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下旬和11月初,我先后到安徽、四川、河北三省的10个地市调查研究,考察了几十个企业,召开多次座谈会,重点了解各地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积极推进和深化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中,感到小企业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积极研究改革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十五大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在理论上有很大突破,对深化改革提出了新任务,今后全国改革必然会出现新的形势。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目前,各地学习和贯彻十五大精神的积极性很高,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采取了许多措施,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势头;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进展很快;积极进行“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总体上看,方向是对的,发展是健康的,效果也是好的。在改革过程中,既要坚持“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同时也要注意到,所有制实现形式和结构的变革,必然引起社会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对于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及时总结,加强引导和规范,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要区别资产存量调整的两种形式。简单地说,所有权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形式是产权,即出资人权益,股份制企业产权的具体存在形式是股权。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企业资产重组,在资本市场上实际是产权和股权的流动和变更。长虹收购、兼并了一些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就是通过购买所购并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实现的。从各地的实践看,企业的资产存量调整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产权不变情况下,经营方式的变化,如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二是产权发生变化的情况,如拍卖、出售、兼并、破产、转为股份合作制等。后一种情况涉及产权的变更,一定要坚持公正公开、有偿转让的原则,遵守市场交换规则,并加强法制的规范和保障。 三、要严格禁止将公有资产无偿分给职工,这是一个原则。现在有一种做法,搞所谓的无偿量化、搞所谓的“职工劳动股”,实际上是对企业所有者权益重新分配,这在理论上说不清楚,实践上也是有害的。这样做,实际上是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如果再有人借机搞“权力股”等名堂,会出现新的不公正、腐败等群众不满的问题。同时,仅仅围绕存量资本作文章,没有增量资本的注入,还不能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不是解决目前企业问题的好办法。对于已经出现的无偿量化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以纠正。 四、要在资本增量上作文章,通过改制使新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进入企业,形成新的生产力。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制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职工投资入股,联股联心,提高劳动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形成新的机制、新的活力。除吸收职工新投入一部分资金外,还要采取措施积极吸引其他投资者入股。采取这种增量的办法,不会有很大的风险。主要的风险是微观上的,是企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在生产发展、经营改善的情况下,企业效益提高,就可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从一些搞得比较好的企业情况看,正是注意到了在资本增量上下功夫,既解决了企业现实困难,又增强了发展后劲。 五、搞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必须强调入股自愿、自担风险的原则。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无论吸收职工还是法人投资入股,都要强调入股自愿,公平定价,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能退股的原则。工作中要讲清道理,提高操作的透明度。要使职工明白,入股就是投资,既是获利的机会,也要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多数地方在改制中坚持了这一原则,也注意做好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是,据反映,也有个别企业在搞强迫职工入股,甚至规定不入股就下岗,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对企业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也不能包医百病,任何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都有盈亏盛衰问题,没有一股就灵那回事。强迫入股,就会出现风险转移,政府就可能把风险责任自己背起来了,后患无穷。有个别地方,改制时强迫职工入股,后来企业亏损,职工找政府要求退股,弄得十分被动。因此,决不能强迫职工入股,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不入股的职工,更不能用拥护不拥护改革、拥护不拥护十五大来强制职工入股。要允许职工等一等、看一看。 六、要重视研究职工持股会问题。职工持股会已有几年的试点经验,大多数试点都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职工通过持股会向本企业投资,就可以把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职工持股会,可以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联系起来,调动职工劳动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这是个新的形式,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持股会应是独立的法人,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持股会的范围只限于企业内部职工,职工参加持股会的出资证明不能在社会上流通。职工自愿加入持股会,通过持股会的组织形式,发挥股东作用。参会职工不是企业的直接股东,只能通过选出来的持股会代表行使权利。要研究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和运作机制,以切实保证参加持股会的职工的利益。要发挥工会的作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实践表明,职工持股会对推动企业改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和防范金融风险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