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成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优化供给结构和改善供给质量面临产能过剩这一萦绕中国近30年的难题无法回避,产能过剩之所以久治不绝,与其复杂的形成机制不无关系。从微观主体来看,企业的所有制属性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个方面。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承载着解决就业、稳定社会经济等职能,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市场活动的重要载体。多数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是导致其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这种低效率可能来源于国有企业自身背负的政策性负担所导致的资源错配(李艳和杨汝岱,2018),还可能来源于预算软约束所导致的盲目性浪费。政府为国有企业提供信贷、补贴、土地等内部成本外部化的政策支持,是国有企业盲目投资导致产能过剩的重要外部诱因(王立国和农媛媛,2014)。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特别提到要“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健全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①如果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引发产能过剩的机制上的确有着根本性差异,就需要一类一策,从根源上削弱乃至消除导致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关键性因素。本文所关注的重点就是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治理路径,而治本的前提是找准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引致因素。现有文献普遍支持国有企业相较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存在由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等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林毅夫等,2004)。政府保护和干预被认为是导致产能过剩的另一主要因素(干春晖等,2015),而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差异是带来政府保护和干预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大多数的研究集中于探求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形成机制,论证以政府补贴、信贷扭曲和政企关系、地方晋升竞争等为代表的地方政府干预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产能利用率的影响(张天华和张少华,2016;王韧等,2019)。不过这种正向的形成机制研究即便大多支持国有企业的身份属性和特殊的政企关系是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形成因素,也并不必然能够反向推出只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形式改变国有企业的身份属性,就能削弱甚至化解产能过剩问题。这需要逆向研究来加以验证,更需要明晰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什么条件下以怎样的路径缓解产能过剩,为精准施策提供证据支持。 本文利用上市公司数据,采用PSM和多期DID方法,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政策冲击,重点研究国有企业的规模扩张与产能利用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探究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可以达成化解产能过剩的目标,并检验其化解产能过剩的主要路径。现有文献对于国有企业由于存在预算软约束和政策性负担从而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做了较多分析。但是现有的研究往往是孤立地看待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以及过度投资问题,分别讨论其各自对于产能利用率的影响。相较于现有的研究,本文可能的贡献如下:第一,破解国有企业产能过剩与企业规模之谜。基于市场结构差异,本文将行业分为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两类,分别探究了国有企业规模扩张对其产能利用率的非线性影响,发现不同市场结构之下国有企业呈现出不同的规模扩张状态,在垄断性行业内规模扩张过度,而竞争性行业内面临规模不足的问题。第二,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性特征出发构建了一个由政策性负担衍生出预算软约束进而导致过度投资直至产能过剩的逻辑推理框架,并且实证检验了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与过度投资之间存在作用机制上的层递关系,突破现有文献大多是平行的两两关系的探讨,明确政策性负担是国有企业的制度性问题根源。第三,以往的文献大多围绕产能过剩的成因进行分析,而对于化解之策的量化分析不足。本文将“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的政策导向相结合,理论上阐释造成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内在层递传导机制,实证中基于逆向反推逻辑,利用PSM-多期DID方法构建了反事实因果分析框架,量化测算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有企业去产能的政策效果,并探究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去产能的作用机制。这对于如何更好地运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具有精准施策的现实意义。 二、理论与假说 (一)规模扩张是导致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吗? 一种观点认为培育大规模企业来提高市场集中度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从而提高产能利用率。市场过于分散、企业规模过小是引发中国经济出现产能过剩现象的主导因素(贾润崧和胡秋阳,2016)。国有企业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消化原有企业僵尸化的风险(李苏苏等,2020)。此外,国有企业具有鲜明的属地关系和经营利益属地化特征,这会诱导地方政府将行政权力嵌入区域资源的配置中,引致要素配置扭曲。但是随着企业经营规模和跨区域市场空间的扩大,属地经营的利益基础将不复存在,并且市场扩张还会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抑制过度投资并化解产能过剩(张国胜和刘政,2016)。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规模无序扩张是引致过度投资进而导致产能过剩的重要推手。地方政府具有追求极大化GDP与税收规模的目标诉求,通过加强政府干预,使得大企业的投资增幅超过中小企业,最终形成“产能过剩”(王文甫等,2014)。合理的企业规模分布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要条件。资源错配破坏了企业规模与生产率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造成先进生产力利用不足以及落后产能的扩张(李旭超等,2017)。本文认为,企业规模扩张与产能利用率之间可能并不是一种线性关系,而是会存在一种倒U型曲线关系。在企业规模尚未达到最适规模之前,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规模扩张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其规模经济效应,提高产能利用率;当超过最适规模后,企业已经步入成熟期甚至衰退期,盲目扩张会导致重复性建设进而引发过度投资,诱发产能过剩。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 企业规模和产能利用率之间具有倒U型曲线关系。 (二)政策性负担是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根本制度性成因吗? 政策性负担是国有企业产能过剩形成机制中区别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重要因素。曾湘泉等(2016)在对中国煤炭企业的研究中发现,规模扩张诱发了国有煤炭企业的产能过剩,沉重的债务压力、政策性负担和信贷预算软约束又导致了国有煤炭产能难以退出。国有企业在肩负政策性负担的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税收、政府补助以及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当然享有这一政策优待的前提是接受政府对国有企业更广泛的干预。政策性负担一方面会对企业所进入产业链环节的选择产生影响。由于多数产能过剩行业具有资本密集、规模经济显著等特性,是支撑地方政府GDP增长的重要领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保持GDP增长既是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考核指标,也是地方政府官员实现晋升的主要政绩表现。因此地方政府很大可能会下压GDP指标给国有企业,加剧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以及由此带来的产能过剩问题(孙晓华和李明珊,2016)。另一方面,扩大就业、减少失业一直是各级地方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标。当社会就业压力增大时,保就业促就业会成为国有企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这种政策性负担会在国有企业内部造成大量的冗员问题,损害企业的自生能力(林毅夫等,2004)。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