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竞争理论的研究评述

作者简介:
谢洪明,蓝海林,刘钢庭,曾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州 510640 谢洪明(1971-),男(汉族),吉林长春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企业战略与战略管理。 蓝海林(1958-),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钢庭,曾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

原文出处:
科研管理

内容提要:

动态竞争的研究始于80年代初,至今仍是国外企业战略管理学界最重要、讨论最热烈的研究方向之一。但目前国内,特别是大陆对动态竞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尚缺乏完整、系统的认识。本文结合前期的研究工作,评述动态竞争的研究现状,并分析将来的研究方向。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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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90年代末我国学者开始引入动态竞争的相关理论、方法和成果[1][2][3][31]等,在西方文献中,动态竞争的英文名称一般为Competitive Dynamics,台湾学者吴淑华将其翻译成竞争动力学[4],大陆学者吕巍等将其翻译成“竞争原动力”[5]。相关研究也使用Dynamic Competition[6][7]。无论怎么称呼,相关研究对企业间竞争动力的考察最后都落到了企业的行为层面,研究中使用的基本变量主要是企业的具体行为,所以我们赞成将这类研究译为动态竞争。其研究路线的基础是,战略是动态的:企业所发动的竞争行为会引起其他参与竞争的企业的一系列回应行为,研究的重点是企业间竞争行为之间的内在规律及其缘由。例如战略管理学家Bettis和Hitt就描绘了许多产业中的企业间相互竞争图景[8],D’Aveni更是使用“超级竞争(Hypercompetition)”一词来描述产业中竞争的迅速升级,强调在快速变化的竞争环境中无情的竞争,以及企业竞争行为的机动性、速度和创新[9]。学者们一致认为,相对企业战略的产业组织模式(IO)和资源基础模式(RBV),这一研究路线对企业战略实践有更大的指导作用[10],而且,这一研究路线对企业战略的IO和RBV模式做了一定的整合。

      动态竞争的研究兴起于80年代初,其源头可追溯到50年代中期Edwards对企业间对抗的研究[20]。他们主张从企业竞争行动的视角来探讨竞争战略。这种视角认为,战略是由一连串的行动构成的,正如著名战略管理学家Minzberg所言,战略是由一串已经实现的行动构成。这些行动包括并购、进入新市场、新行业、合作联盟、降低价格、提高价格、推出新产品等[11]。这种视角与以前对企业战略的研究思路有很大的区别,那就是过去对企业战略的研究强调战略的概念类型(Typology,Taxonomy)或者一般战略(Generic Strategy),例如Poter的低成本、差异化等战略分类[12]以及Miles和Snow的前瞻者(Prospector)、防御者(Defender)、分析者(Analyzer)和反应者(Reactor)分类[13],或者从资源等角度对战略进行量化。从行动视角来探讨企业战略可以看作是对企业战略作基于行动的量化,企业竞争行动的数量和质量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所以企业要使企业的整体战略有效发挥,就必须将其转化为大量优质的竞争行动并且有效地执行。所谓优质竞争行动已被证实是能快速、并且能加大竞争者回应的延迟或者根本无法回应的行动[14]。动态竞争的研究成果的不断发表意味着战略管理研究者对新的竞争情形的敏锐意识。因为近20年以来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加剧,互动频繁都要求学术界和企业实践能够明确企业间竞争互动的规律。动态竞争的研究又可大体分成两类:多点竞争(Multipoint Competition or Multimarket Competition)和竞争互动(Competitive Action-Reaction)。在企业间竞争互动的研究中,主要有从理性的角度来考察互动行为的选择机制,例如博弈论的分析。另外一个视角是利用实证的研究方法探讨企业实际竞争行动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统计规律。下面我们从博弈论对战略互动的研究、竞争互动、多点竞争几方面评述前人在战略互动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后,我们对互动视角的企业战略作一个总结,并分析未来的研究方向。

      1 博弈论与动态竞争

      博弈论(Game Theory)主要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的时候的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当主体,如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的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显然,博弈论的主体是理性行为者,并且行为的结果是互相依赖的,即我的回报依赖于他人的行为[15]。70年代末博弈论开始引入企业间竞争行为的研究。

      当环境可预测并且涉及较少的决策变量时,博弈是分析竞争行为的有效工具。实际上博弈论已被企业广泛用于营销、提高或降低产量、市场进入和退出障碍、并购、拍卖和谈判等问题的决策。博弈论也被许多学者作为一个研究动态竞争互动的规范的方法引进了企业战略管理。以博弈论为基础来研究战略问题[6],特别强调对竞争对手的行动的研究,强调企业的战略制定要考虑对手的可能反映,要根据对手的反映或可能的反映来不断调整自己的战略和行动,以达到击败对手或至少领先于对手的目标。运用博弈方法可以帮助了解自己和竞争对手,分析和预测竞争对手的战略行为,分析一个企业的战略行为与其竞争对手战略行为的互动效果。博弈方法在动态竞争战略中的应用已十分广泛,对于预测竞争对手和提高竞争行动的收获的作用有具体而实质的作用。国外学者在运用博弈方法研究动态竞争战略的过程中得出了一些有利于我们认识动态竞争战略的成果。例如,战略的成功与失败取决于情景,没有绝对正确或者最佳的战略,因此战略的制定应该是一个动态或者渐进的过程,可以也应该根据战略互动的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使用博弈理论时要受到几个假设的严格限制,例如行为人应该是理性的、要能够清楚每个行为人的所有可能行为等。如果忽视这些假定,特别是在决策变量太多、环境又不可预测的情况下,博弈论就不太适合于分析企业的竞争行为和动态竞争。基于博弈论的战略关注规范性战略模型的筛选和抉择阶段。它们探求竞争行动反映的市场情况,寻找最佳的战略,以及需要采取的行动。

      

      图1 博弈论、行为科学以及共同演化方法三者之间的关系

      所以,采用博弈方法对动态竞争进行研究,只有在假定竞争者非常理性以及竞争双方信息对称的条件下才可能的。为了适应更广泛的战略决策条件,有些学者引入行为科学的方法研究动态竞争的互动过程和竞争双方的行为特征。采用这种方法的学者认为人的思维存在着一些障碍而且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企业在动态竞争中的行为很可能不按照博弈方法分析的方式进行。他们还认为事实上许多没有掌握博弈方法的决策者却做出了许多正确和有效的决策。他们决策的方法或者决策能力的提高是通过从类似案例中得到的启示而实现的。他们参照其他案例,把行为模式相同作为进行决策的依据,通过案例方法学习提高。他们特别指出在不了解竞争者行为的情况下运用博弈方法可能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为企业和竞争对手的信息与行为都不是完美的。当前,许多学者对动态竞争的研究是以行为科学为基础展开的,并且主要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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