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 无论在学术文献还是在日常交流中,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常常被同时提及。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和企业伦理研究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在教学中,很多学校的课程名称是企业伦理(或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即使名称是企业伦理或商业伦理,抑或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中一般也都包含企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因此,必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是作为有联系但相对独立的部分介绍,还是把两者整合在一起讨论?如果要把两者整合讲,怎么整合?企业要不要同时抓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如果需要,怎么抓?社会各界为了促进企业负责任的行为,在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上应当如何着力? 然而,专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关系的文章极少,FISHER[1]的研究,是唯一专门讨论两者关系的文章。该文通过对文献中已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定义进行分析,发现学界对社会责任与伦理关系存在4种看法:①社会责任是在组织情境中的伦理;②社会责任关注企业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而伦理关注组织内的行为;③两者没有联系;④社会责任有多个维度,伦理是其中之一。上述4种观点几乎涵盖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之间所有可能的关系——企业伦理包含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企业伦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没有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有关系但各有侧重。 迄今为止,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是什么关系依然众说纷纭,模糊不清[2]。ENDERLE[3]通过《牛津企业伦理手册》《牛津企业社会责任手册》和《企业伦理与社会百科全书》3本工具书,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的定义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企业伦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与社会领域的概念还远远不够清晰、一致。 FISHER[1]对两者关系的描述,对于人们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关系在实际应用中的多样性、复杂性是有益的,但对于指导研究、教学、企业实践和社会推动的作用有限。该文之所以未能给出更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主要不是因为用于分析的定义不够全面,不够有代表性,而是因为分析思路有局限,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只是单一地从概念视角进行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是重要的概念,也是两个已有一定基础的学科领域,还是广泛开展的社会运动,如果不加区分地讨论,就会变得复杂而混乱。②仅仅根据文献中实际采用的定义去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多种多样,形同“丛林”[4~6],对企业伦理的看法差异虽然没有像对企业社会责任那样大,但也有多种理解,两者的关系必然更加多种多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仅仅从文献中的实际定义比较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的关系,想要什么结果就可以得到什么结果。 鉴于此,本研究拟提出并运用一种不同的分析思路,这一思路有两个特征。 (1)从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三个视角分别分析两者关系企业伦理、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是指概念、领域和运动。企业伦理学科的开创者DEGEORGE[7]认为,企业伦理这个词被用来表达不同的意思,即企业中的伦理、企业伦理运动和企业伦理学;而企业中的伦理是指企业伦理规范,引申一下,是指企业伦理概念。至于企业社会责任,虽然未见有文献同时从概念、领域、运动3个方面去解读,但是,毫无疑问,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概念[8],而且,它也被人视为是一个领域[9]和社会运动[10]。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是相对独立的,可以分别进行讨论;同时,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社会运动的产生发展离不开特有的基本概念和专门的学科领域,而任何社会运动都有要实现的变革目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企业伦理运动对变革目的的追求,反过来对基本概念和学科领域提出了要求。区分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之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有何关系的问题变为:作为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之间分别有何关系? (2)同时关注现实中的关系和理论上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有现实中的与理论上的区别,企业伦理亦然。只谈现实中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及其关系的认识,会陷于众说纷纭的境地,而只谈理论上两者应有的关系,又会脱离实际。由此,区分并同时考虑现实中的与理论上的两个层面是有意义的。这样一来,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有何关系的问题进一步演变为:作为基本概念、学科领域和社会运动,现实层面和理论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之间分别有何关系? 总之,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既是基本概念,又是学科领域,还是社会运动,单纯从某一视角看,都不可避免地会是片面的。同时,每一个视角又可以分为现实中的和理论上的两个层面,仅仅从某一层面进行分析是有局限的。“3+2”的分析框架,即从三个视角(基本概念、学科领域、社会运动)和两个层面(现实层面和理论层面)进行分析,能更为全面、更为深刻地揭示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两者间的关系。 2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关系 2.1 基本概念视角的分析 2.1.1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从实际定义看,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形形色色,有的从描述性角度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有的从规范性角度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有的从企业角度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有的从社会角度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是个人,即企业成员特别是企业经营者;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个人;有的认为应当对股东负责,有的认为应当对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负责,有的认为应该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有的认为应该对整个社会负责,有的认为应该对社会和环境负责;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超越法律的责任,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实质上就是道德责任,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做慈善,有的认为是解决社会问题,有的认为应该考虑企业决策、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有人从底线责任来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有人认为超越社会义务的部分才是企业社会责任[8,1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MCWILLIAMS等[12]认为,几乎没有其他管理学科像企业社会责任一样引起那么多分歧与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