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心刚性进化机制研究:基于CAS视角

作者简介:
张鹏程,湖北 武汉 430074;张利斌/朱乾宇,湖北 武汉 430074;侯祖戎,湖北 武汉 430074 张鹏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张利斌,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侯祖戎,中国地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朱乾宇,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工业经济

内容提要:

根据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本文对组织的性质进行了再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核心刚性进化的动力和条件分别是企业系统中合法系统与影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运行区域的五个控制参数,即信息流动速率、焦虑抑制水平、成员多样性程度、联系水平、权力差异程度。进一步,分析了随着控制参数的变化,企业进入不同的运行区域,核心刚性如何实现螺旋式进化的机制。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字号:

      一、组织的再认识:复杂自适应系统

      1.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简述

      CAS理论是霍兰教授在多年研究复杂系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主要思想可以归纳为:复杂性起源于其中个体(Agent)的适应性,这些个体与环境以及与其他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不断改变着它们的自身,同时也改变着环境(Holland,1995)。这种适应性表现为交流过程中的“学习”或“积累经验”,并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各个底层的个体通过彼此的交互行为,可以在上一层次或整体层次上突现出新的结构、现象和行为,如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聚合的形成,更大的个体的出现等。在以往的研究中,大脑(Haken,1996),免疫系统(Bremermann,1994),蚂蚁群体(Kelly,1994),人类社会(Mainzer,1993)都被视为CAS的范例。

      Gell-Mann(1994)认为CAS具有以下特征:①系统是开放的,与环境有能量和物质交换;②系统能识别其动态过程中的一些规律性;③系统将无规律的信息作为随机信息处理;④系统具有记忆、学习和产生对策的能力。Levin(1999)指出,CAS包含异质性、非线性、等级结构和流四大要素,它们是系统产生自组织行为的根本原因。换言之,系统通常是通过异质成分间非线性作用而自组织成等级结构,而这一结构又支配组成成分间的能量、物质和信息流,同时也受其影响。

      CAS能不断适应周围环境而没有解散到混沌状态,原因在于它们是开放的耗散系统,具有耗散结构的基本特征。其运行状态的控制参数主要有三大类:外部控制参数(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动水平和速度等)(Nicolis & Prigogine,1989;Lanton,1992)、系统中行为主体的关联程度(如竞争和协同的水平)和行为主体模式内部的差异水平(Kauffman,1995)。随着这些控制参数值的不断增大,复杂自适应系统会从稳定状态逐步进化到混沌的边缘,如果控制参数值超过临界值,系统将会崩溃。

      2.组织的复杂自适应系统解释

      传统的组织理论以完全理性为条件、追求组织均衡为目标和线性处理为手段。与此相应,大多数管理理论家和实际管理者们普遍将主要注意力放在合法系统上,利用负反馈来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当前这种认识组织的方式意味着:如果一个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按照合法系统的规则办事,而且这些规则都正确,那么他们的组织就能够处在一个稳定的均衡状态。在这个状态下,组织可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满足组织意愿,因此它能够获得成功(斯泰西,2000)。

      与此不同,CAS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有人参与、动态演化、具有自组织能力,由自然、经济、社会、政治复合而成的适应性主体。具体而言,在以下方面体现出复杂性特征:一是结构复杂。企业系统由部门、群体和个人等不同的层次嵌套而成,部门和职能划分具有层次独立性,员工主要是在所属部门形成团队并相互作用。二是行为复杂。个体均具有智能性、适应性、主动性等特征。企业发展过程中,个体的性能参数在变,个体的功能、属性也在变,整个企业系统的结构、功能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三是关系复杂。个体关系存在并发性,企业系统中个体并行地对环境中的各种刺激做出反应,进行演化。总之,组织成员具有自主判断和行为能力,与其他主体交互信息和物质,并且还能根据其他成员的行动以及环境变化不断修正自身的行为规则,以便与整个组织和环境相适应。

      事实上,环境总是在变化的,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并不总是按照事先设计进行,而是通过产生自然输出的自组织过程造就。在由行为主体网络组成的企业系统中,每个行为主体在循环的非线性反馈的作用下产生具有固定模式的未知输出。企业只有通过系统运行,才能逐步产生内在秩序。在特定的条件下,让一个企业系统中相互作用的行为主体在看似混沌无序的状态下进行自组织,产生的并不一定是无序,而很可能是潜在的创造性输出。

      二、核心刚性进化的动力机制及条件

      1.核心刚性进化动力:合法系统与影子系统的相互作用

      组织中的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和作用可以分成合法系统和影子系统。合法系统以实现组织的当前意图为目的,在整个系统中形成与完成首要任务一致的行为模式。它成为一个人、群体和组织生活的高效焦虑抑制机制,有秩序、有规律,处于稳定的平衡状态。影子系统包括行为主体的非正式社会、政治联系,具有更宽泛的动力学范围:影子系统的运动可能会直接破坏组织基本任务的实现,也可能表现出具有极大稳定性的动力学行为。与焦虑抑制因素相结合考察,合法系统与影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有三种基本形式(斯泰西,2000)。①当焦虑受到极大的抑制以至于被完全消除时,例如,严格按照等级制度和官僚机构的要求办事,组织的影子系统就会运行在稳定区域和合法系统协调一致。此时,整个组织处于稳定状态,合法系统的显性模式相当稳定。②当组织的影子系统被超常的思维所支配,而合法系统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容纳时,组织系统就会崩溃。③当影子系统不断地对抗合法系统,企图颠覆合法系统,而合法系统又可以控制影子系统时,组织就处于模棱两可的矛盾状态:一方面,合法系统为了有效地完成当前的任务而需要保持现有的显性模式,另一方面,影子系统不断地形成潜在的创新,并试图颠覆合法系统,这种活动会导致组织焦虑的增加。在两个系统的对立斗争中,潜在的创新一直隐藏在组织的隐性模式中,在显性模式中并不显现。随着潜在创新的不断增加,两个系统之间的斗争逐渐激烈,焦虑水平不断增加,当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时,隐性模式会取代显性模式,影子系统会取代合法系统,潜在的创新突现出能引起合法系统重大改变的革命性行为,新的合法系统可以控制焦虑时,组织将运行到更高级的稳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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