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过度自信与公司治理

——基于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正勇,邱佳涛,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张正勇(1983- ),男,安徽合肥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公司治理;邱佳涛(1992- ),男,江苏苏州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公司治理。

原文出处: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以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为案例研究对象,发现了社会资本在公司治理中的负面效应:社会资本增强了企业家对企业的实际控制能力,使企业家产生过度自信;同时,过度自信增大了企业家违反公司治理制度的可能,加剧了企业家与其他股权投资者的冲突;但是,其他股权投资者无法实际控制企业,也就难以推动企业向“制度规范”转型;最后,股权投资者只有通过同样追求社会资本支持,才能获得控制权之争的胜利,但无论胜负都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企业家需要向现代管理者转变,以缓解社会资本的负面效应,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基业长青打下坚实基础。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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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短短三十多年问,经济规模已经扩张了228倍①,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着经济的成功转型,中国涌现出一大批世界级的大企业②。然而,很多民营企业成功壮大后,企业家与投资者分歧加剧,导致近年来控制权之争屡见不鲜。其中一些案例冲击了La Porta et al.,(1999)[1]提出的“股权控制链分析范式”。譬如,国美电器黄光裕与陈晓之争、万科宝能的资本大战以及莆田系民办医院的壮大,无不体现出人脉关系、社会网络的巨大的作用,这是“股权控制链分析范式”不能解释的。

       社会资本成为了解释这一现象的重要理论(Granovetter,1973[2];Bourdieu,1986[3];Coleman,1988[4])。赵晶等(2010)[5]在“股权控制链分析范式”之外提出了“社会资本控制链分析范式”,并进一步提出社会资本契合度概念(赵晶等,2014[6]),契合度影响了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梁上坤等(2015)[7]从社会资本专用性角度分析了社会资本的断裂与重构。虽然上述研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社会资本这一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仍是一个尚完全未解开的谜。社会资本有其负面效应,控制权之争是其负面效应的突出表现。在民营企业中,社会资本导致家长权威治理,成为滋生裙带主义和腐败的温床(Portes & Landolt,1996)[8]。经验研究证实,家族权威治理程度与组织效率有负相关关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居于劣势(何轩等,2008)[9]。而个人能力是有限的,家长权威治理模式已不太适用于全球化下的竞争,已经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急需实现规范治理的转型,以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内国际的挑战。

       那么社会资本作为公司治理中一股隐性的力量,在民营企业治理转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社会资本又是如何影响企业家行为的?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一波三折”,社会资本在其中发挥了负面效应。本文深入分析了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吴长江与企业高度契合的个人社会资本使他能在股权资本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控制企业;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的支持使他盲目自信,屡屡越过董事会决策的结果加剧了与投资者的冲突;为了维护自身的控制地位,又任人唯亲、进行关联交易,有谋取控制权私利的嫌疑。这些都加剧了吴长江与其他投资者的冲突,也给雷士照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无论是市场的挑战,还是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都要求企业实现“制度规范”的转型,这是企业稳定发展和基业长青的基石。而为了缓解治理转型中社会资本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企业家要懂得遵守公司治理制度,向现代职业管理者转变;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法律、金融等正式制度,减少行政干预,以弱化社会资本的作用。

       二、理论模型的构建

       (一)个人社会资本与企业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关乎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功能属性上来定义社会资本,它是一种嵌入在社会结构、网络或关系中的资源。Granovetter(1985)[10]认为个体行动嵌入于个人关系网络之中,并由社会结构所决定。分析个体行动要考虑与网络中其他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纽带关系就是社会资本。Bourdieu(1986)[3]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成员或群体拥有的实际和潜在的资源的总和,网络规模和网络成员占有的资本数量决定了成员或群体的社会资本数量。并且,他认为社会资本具有高度的自我增值能力,是高度生产性的资源。Coleman(1988)[4]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人情债”,这种对他人的依赖构成了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并为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提供便利,突出了社会资本的功能性。

       按拥有者不同,社会资本可以分成个人社会资本和组织社会资本两个层次。个体层面的社会资本指的是由商人、企业家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地位和声誉等所带来的资源,是一种归属于个人的强联系或弱联系③(Granovetter,1973)[2]。组织层面的社会资本则是指组织中成员间的信任、规范、网络等所产生的现实或潜在资源(Acquaah & Moses,2007[11];赵晶等,2010[5])。组织层面的社会资本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类:外部的组织社会资本,指的是组织中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或组织间关系网络带来的资源;而内部的组织社会资本,是组织中成员间通过信任或组织规范搭建的关系网络带来的。个人社会资本与组织社会资本均由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构成(Coleman,1988)[4],均为其所属对象提供方便,但二者在对象上既有重叠又有分离。在企业中,企业家的个人社会资本与组织社会资本并不能完全契合,两者契合的有效区间越大,表明企业家对企业核心资源的控制力越强,同时企业对企业家越依赖(赵晶等,2014)[6]。个人社会资本是从属于个人的专用性资产,资产专用性越强,转移难度越大,一旦实际控制人的离开就会丧失(梁上坤等,2015)[7],导致许多企业在创始人离开后就会消亡。

       (二)过度自信

       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普遍具有过度自信的认知偏差,而相比于一般大众,企业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普遍更高。Cooper et al.(1988)[12]研究了美国创业企业家群体。调查结果显示,2994位企业家中,认为自己能成功的概率高达81%,而认为别人能成功的概率则只有59%。其中,有33%的企业家认为自己必定成功,而只有11%的企业家认为别人必定成功。然而,跟踪调查五年后,这些自信的企业家有66%以失败告终。Landier & Thesmar(2009)[13]在1994年至1998年间对法国企业家的调查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初次调查时,认为企业将会发展的企业家有54%,担心企业发展会遇到困难的企业家只有6%。而经过三年,在38%的企业失败后,生存下来的企业中前者的比例略微上升为58%,后者的比例仍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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