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纷纷重塑商业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或跨界发展,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BM)及商业模式创新(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BMI)的学术研究也成为战略、创新和营销等领域的重要议题。商业模式(BM)是指跨越核心企业边界的互相依赖的运营活动体系(Amit & Zott,2001),或是将技术价值转化为顾客价值的一系列流程(Chesbrough,2006),或是界定企业向顾客传递价值并诱使其付款而获利的方式(Teece,2010),或是企业组织价值网络及创造、传递及获取价值的基本原理(Osterwalder,2009;Suarez等,2013)①。现有文献从战略、创新、营销等领域的理论视角来探讨BM及其BMI,重点研究了BM的内涵、构成、作用、设计方法、BMI等议题。其中,BMI与价值创造,或BMI与竞争优势和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已成为该领域的最重要议题。Chesbrough & Rosenbloom(2002)、Gambardella & McGahan(2010)、Osterwalder(2009)Teece(2010)、Amit & Zott(2012)、Casadesus-Masanell & Zhu(2013)等文献探讨了商业模式创新(BMI)实现价值创造的原理,认为BM代表企业创造、获取、分配价值创造的不同逻辑,而BMI是企业绩效的关键,甚至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因此,本文旨在梳理研究BMI中价值创造的现有文献,总结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及指出未来研究方向。首先,本文分析现有文献中有关BM及BMI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然后,将BMI中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归纳为结构动因、属性动因和权变动因三类,重点分析结构和属性动因两类文献中价值创造的机理和过程;最后,从研究视角、理论基础、研究内容和方法等层面归纳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指出未来的研究机会。 二、商业模式与价值创造关系研究的文献分析 战略、营销、创新等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视角解释BM及BMI,使其内涵不同和构成要素不同。第一,战略视角下,学者们倾向于将BM看作是企业实施公司层成长战略或业务层竞争战略的交易活动体系。比如,Amit & Zott(2001)认为,BM是以利用商业机会创造价值而设计的交易活动体系,它包括交易内容(活动体系)、交易结构(活动间的联系)和交易治理(活动主体间的关系治理)三个要素;Casadesus-Masanell & Ricart(2010)也赞同这个观点,认为BM是由诸多相互依赖的活动所构成的活动体系,比如价值链活动、顾客选择、产品或服务选择;第二,营销视角下,学者们强调BM是为顾客创造和传递价值而创造企业价值的基本原理。比如,Osterwalder(2009)认为,BM包括价值主张、关键活动、核心资源和重要伙伴等九要素;第三,技术创新视角下,学者们则将BM当作是技术价值的“转换器”,即创新性技术经过某种独特的BM来商业化而实现经济价值。比如,Chesbrough(2006)认为,BM包括价值链、价值网络、赢利模式等六要素;第四,还有一些学者将上述不同视角综合起来考虑。比如,Johnson等(2008)提出,BM包括顾客价值主张、核心活动、核心资源、赢利模式等四要素。因此,BMI是对BM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更新调整(Amit & Zott,2012;Chesbrough,2010;Teece,2010)。 尽管学术界对BM及BMI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构成,但是,对它们的重要作用逐渐形成共识,即它们是企业竞争优势或者绩效的关键源泉。比如,Afuah(2004)认为,BM作为整体框架有助于解释竞争优势和绩效,因为它是企业应用其资源为顾客创造更好价值并从中获得更多企业价值的方式;Markides & Charitou(2004)、Morris等(2005)等文献也断言,BM是竞争优势的源泉之一,即独特的BM创造了卓越的价值和绩效。进一步,Zott & Amit(2007)将BM对核心企业绩效的影响划分为创造总价值以及分配价值的两种效应,总价值是通过提高顾客的支付意愿或者通过降低供应商和伙伴的机会成本而创造,当然,它是由核心企业、顾客、供应商等所有利益相关者所共同创造的。Aspara等(2010)对500家北欧企业实证分析,发现强调BMI的企业表现更高的利润价值。同样地,Teece(2010)认为,BM产生的价值包括价值创造与价值捕捉两个方面,价值创造是指识别顾客及其价值主张,价值捕捉是指价值如何分配、转移和货币化。与之不同,Chesbrough & Rosenbloom(2002)、Zott等(2011)认为,BM的独特性在于价值创造而不是价值分配。BM的思维促进企业开发独特的为顾客创造价值的方式,以及建立阻止竞争对手模仿的壁垒,从而创造了顾客价值和企业价值。总之,BMI创造了新价值,因而有必要识别价值创造的源泉,即价值动因。 本文将探讨BMI中价值动因与价值创造或绩效关系的现有文献梳理成三类:一类文献是从BM的构成要素探讨价值创造的动因,简称为结构动因;另一类是从BM的特征分析价值创造的动因,简称为属性动因;还有一类是从BM之外的环境因素来分析其对BM创造价值的影响,简称为权变动因。如图1所示,学者们应用不同的理论基础,解释不同的价值动因对价值创造的机理。 三、商业模式创新中价值创造的结构动因及其作用机理 现有文献主要从价值主张、价值链活动、核心资源、价值网络、赢利模式等BM的构成要素来分析其创造价值的机理。 1.从顾客价值主张层面论证价值创造 这类文献认为“顾客价值主张”作为BM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而且也是BMI创造价值的起点。比如,Osterwalder等(2005)强调,“顾客价值主张”的更新调整有利于企业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及获取价值;Johnson等(2008)认为,BM由顾客价值主张、赢利模式、核心资源和关键流程四个相互锁定的要素构成,其中,顾客价值主张界定目标顾客,描述了企业如何帮助顾客完成重要的任务,以及为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产品或服务,顾客价值主张会影响到关键流程和核心资源,即企业成功运营和管理的价值链活动(包括研发、制造、营销等流程),以及企业向目标顾客市场传递价值主张的必备资源要素(包括人员、技术、产品、服务、信息、品牌、合作伙伴和联盟关系等),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收益模式、成本结构和利润模式。再如,Visnjic Kastalli等(2013)提出“制造业服务化”的BMI,即价值主张由产品转向服务,创造了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