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

作者简介:
王运陈,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上海 200433),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左年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谢璇(通讯作者),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成都 611130)。

原文出处:
经济与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三层次-两维度”为框架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有资本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以2008-2017年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发现:(1)引入非公有资本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2)外资产权和金融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3)进一步分析“混多少”的问题发现,外资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企业竞争力呈倒“U”型关系。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在产权方面应优先考虑混合外资资本,在投资者类型上优先考虑金融机构投资者,但也要做到一企一策,理解混合资本的作用机理,把握好改革的力度以充分发挥其优势。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20 年 11 期

字号:

      修回日期:2019-11-27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36(2020)04-0049-13

      一、问题提出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目前企业的发展更强调的是质量高而不是速度快。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但许多因素阻碍着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其竞争力甚至影响中国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的竞争力现状与提升路径备受关注。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从前者来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都是成功的案例,如果仅仅是简单的混合并不能发挥改革的真正动力。虽然理论上国有企业通过融合公有资本与各类非公有资本的方式可以引入新血液,但由于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体制不同,实际的融合可能并不理想,故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能一混了之、一混就灵,这需要更具体探讨从“是否混”到“跟谁混”到“混多少”的问题。而从后者来看,企业竞争力是一个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的综合实力的比较。企业竞争力表现为更有效地提供产品或服务,同时能使自身良性发展[1]。现有文献发现,许多因素都严重阻碍国有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如低下的生产创新效率、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沉重的政策性负担等。同时,诸多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积极作用,如能够提升公司绩效[2-3]、促进企业创新[4-5]、提高内部控制质量[6]等。那么,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

      现有文献主要研究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司绩效、治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竞争力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另外,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很多停留在非公有资本层面,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是否混”到“跟谁混”到“混多少”三个层面如何影响企业竞争力这一问题的研究比较匮乏。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类资本取长补短、相互融合。以往的研究中,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划分与度量方式存在差异、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优劣也存在分歧。鉴于此,本文以中国2008-2017年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混合所有制中各类资本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效果与作用机理,并通过进行实证检验提供相应的经验证据。

      本文可能的创新与贡献主要体现在:以往研究更多以财务绩效考量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而企业竞争力可以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本文从“是否混”“跟谁混”“混多少”三个层次由浅入深地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并从产权性质和投资者类型两个维度具体分析不同性质、形式的资本影响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作用机理,为深入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各种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机制拓展可参考的视角;同时也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正确做出决策,提供可参考的路径。

      

      图1 研究框架

      二、理论分析

      为更系统、深入地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的配置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本文构建“三层次-两维度”的研究框架,从“是否混”“跟谁混”“混多少”三个层次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如图1所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三者的相互融合。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属于公有资本,但本文不将集体资本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是否混”即讨论企业是否引入非公有资本的问题。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将非公有资本划分为外国资本、法人资本和个人资本等几种类型,但事实上,作为外资股东,主体可能是金融机构也可能是企业法人,金融机构相对企业法人影响国有企业内在机制是不同的,故本文从产权性质和投资者类型两个维度对资本进行划分,以更清晰地研究不同性质的资本主体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效果,即对应“跟谁混”的问题。从产权性质方面,本文将非公有资本划分为外资资本和私有资本。从投资者类型来看,投资者可划分为金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一)“是否混”

      中国国有企业一直以来一股独大,国有股东处于绝对控制地位造成了企业内部权责关系的失衡和目标复杂。已有研究发现国有资本对企业绩效存在负面影响[7-8],而非公有资本的进入有利于提升公司绩效[2-3],多元的投资主体有利于形成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9-10]。而同属国有产权的股权多元化可能难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国有企业的效率难以提升,竞争力依然受到限制。具体而言有学者指出,一方面混合所有制能够降低代理成本[11],另一方面非公有资本的进入能够有效降低政策性负担,国有企业能够更专注于自身发展,减少对社会目标的兼顾[12]。

      引入非公有资本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互斥性和互补性两方面。互斥性即形成有效制衡。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特点不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加之以控制权为基础的人事控制,维持和强化了政府干预[13]。非公有资本进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能够形成制衡,迫使企业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非国有股东能缓解内部人控制和监管失效等问题[14]。互补性则是指,不同的产权主体往往代表不同的资源要素,国有资本的优势在于资本实力雄厚、资源整合力强等方面,但在管理效率、市场竞争等方面表现不足。混合资本则能弥补异质控股股东的不足,帮助企业实现不同主体优势的融合。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把“混”资本与“混”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资本的作用[15]。综上来看,引入非公有资本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故本文提出假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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