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传统与公司治理

作者简介:
陈冬华,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dhchen@nju.edu.cn(南京 210093);胡晓莉,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梁上坤,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北京 100081);新夫,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目前公司治理研究对法律及管制等正式制度较多关注,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较少,本文探讨了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宗教传统对公司治理的影响。选2000年至2009年为观察期,以公司违规、盈余管理、审计意见类型衡量公司治理水平,检验了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宗教传统对其公司治理的影响。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宗教传统越强,其越少发生违规行为,也更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宗教传统亦能够显著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并且,上述关系在法律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更为明显,表明法律制度(正式制度)与宗教传统(非正式制度)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本文提供了宗教传统可以显著提高公司治理质量的正面证据,拓展了对新兴和转型经济体(特别是在法律薄弱或后发国家)中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以及其与正式制度之间互动关系的理解。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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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制度(包括法律、管制以及媒体等等)之构建与执行,对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La Porta et al.,1997,1998等)。基于新兴市场国家(如中国资本市场)的研究也显示了正式制度的重要作用(杨瑞龙,1998;许年行、吴世农,2006;沈艺峰等,2009;李培功、沈艺峰,2010)。然而,关注正式制度重要性的同时,也需注意到,采用相似法律制度的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同样会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也许是正式制度难以超越的解释力极限。而不同国家在长期历史发展中所积累下来的宗教、文化、习俗、惯例等种种非正式制度,至少部分构成了正式制度生长及发挥作用的土壤,或者和正式制度一道,平行地推动着社会的演进(Greif,1994;韦伯,1958;诺思,2008)。①具体到中国这样一个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完善的转型和新兴市场国家,非正式制度可能占据着更为重要的地位。理解中国的种种社会、经济问题,如果仅局限于近代以来中国所接纳、吸收和改良的种种正式制度,而忽略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缓慢形成而影响深远的非正式制度,应该是不够的(Allen et al.,2005;陈冬华等,2008);②更何况,“文化、宗教和语言的差异使新兴和转型经济体国家无法完整地移植发达国家成熟的投资者法律保护制度”(李培功、沈艺峰,2010)。Greif(1993)关于11世纪地中海地区商会组织的案例对于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则极具启发,该研究发现,在缺乏国际法保护的中世纪地中海域,商人自发组成商会,在商会内部有着严格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形成个人良好的信誉,保障相互间的贸易往来。这种跨国家跨文化的贸易网络在缺乏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正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得以维持。当经济理性人遭遇“道德困境”时,从文化信仰、宗教伦理等非正式制度中探寻答案似乎很早就形成了共识(斯密,1759)。在中国转型当下、正式制度日臻完善但依然欠缺的同时,从非正式制度出发,探寻市场经济的道德和伦理基础,同样极具现实意义(韦森,2002)。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试图找到并描绘在我国中可能起到重要作用的某一类非正式制度,如宗教传统。③之所以选择宗教传统作为切入点,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宗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社会的非正式制度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Williamson,2000)。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文化信仰,与社会、经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长期备受关注(Huntington,1993;韦伯,1958;桑巴特,1958;涂尔干,1999)。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地区的主要宗教都在经历复苏。例如,在美国,无论是宗教团体和信众的数量,还是宗教的影响,都在增加(Iannaccone,1994)。而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也在加剧,Huntington(1993)曾预言,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将超越国家、种族成为未来世界新秩序的主要矛盾。第二,宗教相对其他非正式制度而言更容易量化。已有一些研究在设计宗教这一代理变量方面进行了探索(Stulz & Williamson,2003;Riahi-Belkaoui,2004)。Hilary & Hui(2009)利用美国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首次研究了公司的投资行为如何受到宗教环境的影响;Dyreng et al.(2010)、McGuire et al.(2012)沿用其方法,分别考察了宗教社会规范与公司财务报告激进程度、宗教与公司失当行为、宗教环境与财务报告违规等研究主题。已有的成果为深入理解宗教传统在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供了可参照的分析框架和技术路径。

      本文采用中国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以上市公司违规、盈余管理及审计意见类型作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代理变量,检验上市公司所处地域内宗教传统对上市公司治理质量的影响。La Porta et al.(1997)指出,公司治理是公司内外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的一系列措施。盈余管理、审计意见、公司违规均属于公司治理范畴,对应情形下,公司质量被破坏的强度递增,且三者分别对应着高管决策、中介监督、政府管制三方面,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公司治理,且有助于相互印证。

      二、文献、制度与理论

      (一)文献回顾

      公司治理的成因及其后果始终是公司财务与金融市场研究的重点领域,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正式制度的层面。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正式的、书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姜国华等,2006)。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公司层面,国内外对于正式制度与公司治理的研究已相当丰富(Shleifer & Vishny,1986;La Porta et al.,1997,1998;于东智、池国华,2004;陈冬华等,2008;沈艺峰等,2009;李培功、沈艺峰,2010)。

      在正式制度之外,一些学者也尝试用非正式制度(文化、宗教、关系等)来比较和解释公司治理的差异。Newman & Stanley(1996)使用同一公司在欧亚176个分部研究了地域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结果发现分部的组织结构与当地文化越契合,其业绩越好。Haniffa & Cooke(2002)研究了马来西亚公司中文化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关系,发现文化对于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影响。Fidrmuc & Jacob(2010)显示个人主义感强、权利距离小、不确定性规避低的文化下,公司发放的股利更多。④Bae et al.(2010)发现不确定规避程度高的文化中,只有投资者处于较强的保护下,公司才会发放更多股利,此外长期取向文化下公司倾向更少地发放股利。Gu et al.(2013)发现分析师与基金公司之间的关联较强时,分析师会为基金公司重仓持有的股票给出更为乐观的评级。Bunkanwanicha et al.(2013)研究了泰国家族企业婚姻关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结果显示,当通婚对象为商界或政界家族时,公司的股票会获得正的异常回报。

      在非正式制度与公司治理的研究中,宗教与公司治理的研究也构成重要部分。Stulz & Williamson(2003)发现主流宗教的差异会影响这个国家债权人权利。Riahi-Belkaoui(2004)研究了24个不同国家宗教信仰程度对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发现会计信息透明度与每月出席礼拜次数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与是否相信天堂和地狱的存在没有显著关系。Callen et al.(2011)采用跨国比较的方法研究了文化(特别是宗教)能否降低盈余管理水平,结果发现盈余管理与其所采用的宗教信仰衡量的四个指标均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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