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我们一切工作的主导者,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无论是经济工作还是思想政治工作,都需要人去做,而最终目的也在于人,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彻底解放,所以抽象地说,从人到人是人类所有活动的特点。但在具体的作用过程中,由于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对象等的不同,使思想政治工作以其鲜明的主体特征同人类的一般活动区别开来。 一、主体的主体性: 主体这个概念,从哲学上来讲,就是指有意识、有意志,并在社会实践中认识着客观外界的人。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主体无疑是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也即思想政治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社会主义的世界观,道德观等为内容,通过说服、灌输等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影响、教育,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之于客体的作用,是一种改造,而客体本身则又是一个主体的主体性发挥很强的过程。 主体的主体性还表现在主体本身也有一个理解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不是机械地认识与作为,而是通过认识理解才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与方法的。 随着各个时期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也不断充实和加强,但作为其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指导我们事业发展成功的思想武器。掌握这个武器,就能很好地认清形势的变化发展,能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更好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从而在他们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取得相应的效果,这是主体的主体性表现的又一个方面。 二、客体的主体性: 相对主体而言,哲学上的客体是指客观事物和外部世界。在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内,如果说主体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话,那么客体是接受其教育影响的广大干部和群众。这是一个特殊的客体,它的特殊在于它本身是一个有意识、有意志并在社会实践中认识着客观世界的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他们也是个主体,只是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域中被作为一个客体来对待。因此它不可能作为一个“纯”客体一样来被认识、被改造,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它同样要去改造、去创造,发挥其主体性能动性。 因此,对于思想政治工作而言,客体要达到主体的期望值或目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客体对主体所实施工作的一种认同,在这一认同过程中,客体必然会发挥其主体性,去认识、去理解,甚至去改造。 三、主体的客体性及客体的主体性: 从以上我们所谈的去理解,在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从一定的角度讲,主客两体是互为的,即在实施思想政治工作时不是思想政治工作者讲一套道理就完事了,还要广大干部群众来认同这一道理,因此在认同或接受这一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对象也会发挥其主体的功能,而思想政治工作者则担当了客体的角色,因此相对而言,主体是客体,客体也是主体。 主体的客体性还表现在主体作为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也有一个提高的过程,因为任何人就是再高明也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他必须也有一个先受教育,逐步接受正确思想、观念的过程,这样他才可能去教育他人。 而客体作为一个被教育、被作用、被改造的对象,在思想政治工作这一过程中也必然担当被研究,被影响,成为主体所作用的对象。 四、认识思想政治工作主体性特点的意义 认识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特点,可能有助于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实践。一方面认识到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主体的主体性功能,另一方面在工作中也必须注意到客体的主体性,必须注意到客体是活生生的人,同时还要认识到在工作中,主体本身也会担当客体的角色。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 1、思想政治工作本身的主体性特点要求主体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去认识去理解客体,并去积极地改造客体。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要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及认识能力。作为一门学科来说,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具有自身的规律,作为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去探索,寻求这些规律,并力求掌握这些规律,这样才有助于做好这门工作。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不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水平,仅仅是将一些大道理、口号一讲了之,单向灌输,是很难做好工作的。过去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些失败,确实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本身的马列主义水平不高,认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有关。而在具体的工作中,如果我们不去研究,不遵循思想政治工作本身的规律,对思想政治工作只能是有害无益。长期以来,思想政治工作被误解,甚至形成一种枯燥乏味的模式,是与我们忽视其主体特点相关连的。 2、认识到客体的主体性,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尊重人、研究人、认识人。因为我们工作的客体是活生生的人,他也在认识世界、研究世界,当我们展开思想政治工作时,我们也被他所认识和研究,不了解这点,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谈不上成效了。 正因为客体的主体性,因为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客体可进行的自我教育的功能以及其作为主体的精神情感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客体,从而积极改造客体,实现主客体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