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集体主义意识和行为,古已有之。早在原始社会,氏族成员就能意识到集体是个体生存的根本前提,他们依赖于集体,同时也奉献于集体,必要时甚至为集体牺牲自己的生命。进入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号召平民、贵族为他们的“集体”——奴隶制国家(或城邦)而献身。那时的集体主义思想与爱国主义思想往往交织在一起,并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 在封建社会里,封建宗法制度把集体、整体观念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儒家道德重公益而抑私利,重利他而抑利己,重名分而抑僭越,重礼让而抑侵争,对个人利益采取否定态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等级层位之间的关系上,儒家主张个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处于下位等级的人服从其上层的尊贵等级,并鼓励人们为父母、为国君勇于献身。儒家把国君、族长、家长当作社会群体利益的代表者,要求忠君、孝悌,从而维护了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以个人为中心对待他人和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占据社会的支配地位。但是,社会化大生产时刻都需要团结协作的整体至上的精神,集体主义的意识和行为非但没有绝迹,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工人阶级内部大量存在,并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当指出,在阶级社会里,集体主义思想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阶级的集体主义思想都具有人民性,而一切剥削阶级的集体主义思想中所谓的“集体”,都只是“冒充的集体”,、“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2页。 )这是因为:第一,它是反个性的集体;第二,它是劳动阶级的“桎梏”,是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和束缚,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的集体主义思想有着本质区别。它吸收并改造了人类历史上一切集体主义思想的精华和合理成分(包括剥削阶级的集体主义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指导下,通过无产阶级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逐步形成。这种集体主义包含着三个最基本方面的内容:(1 )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2 )以集体利益为基础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关心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3 )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显然,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不可或缺。如果人们将其中某一个方面分割出来,加以片面引申,就会歪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科学含义。我们所要进行的集体主义教育,是科学的集体主义思想教育,也就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 二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内涵深厚,内容丰富,包括集体与个体、自我与他人、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集体发展与个性发展等一系列范畴。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中的集体,是“真实的集体”,“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体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2页。)这种集体, 是“一个以每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91页。)由于“真实的集体”是实现个人利益,包括个人的尊严、个人的价值和个性的前提,因此,个体不是离群索居、远离社会的个体,也不是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完全孤立的个体,而是同集体密不可分的个体,是集体中的个人。集体中的个人以集体为自己的生存依靠。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所强调的集体利益,是指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由全体人民组成的利益集团,是经济、政治、文化、精神诸方面利益的总和。在现实生活中,集体利益具体化为不同层次、不同形态、不同单位、不同团体的利益形式。当我们谈到一个单位、一个企业、一个团体的集体利益时,它首先必须是符合无产阶级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所谓个人利益是指个人在经济、政治、文化、精神等方面一切需求的总和,它有正当个人利益和不正当个人利益之分。正当的个人利益受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依据一定的生产发展水平和个人贡献,由社会相对公平地予以实现,并同集体利益保持道德手段和道德目的上的一致性。科学的集体主义鼓励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排斥不正当的个人利益。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利益是各个个人利益的共同体,但是这种统一体决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利益的“共性部分”,是“经过筛选的个人正当利益的总和。集体利益和正当个人利益形成一种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一方面,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构成整体。不存在离开劳动者正当个人利益之外的整体利益,完全不顾和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正当个人利益,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集体的利益最终也会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整体高于部分。集体利益是个体利益的前提、源泉和保证,离开了集体,离开了整体,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因此,集体利益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基础,它是至高无上的。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要强调这种集体利益必须是真实的。也就是说,集体利益必须是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共性部分。否定每个集体成员正当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就是虚幻的集体利益,必然异化为专制主义、集权主义和封建式的“整体主义”,——实质上是一种放大了的利己主义。因此,科学的集体主义也不是“左”的思想影响下所宣传的那种抹煞个人利益、压制个性发展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不仅不抹煞个人利益,而且强调在集体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结合,最大限度地关心和满足个人利益;不但不遏制个性的发展,而且把人的个性得以全面发展作为集体主义的归宿。而人要获得个性的全面发展,必然要依靠集体,“只有在集体中,个体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2页。 )离开了集体,人的个性发展就不可能得到实现。因此,正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指明了实现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惟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