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计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和北京中利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常德烟厂协办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国际比较研讨会”1996年12月下旬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央和地方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界和新闻界的代表约60人出席了会议,研讨要点如下。 一、国有企业优秀典型和成功经验 我国国有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据统计,1995年初,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中国有企业占65%,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国有企业占70%,在全国城乡就业人数中国有企业占67%,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国有企业上缴利税占60%。因此,没有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从而也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在国有企业的身上,寄托着中华民族的希望。在研讨会上,湖南常德烟厂、云南红塔集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青岛海尔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等著名企业介绍了各具特色的成功经验。与会代表还研究了长虹电子集团、青岛双星集团和河南济源县国有小企业的经验。这些企业大都属于所谓竞争性部门或行业,其共同特点是经营效益良好,市场竞争力强,有的企业已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些企业的经营业绩充分证明,国有企业不仅可以搞好,在国内市场上显示优势,而且可以在国际市场上与外国竞争者一比高低。 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可以概括为:(1)有一个果敢和明智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有一个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很强的第一把手;(2)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给予强而有力的支持;(3)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从严治厂;(4)按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5)充分发挥自己的科技实力,尽可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以消化吸收创新,开发出独立自主的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在技术上赶上和超过外国竞争对手;(6)开发拳头产品,实施名牌战略,在国内外市场建立自己的商业信誉;(7)实行“巨人战略”和“小巨人战略”,组建企业集团,扩大经济规模,进行多元化经营,有效地增强市场竞争力;(8)既重视占领国内市场,又积极开拓国外市场;(9)重视职工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增强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10)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群众,群策群力办好国有企业。与会代表认为,加强对典型企业的调查研究,从中提炼出带普遍意义的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部分国有企业亏损问题分析 我国部分国有企业近年在经营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经济效益欠佳,突出地表现在企业亏损面扩大。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亏损状况有恶化态势。预算内工业企业1978年亏损面为19.3%,亏损额为42.06亿元;1990年亏损面27.6%,亏损额348.76亿元;1994年亏损面44.4%,亏损额为全部盈利企业盈利额的33.7%,即国有盈利企业盈利额的1/3被亏损所抵消;1995年亏损面为39.6%。若考虑到潜在亏损,则情况还要严重一些。对企业亏损要做具体分析。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并非经营不得法,而是出于种种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改变了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分配关系,加大了企业成本。如生产资料价格迅速上涨使产品成本上升,税制改革后企业整体税负有所增加。总之,国有企业承担了改革的成本。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处境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我国国有企业体制上的缺陷。(1)小而全、大而全,企业组织形态带有浓厚的宗法制小生产的自然经济色彩。我国国有企业多年来未能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原则,根据国家的整体需要和企业之间固有的经济联系,组成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因而未能建立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不能形成专业化生产,从而不能形成规模经济。这种单厂制企业缺乏自我改造、自我更新、独立进行技术产品开发的能力。结果企业愈老,历史愈长,包袱愈重,活力愈差,以至陷入亏损的泥潭而不能自拔。(2)政府和企业的管理权限没有科学地加以划分,政府对企业日常事务的直接干预过多,而大政方针方面的正确指导和有效支持却显得不足。企业缺乏应有的经营自主权,从而缺乏经营活力。(3)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人、财、物浪费严重。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对企业领导者有效的监督机制。二是近年来某些政策措施对国有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向企业放权让利、实行企业承包制而又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使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问题日趋严重;拨改贷使企业资本金严重缺乏,利息负担沉重;对非国有企业的种种优惠政策措施使国有企业处于严重不利的竞争地位,处于被损害、被剥削、被剥夺的困难境地;向地方下放企业管理权力,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特别是过分削弱了部门、行业管理,使重复建设问题日趋严重,进一步恶化了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结构;某些进口政策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在国内市场、国内投资机会、政策优惠等方面造成种种对国有企业不利的后果;在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上,对农业现代化问题、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问题、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经济的转移问题,没有认真地提上议事日程,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出路问题,从而未能解决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市场的农村市场的发展问题。 三、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及成因分析 企业的负债经营是指企业通过银行借贷、商业信用和发行债券等形式吸收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西方国家,负债经营是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但企业负债率一般不超过50%。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率近年来呈持续增长之势:1979年为29.5%,1994年为83.3%。据有关部门估计,目前全国国有企业负债额约为15000亿元,企业间的三角债约为10000亿元。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原因主要有:(1)国有企业资金投入不足。1983年以后实行“拨改贷”和实行银行全额信贷政策,迫使企业负债经营。(2)国家经济建设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承受力,财政收支缺口向企业转嫁,积累成不合理的企业历史债务。(3)传统的统收统支的财政分配制度导致国有企业留利水平低,自我积累少。1993年以前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和提取的折旧大部分上缴国家财政。(4)近年来国家对非国有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国有企业承担过重的税负。据统计1978—1994年间,国有企业流转税率约高于非国有企业80%以上,此期间多负担流转税5000亿元左右;所得税率高出非国有企业近20个百分点,多负担所得税1500亿元。(5)企业承担的非经济职能多,社会负担沉重,特别是社会就业负担沉重。(6)推动国有企业债务增长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企业为追求企业行政级别的提高,千方百计地扩大企业规模;二是地方政府为地方局部利益所囿,或者为追求政绩,热衷于扩大基建规模,兴建新的企业。(7)企业对资金需求甚殷而又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时,被迫举借高利贷。(8)非经营性负债现象严重。在很多场合,借款用于兴办社会福利设施、上交利税及应付各种社会摊派,不少企业短债长用,结果许多企业偿债能力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