大学生人格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学生可以尽情地展示自我个性,进行自我认识,加强自我评价,找到自我价值。可以进行个性化的选择,进入什么样的网站,参加什么样的聊天室,都由自己的个性所决定;进行个性化的设计,网页、网站、节目、同学录,甚至自己的网络名称都可以进行自我设计;进行个性化的评判,在BBS、网上讨论或我要发言等网络栏目中,大学生对于网上焦点问题、人们的网络行为和现实中重大事件都可以进行毫无保留的评价和判断。这些活动,为大学生人格的个性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4.促进人格的开放性发展 网络是个开放性的世界,它对任何上网者都展示其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空间,从而增加了人们接触外界的机会。开放的网络使学生们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接触大量的网络信息、多样的思想、多元的观念和不同的生活方式,不仅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更能打破他们封闭、局限的观念。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生常常能突破传统狭隘的校园生活圈子和过窄的人际交往局限,为开放人格的形成创造条件。 二、网络对健全大学生人格的挑战 网络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为大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铺就了一条宽广的高速路。但网络也是双刃剑:它既能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也可能使人格向扭曲的深渊滑去。网络是一种承载信息的工具,一种现代化的交往手段,也是一种社会生活的虚拟体现,它为大学生提供了空间上无边界、时间上无限制、伦理观念上无约束的环境,使一些大学生在网络世界中,陷入非理性状态,人格向着非常规的方向发展,从而使网络人格发生扭曲。这种人格扭曲主要表现在: 1.人格的虚拟性 经过数字化处理的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网络交往就在这样一个虚拟的任人遐想的空间中进行,任何上网的学生在网络中都拟化一个非现实的自我,进行虚拟的网络行为。人格的虚拟性既是个性张扬的表现,也受网络数字化所制约,这种虚拟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抽象化的虚拟:就是把自己当作某种抽象化的数字、符号或是其中概念;另一种是形象化的虚拟:把自己比作某种生动具体的、怪异物体或其他人。这两种虚拟的共同点都是脱离自我,脱离现实,创造数字个人、数字人格,以一种似我非我的状态游移于网络之中,形成虚拟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