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 Classification:G380,G390 一、引言 在我国,民营企业广泛的政治参与已成为必然趋势(陶庆,2004)。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企业家中,将近1/3的人希望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①据统计,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数量为3000名左右,全国政协委员为2238名左右,其中就有133名人大代表、100名全国政协委员来自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而浙江省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当选浙江省政协副主席以及重庆市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无疑标志着企业政治关系的一轮高峰。在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有着复杂的动机,但我们对其内在机理尚缺乏深刻的认识。 实际上,企业建立政治关系的动机在国际上已被经济学家研究多年,Agrawal和Knoeber(2001)发现那些与政府部门密切相关的行业里的企业会有更多的政府官员担任董事。Faccio(2006)对47个国家的20202个上市公司在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关系决定因素进行研究,发现这些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在腐败较严重、外资进入限制较大和制度更不透明的国度比较普遍。Boubakri et al(2006)发现政府权力越集中、任职时间越短,政府越会在民营化的公司中安排政府官员。同时,国家的法律越不独立,企业的政治参与越普遍。 在中国目前转型经济的情况下,政府环境构成了民营企业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都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如何应对政府环境、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也就构成了民营企业战略决策和经营行为的重要方面(张建君、张志学,2005)。一般来说,企业总是处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并且其行为倾向于趋利避害,适应所处环境,从而企业的很多行为应该是内生于其所在地的制度环境。因此,了解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企业行为,应当是公司治理研究的基础(Williamson,2000;夏立军、陈信元,2007)。Downs(1957)认为人们会通过比较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来决定自己的参与范围和形式,政治参与在本质上是出于利益的考虑,而且首先是出于对物质利益的考虑,总是寻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我国的民营企业经过从无到有、又逐渐强大的发展过程,这种奇迹般的发展是在各方面制度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意味着一定存在着某种内在机制促成了这种奇迹般的发展。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我们以中国上市民营公司为样本,实证证明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动机显著受到了地方的产权保护水平、政府干预水平及金融发展水平等市场环境的影响。换言之,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是民营经济在各种法律不完善、产权保护不周的环境下起到良好保护作用的替代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Allen et al(2005)提出“中国之谜”的命题②,也有助于从国际视角解释民营企业在各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仍能得到迅速发展的内在机理。第二,以前国内对企业政治参与的研究基本上都是通过大样本的调查问卷来进行(敖带芽,2005;陈光金,2005;王晓燕,2007; Bai et al,2006; Li et al,2006)。问卷的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动机,但毕竟很受调查方法的局限。Fan et al(2007)以中国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了高管的政府背景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但这些公司是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Chen et al(2005)利用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对上市公司的政治参与动机进行了初步探索,不过他们更多是着重于政治关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从制度环境来考察企业的政治关系形成的文献尚不多见。本文是对近年来民营上市公司政治参与的详细刻画,这跟Faccio(2006)建立多个国家的公司政治关系数据的意图相一致,其结果无论是对民营企业的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还是对丰富文献都有重要的意义。 下文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市场环境与民营企业政治关系的形成进行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检验的结果及分析;最后给出研究结论及讨论。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North(1990)把宪法、产权制度和契约看成是正式的制度,规范和习俗则为非正式制度。而且他发现制度有效(即制度的选择最终总能导向最优)的思想与现实社会的很多现象不相符,特别是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无效的规则为何存在和继续?为了解释这一现象,他又增加了意识形态和路径依赖等解释变量。尽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两者又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罗能生(2002)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任何正式制度的作用都离不开非正式制度的辅助。同样,非正式制度有效地发挥作用也依赖于正式制度的支撑。 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良好的价格体系和完善的法律系统,从定价和法律执行的角度出发,交易成本将十分昂贵。这就意味着,经济转型中的企业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网络作为自身经营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通过市场去获取资源或开展战略联盟(Choi et al,1999)。Xin和Pearce(1996)的研究也发现,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把关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在建立关系上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期得到从法律和正式制度中得不到的支持和保护。Chen et al(2005)、Bai et al(2006)、潘红波等(2008)均发现在我国法律保护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企业的政治关系可以保护企业的产权免受政府的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