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2003年11月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时,国资委就强调国有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保持在25万元左右,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控制在12倍左右。这样规定,并不是像某些媒体所称的是过大差距触动了国资委的“心理承受程度”或“心理防线”,① 而是出于国有企业性质的考虑,必须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过于悬殊,否则微观上会影响企业效率,② 宏观上可能造成社会不稳,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暂行办法》规定的“25万元”或差距保持在“12倍”根据何在呢?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与中央企业职工的收入相比较,确实带有自我论证的意味。为中央企业负责人设计合理的薪酬安排,需要借助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主观设计的薪酬制度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定应参照更加市场化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的思路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职工的差距—→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职工的差距—→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职工的差距—→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参考水平。 二、数据来源与相关说明 本文的研究样本资料来源于色诺芬数据库(CSMAR),研究年度为2003年,因为该年度是国资委发布实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指导政策的年度,有助于正确检验国资委薪酬政策出台的合理性。研究中所取样本公司全部为A股,截止2004年4月,中国资本市场共有A股1289只,除去资料不全的公司外,最后得到的样本量为988家。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737家,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为126家。在确定公司股权性质时,国有控股包括国家股控股与国有法人股控股两类,且控股权地位依据的是最终的实质性控制权。 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取三个变量:金额最高的前三位董事平均薪酬、金额最高的前三位高管人员平均薪酬、在公司领薪的全部高管人员平均薪酬。由于中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且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与无效率,持股价值无法准确计算,故本文在计算公司高管人员报酬时不包含股票或期权持有价值。 具体变量分析:(1)金额最高的前三位董事平均薪酬(ACD[,3])=(前三位董事薪酬总额÷3);(2)金额最高的前三位高管人员平均薪酬(ACE[,3])=(前三位高管人员薪酬总额÷3);在公司领薪的全部高管人员平均薪酬(ACE)可直接取自数据库。 普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于现行披露制度并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通过公式计算:普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ACW)=(X[,1]+X[,2]-X[,3])÷N。其中,X[,1]表示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X[,2]表示年末应付工资总额;X[,3]表示年初应付工资总额;N表示上市公司的在册职工人数。 同时,我们用薪酬差距倍数这一指标来衡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工资的差距。依据三种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应用三种指标来表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工资的差距:金额最高的前三位董事平均薪酬与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相差倍数;金额最高的前三位高管人员平均薪酬与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相差倍数;在公司领薪的全部高管人员平均薪酬与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相差倍数。 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与职工的差距 共986个样本公司的相关统计指标的描述性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全部样本公司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年度薪酬描述(单位:元)
*样本中众数不止一个,此处列示的为最小值(下同)。 从表1中可以看出,以三个不同的指标度量的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最大值为320万元,最小值为7000元,但均值最小也达12.5万元。相反,普通职工年度薪酬最大值为51.8万元,最小值为5833元,但均值仅为4.1万元,从中位数和众数看,高管人员平均为10万元和6万元左右,而普通职工则分别不足3万元和0.6万元。从四个指标的频率分布图(略)看,基本上都不服从正态分布,有明显的右偏现象。 结合表2全部样本公司的高管人员及普通职工年度薪酬的区间分布情况看,金额最高的前三位董事平均薪酬、金额最高的前三位高管人员平均薪酬、在公司领薪的全部高管人员平均薪酬的60%多主要集中在2~15万元之间,而普通职工的平均年度薪酬近80%集中在5万元以下。 表2 全部样本公司的高管人员及普通职工年度薪酬的区间分布(单位:万元)
注:中间区间均为下开上闭区间(下同)。 关于样本公司的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年度薪酬差距倍数的分布情况,从表3及差距倍数分布图(略)可以看出,分布都存在右偏现象。结合表4更可清晰看出,三个度量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年度薪酬差距倍数的指标,都有超过90%以上的公司分布在12倍以下,而70%左右的公司都处于1~6倍之间。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年度薪酬差距倍数最大可达94倍,最小不足0.5倍,但平均值在5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