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小企业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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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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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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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大放小与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调整

      从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利改税、承包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等几个重要阶段。从总体上看,十几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都以搞活大中型企业为中心而展开,这种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战略对于搞活国有企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小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质日益明显,根据大小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战略,成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以抓大放小,分类指导,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为标志,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的这种调整是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逻辑的,它的根据在于:

      1.国有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加突出。国有企业目前面临许多困难,其中小企业的困难更加突出。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产品和管理水平都比较落后,竞争能力比较差,经济效益非常低下。据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5%,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71.5%,比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比大企业高10个百分点。 全国清产核资的结果表明,国有小型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为-0.87%,比国有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低3.43个百分点,比大型企业销售利润率低5.85个百分点;国有小型企业的净资产利润为-1.6%, 比国有企业平均净资产利润率低5.5个百分点,比国有大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低7.6个百分点。在全部亏损的企业中,国有小型亏损企业占全部亏损企业总数的近90%,占全部国有小企业总数的60%。此外小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权益损失殆尽。按1994年3月财政部对12.4 万户企业清产核资的资料推算,8万户小企业中,国有权益损失占国有净资产比重高达82.8%, 中型企业这一比重为59.4%,而大型企业仅为15.2%。国有小企业的这种状况制约着整个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2.国有小企业的改革相对容易。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国有小企业的改革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国有大企业大都集中在能源、基础设施、交通通讯、金融业和支柱产业等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市场化的程度较低,社会化程度高,承担的社会功能和宏观功能较多,改革中受种种复杂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的制约,因而,改革的步伐相对来说可能比较缓慢,已经取得的进展是相当有限的,在目前的条件下也难以在短期内取得重大的突破。而小企业则大都集中在一般性的非主导部门,而且规模小,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分布面广,在国民经济中不具有主导作用,改革的社会震动面和改革难度比较小。因而,比较容易取得突破。近两年来,在抓大放小方针的指导下,国有小企业的改革已经在全国全面展开,在短时期内取得了积极进展,这充分证明了小企业改革的巨大潜力。

      3.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国有小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小企业经济效益的日益恶化,降低了国有经济整体效益,加据了国有经济中的失业问题、债务问题和亏损问题的压力,制约着整个国有经济改革的步伐。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全国国有企业目前有30多万户,其中小企业25.5万户,占84.4%;小企业职工人数2346.9万人,占全部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的30.3%;小企业拥有的资产总额是全部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17.6%,小企业拥有的净资产是全部国有企业净资产的15%,因此,国有小企业的状况对于整个国有经济的状况具有重要影响。搞好国有小企业的改革对于优化国有经济的配置效果、减轻社会就业的压力、增强经济的活力、加快市场化的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放开放活小企业还可以大大缓解国有经济中存在的冗员问题、债务问题、社会负担、资产流失问题和经营机制不合理问题,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难题,降低国有企业改革的风险,为政府集中精力搞好大企业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还可以为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积累经验。

      抓大放小战略目标的提出,是对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战略性调整。这种战略性调整实质是按照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改革,着眼于从整体上搞活国有企业,它的具体含义是:

      1.国有大企业和国有小企业具有不同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具有不同的改革目标。小企业一般处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之中,不具有宏观意义。因而,小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放开放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竞争主体,实现完全的市场化。而大企业一般都具有垄断地位,而且具有较强的宏观意义。因而,改革的目标则是搞好而不是简单地搞活,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完善经营机制,强化所有权约束,加强内部的管理和外部的监督。完全的市场化和竞争化,对于国有大企业来说既无可能又无必要。

      2.国有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有计划调节和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地位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坚持国有制的性质,在所有权性质基本不变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的权利和责任主要在中央政府,改革的方式是自上而下。而国有小企业的改革则可以根据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和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改革中可以改变所有权性质,实行劳动者集体所有、股份合作制和私人所有等多种形式。小企业改革的权利和责任主要在地方政府,改革的方式是自下而上。

      3.国有大企业的兴衰与政府的作用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对于大企业存在的问题不能仅仅靠放权或放活来加以解决,同时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抓大”的主体是政府,它强调了政府的作用和责任。“抓大”的内容既包括了企业制度的创新,也包括了增加企业资本金,减免不良债务、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企业进行改组等非体制性非市场化的措施。而对于小企业,一般来说政府没有力量也没有必要进行大力的扶持和帮助,小企业的活力来源于市场竞争,放开放活是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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