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 一、关于如何评价两年多的试点工作 一是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和分析国有企业的问题。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机制不活,负担沉重,亏损增加,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有的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的是新老体制转换过程中显露出来的;有的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新出现的。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决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求试点在两年的时间里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两年的试点,只能达到阶段性目标,即摸清问题,探索路子,在部分企业中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框架,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和评价国有企业及试点工作。尽管目前国有企业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同十几年前相比,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国有企业由政府机构的附属物逐步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变;指令性计划价格基本取消,国有企业在分化、改组和调整中,观念和机制、技术和管理、总体实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试点之初,大多数企业为了保存更多的自主权,在改革形式上首选了国有独资的方式。国有独资公司与工厂制体制相比,是一个进步,但国有独资公司过多,搞不好容易变成“翻牌”公司,不利于企业机制的转换。1996年3月大连会议后,大多数企业加快了多元投资主体的改制步伐。到目前为止,已有75%的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合资、债转股、股权置换、股票上市等多种形式将二级子公司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是通过股份制改制,企业的积极性也逐步高涨。百户试点企业中已有24户通过股票上市,共筹集资金46亿多元,走出了企业改制、机制转换和拓宽融资渠道相结合,加快发展的成功之路。特别是发行B股和H股的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了政企分开,机制转换,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实力。两年试点过程说明,人们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反映试点工作本身也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三是要用从整体上把握搞好国有企业的观点,搞好试点工作。两年试点正是国家采取宏观调控的时期,从总体上看,试点企业的效益伴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而波动。试点的目的不是搞好每一个企业并使其效益百分之百地增长,而是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有的要调整结构;有的要增加资本金;有的要加强管理,调整领导班子等等。因此,评价试点工作,就要从整体上把握方向,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两年来,通过“三改一加强”,百户企业的整体实力增强了,资产总额增长38.2%;净资产增长了45.1%。通过制度创新与减轻企业负担相结合,试点企业的整体素质有所改善。资产负债率由试点前的67.58%下降到65.28%,分离学校23所,分流富余人员11.7万人,百户企业兼并了80个企业,增加资产38.1亿元,吸纳职工51400人,从整体上优化了国有资产结构,增强了实力。 二、关于把握制度创新的实质,处理好改制和转机的关系 人们对制度创新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转换机制;二是认为不建制也能转换机制。这两种观点都把转机与建制对立起来,主要症结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内容没搞清楚。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其中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又是比较规范的一种公司财产组织制度。公司制发展到今天,有两个本质性的内容:第一,有明确的出资人(或出资人代表机构)及其有限责任制度;第二,在前者基础上建立的公司领导体制,即依法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这是公司制的核心,也是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而分离分流、增资减债、结构调整是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必须创造的基本条件,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试点的实践证明,制度建设有利于机制的转换,机制转换需要制度作保证。建制和转机是统一的整体,二者是相互促进、互为基础和条件的。只讲建制,以建制代替一切是搞不好企业的;而只讲转机,没有建制作基础,在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搞好企业也是难以为继的。 建制和转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制度要在转机中不断完善,机制要在制度建设中不断健全和发展。否则,就会进入“误区”,一是把现代企业制度同前十几年的改革对立起来;二是把试点工作同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割裂开来。 试点工作结束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不能结束,也不会结束。尽管试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方向不能动摇,按照“三改一加强”的方针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这项工作将是长期的。 三、关于处理好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问题 任何一个制度必须具备动力激励和约束规范两个基本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只讲规范和约束。试点中一度出现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就在于动力激励机制没有配套推进。很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成股份公司后,规范了半天,投入很大精力和成本,而上市的渠道不通顺,激励机制没发挥作用。现在企业要求股票上市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应借助证券市场发展的机会,搞好国有资本的运营。结合企业改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处理好百户试点中已改制的企业如何建立激励机制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处理好非试点企业发行股票与促进机制转换的关系,把政策用足用好。 四、关于分类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问题 试点之初,很多同志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条件较好的城市中容易推进。两年实践也已证明,以城市为中心,进行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确是比较成功的路子。但随着事物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进一步发展。在百户试点中,有些企业地处偏远地区,也搞得很好、很规范。看来强调外部环境不好或认为只有在城市中才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有些片面。我国国有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用一种模式、一种观点来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是行不通的。把握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进行分类指导是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