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创新的体制障碍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励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

原文出处:
中国企业报

内容提要:

现有企业自主进行技术的研发及成果的转化。这是所有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已经畅通无阻的常规方式,我国的企业则由于R&D投入过低而无力自主研发 科技人员以风险企业为载体的实验开发,也就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硅谷模式;这一模式仅只在美国、以色列等少数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获得成功,欧洲、日本、德国正在急起直追。我国正处于从计划到市场艰难转轨的时期,市场环境远逊欧洲、日本、韩国,更无法和美国相比。我们面临的任务要而言之,是要在传统产业大量体制性障碍未获清除的情况下,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在常规投资严重失序的背景下,建立风险投资的机制;在一般性资本市场远远未臻规范的条件下,建立针对创业资本的市场环境。制度欠缺的严重性和制度建设的艰巨性,都是可以相见的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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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国家创新体系看体制的重要性

      199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理查德·纳尔逊等人联合20多名有关学者和专家,开展了“国家创新体系比较研究”项目。这一研究在“国家创新体系”的认同方面取得以下共识。

      第一,所谓“体系”,并不一定是一个有意识地设计和建造的系统。它指的是一系列机构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和地区内的创新行为。因而研究的范围不仅包括那些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部门,也会包括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系统、教育系统、竞争方式和企业的内部结构等。研究也并不限于那些技术上世界领先的企业,或那些做最先进的科学研究的机构,而是更广泛地考虑那些影响国家技术能力的因素。在进行“创新体系”的研究中,有时很难划清哪些在“体系”之外,哪些在“体系”之内。

      表1 R&D经费比例的国际比较 (%)

      国家

      A.企业执行R&D的比例 B.实验开发的比例A/B

      中国

      60.4 78.10.77

      美国

      68.9 61.11.13

      日本

      74.4 66.11.26

      法国

      62.2 48.11.29

      瑞士

      73.9 38.51.92

      韩国

      74.9 62.11.21

      俄罗斯 69.9 67.01.04

      资料来源:2004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第二,各国有各国的特色。鲜明的国家特色渗透在企业、教育系统、法律、政治和政府中,而这些都是由历史的经验和文化造成的。人们需要注意一个国家工业创新的基础机构的连续性。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国家的教育系统,它基本上不会变。大学研究和公共实验室系统将主要是国家的,特别是那些专门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建立与工业界的联系机制的计划等。国家的其它基础设施、法律、金融机构、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将主要影响创新活动,而且这是长时期的。

      第三,技术国际化的挑战在削弱各国的特色。可以说,随着技术国际化的增强,在保持从各自的研究和开发中得到的新知识方面,国家和企业种种努力的成效在日益减少。还可以说,国家政策、历史、文化造成的公司之间的差别的重要性正在减少。这部分原因是因为世界在经济上有一种同一化的趋向,还有部分原因是管理学者和企业经理越来越关注其它国家、其它企业如何组织和管理。由于各国都前所未有地关注其“创新体系”以及与其竞争对手的异同,这导致了一种倾向,即一些国家采用了其它国家体系中他们认为较强的部分。例如,美国和欧洲国家借鉴日本的经验,正在放松限制公司间研究与开发合作的法律,并制定计划,在某些领域鼓励和补助这种行为。再如,低收入国家正在寻求发展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

      以上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充分说明金融、财政、贸易、研究与开发、教育、法律、企业内部结构等各项体制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本文对这些结论完全同意。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症结是体制障碍

      鉴于技术创新对于企业扩张、产业成长、经济发展乃至国家民族前途的巨大作用,各国政府无不给予高度重视。但是由于经济、科技等体制的诸多弊端,致使我国的技术创新与工业化国家有显著差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在国外,企业技术创新采取两种主要形式,或者说依循两条主要途径。在我国主要由于经济体制的障碍,这两条主要通道全都严重阻塞。

      第一条途径是现有企业自主进行技术的研发及成果的转化。这是所有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已经畅通无阻的常规方式,我国的企业则由于R&D投入过低而无力自主研发。

      其一,美国、德国、日本乃至韩国,全国平均的工业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80年代即已达到3%以上,而且还在不断提高。跨国公司的这一指标多在5%以上,最高可达20%。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近年此项指标都在0.7%左右,仅为工业化国家的1/4~1/5,中小企业就更低一些。而按照国际上比较流行的观点,这一指标低于1%的企业通常难以生存。

      其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企业都不惜为R&D投入巨资, 这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大标志之一。而在我国,拥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比例逐年下降。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设有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1990年为54.1%,1995年为39.8%,2004年为23.4%。

      其三,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开发这三个R&D阶段中,各国的企业不仅在第三阶段的实验开发过程中一棒跑到底,而且更进一步在第二阶段的应用研究中占据着一定的份额。我国企业执行的R&D投入占全国R&D总投入的比例为60.4%,大体上比美国和日本低10个百分点;总量与结构相对照,我国企业不仅没有深入到第二阶段的应用研究,而且在第三阶段的实验开发中也仅占77%。我国是企业R&D不能覆盖实验开发的惟一国家。

      能不能大大提高企业R&D投入的强度,主要取决于财税制度和金融制度, 不是在科技或企业范围内能够解决得了的。也就是说,现有企业能否成为实验开发和自主创新的中坚,关键在经济体制。

      第二条途径是科技人员以风险企业为载体的实验开发,也就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硅谷模式;这一模式仅只在美国、以色列等少数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获得成功,欧洲、日本、韩国正在急起直追。我国正处于从计划到市场艰难转轨的时期,市场环境远逊欧洲、日本、韩国,更无法和美国相比。我们面临的任务要而言之,是要在传统产业大量体制性障碍未获清除的情况下,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在常规投资严重失序的背景下,建立风险投资的机制;在一般性资本市场远远未臻规范的条件下,建立针对创业资本的市场环境。制度欠缺的严重性和制度建设的艰巨性,都是可以想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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