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制的历史地位 股份制对资本主义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重大发展。股份制是由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决定的。蒸汽机的发明造成了产业革命的物质技术基础,但如果没有资本大规模集中,蒸汽机的大规模使用和运用到其他生产领域是不可能的。而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中就是产业革命发展所必需的社会生产关系条件。这一过程如果只靠单个资本的积累和积聚,发展将是缓慢的。在这种客观形势下,出现了股份制这种筹集和聚集资本的新形式,和与它相联系的股票市场、股票交易所这些实现资本集中的极为巧妙的新手段,它既维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不被损害,又方便地促使生产资料迅速地大规模集中。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股份制成了资本社会化的最有力的杠杆。通过这种方法,单个私人资本迅速结合成社会资本,一夜之间可以形成巨大的单个资本。生产资料占有上的社会化水平在不断发展,股份制成为适应生产力社会化要求的占有社会化的一个必然选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把它称作一个“革命因素”。马克思说:“在工业上运用股份公司的形式标志着现代各国经济生活中的新时代。……它显示出过去料想不到的联合的生产能力,并且使工业企业具有单个资本家力所不能及的规模”,“它们是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有力杠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2卷第37、610页。) 由于股份制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有力手段,从而它也成为进一步巩固资本主义私有制有力手段。尽管股份制导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削弱了单个资本家的经营权力,如马克思所说的“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不过这只是表明资本家的存在已不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必需要素,表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暂时性。但这些都不表明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受到削弱。从单个企业来看,似乎单个资本家支配企业的权力受到限制,但从社会范围或从根本上来看,它起着使资本主义制度得以由此而巩固和发展,它强化了资本在全社会的统治。因为不这样,资本主义制度将无法继续维持它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无法维持和强化它对社会的统治。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实清楚地显示出,股份制大大加强了后来产生的垄断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成就了垄断资本的全面统治。股票愈分散,愈表明垄断资本巨大控制力的加强。它推动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进一步发展,并由此使社会发展更靠近社会主义的大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多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第494页。)“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是消极的扬弃。”(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第498页。) 二、股份制改革是要把“传统公有制”改为“新公有制”吗 从我国提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以来,关于股份制的性质问题在理论界出现了不同意见。特别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后,关于股份制性质的争论再次成为热点。这些认识上的歧见主要是由对股份制和公有制这两者的基本属性缺乏深刻理解产生的。 我们看到这样一些观点。有人断定股份制公众所有制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他说:“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的公众股份制既是劳动者所有制,又是劳动者社会联合所有制,并且能够真正地体现和充分地实现劳动者个人作为资本和企业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已经具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因而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注:于金富:《公众股份制是我国现阶段一种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4期。) 还有人把股份制说成是“现代公有制”或“新公有制”,并把它作为取代“传统公有制”(指社会主义国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所有制形式。例如:“这种股份制的基本特点:从产权结构看,是物力资本和劳动力资本平等联合,有机结合。从产权特征看,就是体现财产个人所有和社会占有相结合这一现代公有制的特点。”“股份制要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不过,这种公有制不是传统的公有制(传统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是现代公有制。”(注:王珏:《股份制是公私有机结合形成的一种财产社会化形式》,《理论动态》2004年第2期。)厉以宁教授更突出这一点,他说:“公有制的完善是指突破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形式,把传统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注:厉以宁:《论新公有制企业》,《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1期。) 他们为什么把股份制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甚至是超越“传统的公有制”的“新公有制”或“现代公有制”,并用后者否定前者呢? 首先我们看到这种观点是误解了党的文件中所说的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含义,错误解释为股份制就是公有制,是公有制的形式。党的文件中说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性质的独立存在为前提的,是要利用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15大报告),是为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增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这里丝毫不意味着通过股份制改革后国有制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就不再独立存在并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